「在這裡面用酒精浸泡的,是我女兒的頭蓋骨,比大人撐開的手掌還大些,動手術取下快一年半了。」昨日,年近六旬的榮蘭枝流著淚說。「我看著都害怕,媽媽平時都是藏起來不讓我看到。」一旁摸著拐杖坐在沙發上的凌娟插言道。(3月27日《大河報》)
患者被取下的顱骨,因為欠醫療費插著導管「被出院」,被取下的顱骨因無錢裝上,而放在那裡「等錢代裝」,實在讓人不可思議。因為被取下的顱骨無錢裝上,夫妻反目,丈夫被告上法庭,但法院強制執行也拿不到錢……這是百姓的無奈,也是社會之痛。
因為昂貴的醫療費,很多人小病不敢進醫院,拖成大病、拖成不治之症就只能等死——一個病者之痛,難道不是社會之痛?1994年開始的醫療制度改革至今已有二十年,2009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公布了對全民基本醫療保障的方案,在人均GDP達到1000美元的今天,按理,作為公益事業的醫療衛生,病有所醫應該不是很困難的事,可是連被取下的顱骨也無錢裝上,充分說明現在的醫療體系已經「生病」了,凸顯我們這個社會保障制度的缺失。
從黨的十七大提出「努力使全體人民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到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提出了健全全民醫保體系,向人們展示了構建和諧社會的新畫卷。政府對每一位看不起病、面臨生命威脅的公民有責任實施救助,唯有制度化的及時救助,唯有健全的社會保障機制,才會避免被取下的顱骨無錢「裝不上」的痛楚。
醫療是人的一種基本需要,這種需要不是患者能說了算的,再沒有錢的人生了病也得治療。按照現行的醫療保障制度,一方面是保障面過窄,而且看病貴問題依然沒有從根本上遏制,參保人員的「自付部分」仍然是個天文數字,很容易失去公平性,讓低收入看不起病。被取下的顱骨「裝不上」,無疑會進一步加重整個社會的醫療「病情」。
其實,「病有所醫」看得起病應該成為全社會的應有的共同福利。我們除了進一步遏制醫療醫藥費虛高的不正常態勢外,應拓寬基本醫療社會保險的覆蓋面,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儘快建立一套解決弱勢群體看得起病的救助體制。顯然,為社會成員提供基本的醫療保障是現代社會健康運行的基本條件,也是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體現,因此,徹底改革現行明顯缺乏公正性的醫療體制,使廣大公眾免於被取下的顱骨「裝不上」之類看不起病的尷尬、無奈,刻不容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