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陽市第一人民醫院:根據《價格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委關於進一步完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政策的指導意見》、《湖北省價格條例》、《湖北省定價目錄》和《湖北省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本著規範管理、便民服務的原則,開展適度收費,用來維護醫院院內停車秩序,確保就診患者就醫,通過成本審核和市政府網站公開徵求意見並經市發改局局長辦公會討論通過,現將重新核定的棗陽市第一人民醫院(新院)停車場停車服務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收費標準
1、小、中型車4小時內(含)收費3元,4—24小時每增加1小時加收1元,一次停車24小時內最高限額20元。
2、大型車4小時內(含)收費5元,4—24小時每加1小時加收1元,一次停車24小時內最高限額25元。
3、超過24小時重新按以上規定計收。
二、免收停車費範圍
1、停車30分鐘以內免收停車費。
2、對懸掛公安部門核(換)發的新能源汽車號牌的車輛,停車前2個小時免收停車費,停車時長超過2小時,不足4個小時的,按照累計時長應交費用減半收取停車費,持續停車超過4個小時的,按正常應交費用的標準收取停車費。
3、執行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救災搶險車、郵遞車、環衛車、市政設施維護維修車、殯葬車等免收停車服務費。
4、根據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免收車輛停放服務費的車輛,如殘疾人隨身必備的專用車輛等免收停車服務費。
5、車型大小具體分類,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有關機動車類型劃分的規定確定。
6、實施收費時,在停車場入口處和交費處醒目位置,按明碼標價規定公示車型分類、計費時段、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服務承諾、監督機關及價格舉報電話等有關內容,接受社會監督。
三、執行時間
此收費標準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原物價局棗價函字〔2015〕6號同時廢止。
棗陽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0年12月14日
【來源:棗陽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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