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防騙大數據
為何此類騙局能夠屢屢得手?網絡平臺對此有無監管責任?市民又該如何防騙?連日來,記者展開調查採訪。
事件:投資「數字貨幣」 女子20餘萬元「打水漂」
家住西安北郊的李女士是網絡騙局的受騙人之一。
今年8月初,愛好股票的她在一個微信公號的推薦下加到了一位「股市大神」。「大神」自稱叫做「瀟波」,將她拉進了一個股票交流群裡,同時推薦了一個叫「悅悅」的客服加她QQ,每天給她發送股市直播間的聽課網址。
在直播間裡,李女士被「瀟波」上知天文、下曉地理的才華所折服,聽對方分析股票、推薦股票成了她一段時間內的「必修課」。「這一過程中,瀟波還帶領大家在直播間統一實踐操作,我賺了大概4000元,慢慢地對他越來越信任。」
李女士介紹,20多天後,「瀟波」稱為了感謝大家對他的信任,給每個進直播間的人都送了20枚虛擬貨幣做「大禮包」。「這20枚貨幣可以兌換為人民幣提現,但需要先註冊一個數字錢包。在所謂高級顧問『小陳』的指導下,我在他們提供的網絡平臺上申請了數字錢包,沒想到這是噩夢的開始。」
李女士告訴記者,9月份股市行情不好,「瀟波」在直播間建議大家暫停在股市的操作,跟著他做數字資產。「瀟波稱,他推薦的項目背後是深圳某私募集團,十分可靠,他親自帶著操作,什麼價位買,什麼價位賣,群裡人嚴格執行就行。」每次交易後,都有人在群裡發出自己的交易截圖,賺得的確不少。9月6日,經不住誘惑的李女士也加入其中。
「最開始我還不太放心,都是幾千1萬的買,小有盈利,後面就放鬆了警惕,最後一下投入了20餘萬元。」李女士說,這筆錢投入後,平臺顯示她中籤上萬枚貨幣,本以為上市交易後可以大賺一筆,不料好不容易等來「上市」後,這一貨幣價格大跌,自己血本無歸。「此時,瀟波、悅悅、高級顧問小陳集體『消失』了,信息不回,語音不接。」
李女士介紹,目前,自己已前往轄區派出所報案。「派出所民警明確給我說,這就是個網絡詐騙集團,目前已經立案偵查。」
背後:騙子花樣繁多 偽裝性、警惕性高
記者了解到,李女士的被騙金額達25.7萬餘元,和她有同樣遭遇的受騙者幾乎遍布全國各地,西安還有2個。「我後來通過貼吧加了個受騙群,目前群裡40多人,累計被騙金額高達2800多萬元。」
在李女士看來,這起騙局中,騙子的手段不乏一些「高明」之處。「首先,騙子利用微信公號發廣告『釣魚』,然後『放長線』,利用長時間直播取得大家的信任;其次,從平時的直播來看,這一團夥為成功實施詐騙是做了很多功課的,用專業知識進一步蒙蔽大家;
另外,在詐騙過程中,他們提供的信息虛虛實實,真假摻雜,讓人無從分辨。比如瀟波曾提到,他介紹的項目背後是深圳某私募集團。這個集團的確存在,而且是業界『大拿』,可以進一步打消大家的疑慮。」
同時,她說騙子團夥十分警惕。「比如微信公號上的推薦廣告,等我之後再去看的時候已經刪除了,感覺是打一槍換個地方;另外騙子提供的支付帳戶,我後來發現均不相同,足有20個之多。」這也讓李女士擔憂如果不及時查處,這些人「改頭換面」繼續行騙,會讓更多市民落入陷阱。
在網上檢索各類網絡騙局,也不難總結出犯罪團夥屢屢得手的原因——一是花樣翻新,詐騙對象也越來越精準,針對不同人群有不同的詐騙手段。比如「殺豬盤」多發生在渴求婚戀交友的年輕人之中,「刷單返利」一般針對在校大學生或是其它想要兼職賺錢的群體,「公檢法騙局」多是平時獲取外界信息較少的老年人上當;在這一基礎上,騙子還在不斷「更新」套路,讓人防不勝防;騙局同時具有高度偽裝性。騙子們多利用正規平臺行騙,讓人難以分辨。
聲音:屢屢有人被騙原因多樣
針對網絡騙局屢被曝光,卻仍有人頻頻上當,記者也採訪了多位市民,聽聽他們的看法。
「我認為各類騙局層出不窮屢禁不止,主要還是因為大家的警惕性較低,防騙意識差。一方面可能平時很少關注此類宣傳提醒,另一方面還是有『天上掉餡餅』、貪小便宜的心態存在,殊不知蠅頭小利背後,已經有人挖好了陷阱。」曾在某高校做老師的崔先生認為。
市民呂先生對此則有不同看法,「我覺得現在各種騙局越來越多,跟個人信息洩露是有很大關聯的,精準詐騙幾乎讓人防不勝防。」
還有人認為,網絡騙局層出不窮,與網絡時代的「大環境」相關。「網絡時代到來,街頭行竊等傳統犯罪手段的『生存空間』被擠壓的越來越小,所以很快,網絡就成了新的犯罪土壤。而且網絡犯罪隱蔽性高,破案較難,自然瞄上的人越來越多。」市民劉先生表示。
記者看到,其實,為防止網絡詐騙案件的發生,不少平臺都制定了相關措施。
比如易發「殺豬盤」類案件的某婚戀交友平臺,對可能存在不良動機的會員或虛假信息設立了四道「防火牆」:客服人工審核、技術手段屏蔽、網警24小時在線巡查和會員投訴機制;某支付平臺推出了延時到帳功能,如果轉帳轉錯了,可以在24小時內撤回,錢會原路返回,不會給用戶帶來任何損失;還有多個平臺會進行風險監測,在涉及資金轉帳時提示大家防止網絡詐騙,不要脫離平臺進行線下交易等等。
說法:網絡平臺負有管理、審查、治理等義務
就網絡平臺對各類騙局有無監管責任,市民如因某平臺受騙,相應平臺是否要承擔責任,市民應該如何維權等問題,記者也邀請到律師說法。
陝西恆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認為:根據《網絡安全法》第47條規定:「網絡運營者(包括網際網路平臺運營企業)應加強對用戶發布信息的管理。信息管理手段包括信息審核、信息巡查等。」以及《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規定:「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應當履行信息內容管理主體責任,加強本平臺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培育積極健康、向上向善的網絡文化。」網際網路平臺負有管理、審查、治理等義務,負有對用戶發布的內容進行合法性、合規性篩選的義務。
如果違法犯罪分子利用平臺進行婚戀詐騙、刷單、虛擬投資等詐騙行為,而網絡平臺未盡到審核、查實義務的,平臺需承擔相應監管責任。針對直播網站購物、投放廣告等,網絡平臺負有對直播博主、廣告內容進行審核、對違法事由做出處理提醒等義務。如網絡平臺未盡到義務的,也需承擔責任。
趙良善稱,市民一旦被騙,應第一時間報警,並通知平臺及時止損。如涉嫌犯罪的,由警方立案偵查;如屬於民事欺詐的,可以訴諸法院,訴訟時,可將網絡平臺一併列為被告。
提醒:防騙牢記十個「凡是」
面對騙子的騙術升級,西安市公安局蓮湖分局反詐中心介紹,公安機關也一直在努力做相應工作。
「比如,面對當前詐騙犯罪分子猖獗,詐騙案件高發的形式,我們近期從中央到省,市,縣區做的一項重要反電信網絡詐騙工作就是『斷卡行動』,打擊涉嫌販賣兩卡的犯罪分子,重點打擊對象包括開卡團夥,帶隊團夥,收卡團夥,以及販卡團夥,從源頭治理打擊。此外,針對某些案件的詐騙團夥實施精準分析,精準打擊。比如去年赴菲律賓,歷時1個多月,一舉搗毀設在該處的8個詐騙窩點,成功抓獲300餘名中國籍犯罪嫌疑人。此外,我們日常工作中做的最多也是最頻繁的一項工作就是進入社會向群眾及易受騙群體宣傳電信網絡詐騙相關知識。」
針對如何預防各類騙局,蓮湖分局反詐中心提醒市民朋友們牢記十個「凡是」。
凡是自稱公檢法要求匯款的都是詐騙;凡是叫你匯款到「安全帳戶」的都是詐騙;凡是通知中獎、領獎要你先交錢的都是詐騙;凡是通知「家屬」出事要先匯款的都是詐騙;凡是在電話中索要銀行卡信息及驗證碼的都是詐騙;凡是讓你開通網銀接受檢查的都是詐騙;凡是自稱領導要求匯款的都是詐騙;凡是陌生網站要登記銀行卡信息的都是詐騙;凡是承諾能幫你代辦各種銀行信用卡的都是詐騙;凡是用各種藉口引導你用英文界面操作ATM機的都是詐騙。
(原標題:西安市民輕信「股票大師」投資「數字貨幣」 結果20餘萬元「打水漂」)
內容來源:本文由防騙大數據(FPData)轉載於三秦都市報,記者|張晴悅,特此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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