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官方報導,九寨溝7.0級地震目前已經造成20人遇難,超過300人受傷,武警、消防官兵和志願者正在全力展開救援。
據說,這次強震釋放的能量,相當於37枚廣島原子彈。
與此同時,網文圈的「地震」也在持續著,而且是多個「震源」交錯爆發。
抄襲風波其實在地震之前就有了,只是眼下還在發酵,而且涉及的幾個作者,幾乎都背上了蹭地震熱度的罵名。
這幾部作品,後來都改編成了大熱的影視劇,引起的粉絲罵戰自然規模也都不小。從前年的《花千骨》,到去年的《錦繡未央》,再到今年收視和話題度都很高的《楚喬傳》《三生三世十裡桃花》,甚至還有6年前開播的《甄嬛傳》原著,無一倖免。
(本文涉及的都是小說原著,不討論改編影視劇的版權)
把抄襲推成近期熱門話題的,應該要算《三生三世》了。其實將近十年前,還寂寂無名的唐七在網上連載《三生》的時候,就被人質疑過抄襲,有網友覺得小說的劇情構思、人物設定和文風都和另一位網文作者大風颳過的《桃花債》非常相似。
去年,有網友做過調色盤對比,比照了《三生》和《桃花債》的相似處,可以看出,語句和情節相似之處相當之多,但都沒有整句整段的。
今年電影版《三生》上映之後,有網友開始抵制,《戰狼2》的編劇(微博:@紛舞妖姬)在一周前發了一條微博,說「在一部昨天的競爭作品主創人員中,看到了唐七的名字,同樣網絡作者出身,我知道『原著』是怎麼來的,這樣的『原著』要是贏了,是對中國原創產業的巨大傷害。」微博配圖是大風颳過的《桃花債》一書的封面。
雖然紛舞妖姬沒有直接提「抄襲」兩個字,但是意思不言自明,可以說是相當明顯的「暗諷」唐七抄襲了。
大風颳過對抄襲這件事的態度非常有意思,她的微博上幾乎看不到有關抄襲的字眼,提到這件事的微博也都是避是非的態度,甚至為抄襲風波打擾到網友而感到抱歉。
反過來看唐七的態度,倒是氣勢洶洶,態度相當坦蕩,連發聲明,甚至拿作品去做了各種鑑定,還揚言「求告」,工作室的微博甚至還帶上了#三生沒抄襲##三生三世等風來#的標籤。
看得出唐七為了自證清白,做了相當多的工作。
第一,委託專攻傳媒智慧財產權案件的王軍律師做了專業鑑定。王軍的團隊之前代理過瓊瑤告於正的案件,經手的影視作品相關案件也是不計其數了,戰果頗豐。
王軍給出的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是「小說《三生三世十裡桃花》不構成對小說《桃花債》的抄襲。」
第二,還是委託王軍團隊對網上的調色盤進行法律分析,結論是,調色盤「沒有法律依據,缺乏客觀性、關聯性及法律證明力」。
第三,通過四川西部智慧財產權司法鑑定所,找編劇餘飛對《三生》和《桃花債》進行同一性鑑定,結果也是不構成抄襲。
第四,通過工作室,收集了網上針對抄襲事件的謾罵內容和人肉行為,「邀請相關方,一起來完成法律程序」。
這裡提醒大家一下,人肉行為確實可以構成違法,前提是要滿足侵權的條件。
可以說唐七的這一系列舉動滴水不漏,而且看起來有理有據,勝券在握,甚至「就怕你不告」。
事實上,如果《桃花債》的作者大風颳過提起訴訟,可能最後贏官司的真的會是唐七。
很多網友可能要喊不科學了,明明調色盤比對的結果,相同的部分那麼多,怎麼可能不構成抄襲?
這邊要科普一下,《三生》的原創性絕對是要打折扣的,但是不一定能告贏唐七抄襲,甚至可以說,可能性很小。
首先,智慧財產權相關的案件,依據的是《著作權法》,而根據《著作權法》的三個鑑定原則,「實質相似+接觸」、「思想表達二分法」和「獨創性原則」。
根據這三個原則,《三生》基本是可以「脫罪」的。
為了不把問題複雜化,這邊簡單解釋一下,編劇餘飛負責鑑定的部分是「實質相似」和「獨創性」的部分,《三生》和《桃花債》的相似性肯定是存在無疑了,調色盤究竟能不能作為法律證據另說,作為比對結果,即便不識字的也能看出來有很多地方是相似的,但是這部分相似性對於最後定案的作用有多少,還很難說。
「思想表達二分法」,這個其實是「相似和獨創」的大前提,即《著作權法》不會懲罰思想(即大綱、人設、文風等創意性的部分),只關注表達相關的,「實質性」內容。
所以大家應該懂了,其實「套路」是可以合法「借用」的。
至於獨創性,也是餘飛受委託所做的同一性鑑定的主要內容,相似的部分中,情節部分大多屬於「公用素材」,而其他細節涉及的都是支線,而非主線,也沒有大段複製粘貼的內容能支撐抄襲的說法。
最後說到接觸,只有網上的截圖能夠證明唐七當初很欣賞大風颳過的文,也「借用」過一些她的故事構思和表達,至於這部分內容法律上會不會被採信、能作為證據支撐的部分有多少,也要另說。
這裡要提一下,在今年的一次訪談中,唐七對抄襲事件有過這麼一段回答,她說兩部作品「是完全不同的故事」,「主線和支線」、「人物」都不同,「沒有任何一個句子相同」,這段話要和《著作權法》的三原則對比起來看,大家就會懂什麼叫真正的滴水不漏了。
這也是為什麼唐七顯得這麼理直氣壯的原因,她很清楚自己在法律上的優勢。
但是這一切都有一個前提,要得到這個法律上的優勢,必然要先由大風颳過提出訴訟,這也是為什麼工作室希望「邀請相關方,一起來完成法律程序」,甚至看似很急切地希望做被告,因為其實被上訴反而才是最快證明自己「清白」的辦法。
至於「清白」,很多人也是被唐七忽悠了,繞了進去。法律上不構成抄襲或者剽竊,並不就能說明她完全是無辜的,甚至像她自己塑造的那樣,是一個「被誣陷」的、需要維權的受害者。
畢竟,法律的作用只是歸責和劃分利益關係,而不是實現公平和正義。
整個過程中,大風颳過始終沒有正面回應過。只在2015年發過一篇博文,她自己都認為「某篇文章」和自己的文章差別很大,對方「複製或複寫的那點」,都是「小打小鬧」,但是「這種方法當時確實很讓我困擾」。
只能說,唐七真的很懂得如何「正確寫作」和運用法律武器。大風颳過本人其實很受困擾,從2008年到現在,將近十年,抄襲話題被不斷提起,甚至遭到唐七編輯的挑釁,但是她自己一定也沒想過要上訴,因為她想不明白對方的意圖,和其中的運作方式。
而作為對照的另一段抄襲案,兩方做出的反應截然不同。
接下來要說的是匪我思存懟流瀲紫,涉及的兩部作品大家都很熟悉了,是《甄嬛傳》和《如懿傳》。
同樣有調色盤對比,還有匪我思存自己做的比對,連錯別字都一起抄了過去。其實事實大家也都很清楚了,這裡主要想討論一下匪我思存的態度。
《甄嬛傳》電視劇都已經播出6年了,這個時候提抄襲,馬上就被人抓住時間點問題,說「馬後炮」、「造謠」、還說「人家抄的都比你強」(這種邏輯很眼熟了),還有說別有居心的,要是真覺得涉嫌抄襲,直接起訴就是了,不必這麼張揚。
不過,匪我思存的確表示提出起訴了,還表示官司最後贏的錢,她能拿到手的部分,一部分拿來幫原創作者維權,一部分捐給這次地震的災區。
對於選這個時間點提抄襲,她直接在微博懟回去了,抄襲者「想抄就抄了」,她現在也可以「想提就提」。
我們也來講法律吧,這時間沒毛病。
事實上,在粉絲死抓不放的「時間點」的問題上,暗含著一個「完美受害者」的邏輯,也就是說,作為受害者,必須是完全清白的,要完全沒有任何「過錯」,不僅理由要充分、態度要謙恭、表述要理性、時間點也要合適,在地震期間、別的抄襲事件成熱點的時候提自己的事,那必然就是「居心不良」、「別有用心」了。
那麼,作為一個作品被抄襲的作者,到底要具備怎樣的條件才能算得上是一個「清白的受害者」?
這個問題看似弔詭,其實相當普遍,比如在網上聲明自己要自殺就是「炒作」、「求關注」,「正確的死法」應該是默默地、不為人知地、也不會打擾別人的死法;比如遭到性騷擾的女生應該反思自己是不是穿著太暴露。
說回抄襲事件,其實在網文圈,就像大風颳過說的,抄襲都是見怪不怪的事了,法律的維度和邊界大家也是看得越來越清晰了,而大部分被侵權的人,可能都不像匪我思存這麼目標清晰、立場堅定,這多少也主張了抄襲者的有恃無恐,一本書抄多本書,一個作者抄多個作者的屢見不鮮,有媒體統計過,《錦繡未央》一本書涉嫌抄襲的對象就有219本小說,但聯名上訴的只有其中11位作者。
除了上訴的時間和金錢成本,網絡暴力和輿論壓力怕也是助長抄襲風的重要原因之一。
值得慶幸的是,還有匪我思存和《楚喬傳》涉嫌抄襲的作者之一蕭如瑟這樣的人能夠直面抄襲並採取行動,目前蕭如瑟也已經對《楚喬傳》出品方發出律師函。
借用匪我思存的話,如果沒有人敢當靶子,惡行就只會惡性循環,對於非正義的事情,希望每一次都會有更多人站出來,畢竟,沉默也是幫兇的一種。
*本文關於《著作權法》法則的部分引用了知乎匿名作者關於《如何看待唐七發表「《三生》未抄襲聲明」?》的回答,地址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