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義烏市人民法院披露了一起過失致死案例,一保姆因照看7個月大嬰兒疏忽大意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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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歲的張謀來自廣東普寧,在義烏做保姆。自2019年9月起,張謀一直在義烏謝謀的家裡工作,主要負責照顧謝7個月大的兒子。
2019年10月28日,也就是入職一個多月後的早上9點左右,張謀將熟睡的寶寶放在主臥室。9點13分左右,張謀看了一眼主臥室的後,關上了門。
之後,無事可做的張某在客廳玩手機,用手機唱歌,和家人聊天,一直聊到11: 34左右,張某準備開始做午飯。
判決披露,張某在整個過程中沒有進入主臥室照顧孩子。11點55分左右,張某走進主臥室,發現嬰兒被卡在床邊圍欄裡,呼叫也沒反應。送往義烏市中心醫院搶救之後,並被確認死於窒息。
經鑑定,寶寶系口鼻阻塞致窒息死亡。
義烏市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某過失致人死亡,其行為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公訴機關的起訴書已經成立,應當予以支持。張某歸案後,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張某主動認罪,依法可以從寬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3條、第67條第三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5條的規定,義烏市人民法院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