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己交滿15年了,是否要去社保局辦理停保手續,要看是單位交還是個人交。
如果是由單位繳納的社保,那麼肯定要去辦理停保手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規定: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十五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所以單位必須及時將停保人員名單報送給社保經辦機構,如果沒有為職工辦理停保手續,那麼單位有義務繼續為職工繳納社保。同時,因為沒有及時申報停保而導致多繳社會保險費,社保局是不會退還的。
而對於職工個人來說,如果不在某個單位參保了,那麼不但要督促單位停保,還要讓他們及時進行社保減員。如果單位沒有辦理停保減員,那麼職工是沒有辦法更換單位或者自己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重新參保的。
正常情況下,參保單位攜帶相關材料,到參保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服務大廳就可以辦理這項業務了。
如果是以靈活就業的身份參加社保,那麼就不一定要去社保局辦理停保手續了。
我國目前的社會保險繳納是按照「不繳不記」的原則,也就是如果個人不去辦理停保手續並沒有關係,只要不主動繳納社保,那麼社保也不會強制要求你交。
不過如果超過一定時間仍未繳納社保,那麼社保系統會視為自動放棄這一段時間的社保繳納資格,間斷繳費時間不計算繳費年限和繳費工資指數。
如果想要補繳間斷期間的社保,除補繳欠費金額外,從欠繳之日起還要按日加收一定比例的滯納金。
但是,如果社保只交了15年,小雷勸題主最好不要停繳。
雖然社保繳費15年後,就滿足了領取養老金的基本條件之一,但是按照我國養老保險「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原則,繳費15年能夠領到的養老金會比較低。
假設小李按社平工資的100%繳費15年,期間社平工資一直是7000元,那麼60歲退休後,小李的養老金計算方式如下: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本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7000+7000)÷2×15×1%=1050(元)
個人帳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7000×8%×15×12)÷139=725(元)
小李的養老金金額就是1050+725=1775元。一個月1775元,這個養老金水平算是比較低了,目前國家平均水平都有兩千多元了。
而且其實目前大多數人的繳費基數是達不到7000元的,所以繳費15年退休後的養老金連1775元都達不到,那麼退休後的養老金只能保證最基本的生活。
所以如果經濟上允許的話,還是儘量要多繳費幾年,這樣晚年的生活才能更有保障。
同時,即便題主不想交養老保險了,也不能將社保完全停掉。
我國的社保中除了養老保險,還包括了醫療保險。
醫療保險的繳費時間要求會比養老保險更長,一般是女性20年,男性25年,所以社保交滿15年後,醫療保險的繳費年限還沒有達到,那麼在退休之後並不能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就算醫保滿足了繳費年限,小雷也建議不要停止醫保繳費。因為我國醫保的性質是參保才能享受待遇,沒有參保就不能享受待遇。如果停保期間生病住院,沒有參保就無法享受醫療報銷待遇。現在隨隨便便住個醫院都要幾千上萬元,無法報銷的話會帶來非常大的經濟壓力。
所以,即便社保交滿了15年儘量還是不要停繳,經濟壓力大的話可以考慮降低繳費基數,但要保持繳費的連續性和時間長度,這對於未來的生活是有好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