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小河長們模擬進行一場環境公益訴訟庭審。中國環境報記者朱智翔攝
◆中國環境報記者朱智翔 晏利揚 通訊員唐佳璐
「啪」,隨著法槌的敲響,一場特殊的庭審近日在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第二法庭開庭。杭州市建蘭中學的14名小河長化身為了「審判長」「原告」「被告」「書記員」等,模擬浙江省第一起由環保組織作為原告的環境公益訴訟勝訴案件,進行了一場環境公益訴訟模擬庭審。
此次模擬法庭是由阿里巴巴公益基金會、聯合國可持續發展教育杭州專業區域中心、桃花源生態保護基金會、綠色浙江、桃源裡自然中心等共同組織的小河長青少年護水計劃中的「陽光環境法庭」項目活動之一。該活動旨在紀念浙江省第一起環保組織發起的環境公益訴訟案件勝訴一周年,從小培養少年兒童的法律意識、環保意識,帶動更多的社會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
走訪對話,做好「陽光環境法庭」模擬「庭審」準備
「為辦好這場環境公益訴訟模擬法庭,我們還特意提前組織開展了『陽光環境法庭』小河長環境公益訴訟模擬法庭實踐活動,通過舉辦講座、走訪對話等形式,讓小河長們了解更多的環保和法律知識,為『開庭』做準備。」綠色浙江秘書長忻皓說。
你知道陽光環境法庭的由來嗎?你知道什麼是環境公益訴訟嗎?……今年5月15日,「陽光環境法庭」小河長環境公益訴訟模擬法庭實踐活動在杭州市建蘭中學「雲」端開啟。
活動開啟當天,小河長們首先觀看了《陽光下的法庭》宣傳片,藉由宣傳片,杭州市科協委員、綠色浙江副秘書長董舒介紹了陽光環境法庭的由來,講述了清水河汙染案的環境公益訴訟的故事。
「在過去,當企業汙染環境的時候,政府只能採取罰款措施,環境汙染有著潛伏性、複雜性,企業的錢是罰了,但是企業所汙染的土地、河流的生態環境損失卻往往得不到合理的計算與修復。」董舒表示,河流就像是人身上的血管,血管出了問題,人會生病;河流出了問題,城市會生病。但是,河流不會說話、樹木不會說話,這就需要有人能為他們說話、為他們代言。
對陽光環境法庭和環境公益訴訟有了初步了解之後,小河長們又在模擬環境法庭陽光導師、陽光時代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泉和金逸凡的帶領下,上了一堂生動的「環境與法制」科普課,學習到了環境公益訴訟由來與類型、環境民事公益訴訟規則、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典型案例、模擬法庭採用案例講解與角色分配等知識。
此外,除了課堂學習,小河長們還走進杭州市錢塘新區一家企業,與杭州市生態環境監察執法人員一起開展環境檢查;走訪浙江省生態環境科學科技研究院、陽光時代律師事務所和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了解環境監察、環境損害鑑定評估以及法庭審判流程等。
「通過學習走訪,自己不僅近距離地了解了法庭庭審,又進一步地認識到了保護生態環境的重要性。」小河長呂芷萱說。
走上「法庭」,模擬浙江首例社會組織提起的環境公益訴訟案
「經過一個半月的走訪學習,小河長們終於迎來了『開庭』。」忻皓介紹說,「庭審」模擬的浙江首例由社會組織提起的環境公益訴訟案件,發生在2017年杭州市餘杭區。
2017年4月,原本清澈見底的餘杭區百丈鎮百丈溪的溪水一片渾黃,汙染水體綿延達3公裡。公安民警和環境執法人員對現場聯合摸排,最終發現溪邊有一處隱蔽的非法處置危險廢物加工點,廠房內存放50多個塑料桶,部分桶內裝有不明液體,公安和檢察機關隨即介入調查。
經查,犯罪嫌疑人洪某系無收購廢液資質的個體戶。自2016年10月開始,洪某夥同他人在浙江、江蘇、安徽三地收購190餘噸「蝕刻液」,運輸至百丈溪邊的非法處置點內,稀釋後用廢鐵提取「蝕刻液」中的銅,同時將提取後的廢液通過暗管直排至牆外溝渠。洪某每次通過控制水泵閥門僅偷排兩三噸廢液,這樣經溪水稀釋難以被發現。2017年4月13日晚,洪某著急回家忘關閥門,導致暗管大量排放「蝕刻液」汙染溪水。
案情查明後,生態環境損害評估也隨即啟動。此外,綠色浙江作為原告還發起了針對該案的環境公益訴訟。
一年前,該環境公益訴訟歷時近三年終於在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做出判決,被告方侵權企業被判處支付環境修復等費用3000餘萬元。隨著法院的判決,這起案件也成為《民事訴訟法》修改確立公益訴訟制度以來,浙江法院立案受理的首例社會組織提起的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併入選了2019年浙江省環境資源審判十大典型案件之一。
圍繞這起環境公益訴訟的「來龍去脈」,現場小河長們扮演的「審判長」「原告」「被告」「書記員」等角色可謂有模有樣:「審判長」「審判員」認真審理,「原告」「被告」激烈辯論,違法事實、責任認定、賠償評估一一確認、人證、物證一應俱全……整個過程下來,嚴格按照庭審規範流程進行,氣氛莊嚴肅穆。
經過一個多小時的「審理」,「法官」最終宣判代表社會公益組織的「原告」勝訴,本次模擬法庭活動也就此落下帷幕。活動結束後,小河長們還獲得了「陽光小律師」的榮譽證書。
「通過活動,在我的心裡埋下了一顆學法懂法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種子。」小河長們紛紛表示,自己未來也要成為一名律師,為河流代言,為環境發聲,為保護生態環境伸張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