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勞榮枝殺7人案」昨日庭審結束。勞榮枝涉嫌故意殺人罪、綁架罪、搶劫罪案在南昌中院,經過兩天的公開開庭審理,12 月22 日傍晚,法庭宣布休庭,將擇期宣判。
檢方認為勞榮枝主觀惡性極深
庭審質證階段,勞榮枝辨認案件現場照片。
在娛樂場所坐檯物色人選,引誘被害人至住處,捆綁被害人,用死亡威脅勒索錢財,取錢後逃走……12 月22 日,在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的勞榮枝案庭審中,公訴機關總結了勞榮枝南昌、溫州、常州、合肥4 起犯罪事實的「犯罪模式」。
公訴機關認為,勞榮枝為系列案件的主犯,其主觀惡性極深,突破人性和法律底線,為保全自己未真誠悔罪,應數罪併罰,希望法庭嚴懲。
庭審中,勞榮枝及其辯護人不認可被指控的故意殺人罪,也不認可搶劫罪、綁架罪致人死亡的加重情節。刑事附帶民事部分,勞榮枝辯護人認為,小木匠之死與勞榮枝的行為沒有法律上的因果關係,不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該案法庭將擇期宣判。
勞榮枝當庭痛哭懺悔現場曝光
"你可以說我不優秀,但不可以說我不善良。"
22日庭審時,勞榮枝將自己形容為一個"正能量"的人。她表示,案發後她內心備受煎熬,後來自己曾去做過小學教師,也當過義工,"想要教書育人"、"想要幫助別人"、"想要傳播正能量"。
與此同時,勞榮枝還自曝稱曾在2009年時患上癌症,一度與死神擦肩而過,"直到我得了癌症後,才更多地參與社會、融入社會"。
然而,對於各種"殺人"的指控,勞榮枝及其辯護律師依舊保持著與前一天相同的說辭——"被逼的"。
勞榮枝辯護律師表示,檢察機關的指控部分證據存在不足,缺乏兇器等證據。辯護人強調,勞榮枝在案件中受到法子英脅迫,並且並無殺人預謀,也無參與殺人。此外,辯護人還認為,勞榮枝主動供述常州犯罪事實,具備法定從輕情節。
庭審現場,勞榮枝長時間低著頭保持沉默。她多次表示,是法子英改變了她的人生。而她的犯罪行為也是受法子英的脅迫。她本人"害怕坐牢",所以選擇逃亡。
"我錯了,我認罪。"在法庭的最後陳述中,勞榮枝表達了自己想要贖罪的想法,並請求法官給她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勞榮枝稱,希望能有機會回報社會,給被害人家屬補償。
受害人家屬想要一個"公道"
"你們的良心是肉長的嗎?"
22日,本案的被害人"小木匠"陸中明的妻子朱大紅參與了庭審。庭審現場,朱大紅曾幾度哽咽,"千言萬語的苦,誰知道我們母子的難?"
1999年7月22日,勞榮枝誘騙本案另一位受害人殷建華到其出租屋。為了向殷建華證明自己"有膽量殺人",法子英以修窗戶為由,將無辜的受害人"小木匠"陸中明騙至出租屋內殘忍殺害。
朱大紅代理律師劉靜潔當庭表示,不願意接受調解,同時也不指望勞榮枝所謂的"賠償"。劉律師在辯論環節中強調,勞榮枝具有強大的心理素質、反偵察能力以及非凡的表演才能。
而對於勞榮枝此前在庭審中強調自己"逃亡生活暗無天日"的說法,劉律師當庭反問道,"你有想過受害人家庭過的什麼日子嗎?"
此外,對於勞榮枝及其律師關於"受脅迫"犯罪的說辭。劉靜潔也明確表示,不予認同。"南昌事件後,如果出去報案,法子英被抓,那後面的事情怎麼會發生,一次被脅迫兩次被脅迫,那三次四次呢?"
檢方:勞榮枝突破人性和法律底線
在21日以及22日的庭審中,勞榮枝的辯護人表示,勞榮枝認可搶劫、綁架罪等犯罪事實,但不認可檢方對勞榮枝故意殺人罪的指控。辯護律師表示,勞榮枝在這些犯罪中起到較小的作用,不認可檢方關於"致人死亡"等加重情節的認定。
對此,檢察機關認為,勞榮枝與法子英的犯罪行為並不存在主從關係,勞榮枝系案件的主犯,其搶劫致5人死、綁架致1人死、故意殺人致1人死亡。
檢方提出,勞榮枝在與法子英有關的四起案件中都有直接參與。勞榮枝多次稱自己被脅迫,但法子英在殺害熊某一家三口的時候,其犯罪行為足以被判死刑。勞榮枝沒有報警,並採取放任的態度,其參與了四起涉及人命的案件,"不可能次次都是被脅迫的。"
在庭審的最後階段,檢察人員認為,勞榮枝與法子英在犯案時,作案手段極其殘忍,案發現場令人髮指,引發當地恐慌,摧毀了數個家庭。勞榮枝當庭拒不認罪,主觀惡性極深,為保全自己,未真誠悔過,突破人性和法律底線。
涉嫌參與四起案件
第一起:江西南昌一家三口被害案
承認主動提出剪掉鄰居電話線
第一起案件在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市人民檢察院指控,1996年,勞榮枝將熊某誘騙至南昌的租住處後,法子英持刀對熊某進行生命威脅並實施搶劫。法子英與勞榮枝先後將熊某及其妻子女兒殺害後,將熊某家財物搶走,返回九江市將財物交給法子英姐姐保管後,逃往浙江省溫州市。
勞榮枝在庭審現場承認,1996年夏天,自己曾化名「陳佳」,當時自己和法子英住在一起,對方慫恿自己去坐檯。
媒體此前報導的勞榮枝哥哥勞軍所說「勞榮枝當坐檯小姐,目的是幫法子英物色有錢的男人,把他騙到出租屋供法子英綁架、敲詐。」據法子英一案判決書顯示,7月,勞榮枝打電話將熊某誘騙到出租屋,法子英手持尖刀勒索熊某財物,逼迫熊某說出家庭住址後將熊某勒死,並將肢體肢解。
勞榮枝在庭審現場
在庭審中,勞榮枝對有意物色男人進行否認。「我沒有去物色犯罪對象,我在坐檯的時候認識熊某。我當時不知道法子英是否離開南昌,因為我和他分手了。」
勞榮枝表示,自己將熊某叫到租住處,印象中熊某身高非常高大,法子英與熊某二人發生了劇烈的爭吵,有互毆的行為。「我想拉開他們被法子英踹開。我中途離開了出租屋,法子英讓我去買煙,法子英說他要和熊某談判。」勞榮枝稱,法子英用刀指著熊某,刀很長,熊某和法子英讓自己一起捆綁了熊某。
勞榮枝承認,熊某的腳是她捆綁的,其他部位是法子英綁的。在此案中,法子英曾帶她去過熊某家中兩次。第一次是一個白天去熊某認門,遇到了熊某的鄰居。「開門的目的是看熊某是否撒謊說他家在哪裡,因為這樣被害人就不敢輕易報案。」
據法子英一案判決書,他們拿走熊某身上的鑰匙開鎖進入熊某家,威逼熊某妻子交出財物,搶奪財物後,將熊某妻子和3歲的女兒勒死,為製造假象,將熊某部分肢體運至熊家。
對於第二次去熊某家,勞榮枝表示,是找熊某老婆要錢。「法子英說只是威脅一下,他不會殺了熊某的。當時的自己犯了糊塗,以為就是去談判……他用刀指著熊某的妻子,不讓我開燈,我在一旁找東西翻財物沒有翻到。」
熊某家屬在法庭外
「法子英說會放了熊某,讓我不要回出租屋。我先離開的時候,熊某還活著。我曾提出放了熊某,當時熊某手指被剪斷,我曾經提過要去送熊某去醫院。」
但當檢方詢問其是否提議剪了熊某家電話線,勞榮枝承認:「他有剪熊某家的電話線,我說對面的也剪了吧。」
第二起:浙江溫州租房綁架殺人案
稱租房不是為了物色綁架對象
第二起案件在浙江省溫州市。檢方指出,1997年到達溫州後,勞榮枝和法子英繼續採取由勞榮枝坐檯陪侍的方式物色搶劫對象。勞榮枝在工作酒吧物色到兩名女子後,兩人以租房為由對其實施綁架。在取得被搶劫對象存摺、手錶、現金和手機後,勞榮枝前往銀行取錢,法子英將兩人殺害。
對於這起案件,勞榮枝表示, 1997年她和法子英來到了溫州。為了生活,過完年她與法子英分別在溫州住招待所。勞榮枝稱知道自己被通緝了,也不知道該怎麼逃,去KTV坐檯,沒有用過實名。
庭審現場
在坐檯期間,勞榮枝認識了女子梁某。而對於檢方所說的「以租房為由進行綁架」,勞榮枝予以否認。「我租房的時候以前被騙過,租房是我的真實意願,我想找梁某租房,看了一次覺得不錯,後來我就帶著法子英一起去看。」
對於其當庭供訴和偵查機關內容不一致的問題,勞榮枝表示,「我陳述的和他們寫的不一樣,因為很多時候我直接認罪了。前因我都不想去辯了。」
據勞榮枝描述,後來法子英把梁某打倒,梁某就自己把錢拿出來了,後來梁某以肚子疼為由,要求另一女子劉某來,稱劉某有錢。
「劉某拿著存摺卡來了之後,我去取了錢。」勞榮枝說,「法子英讓我去取錢,因為我也是女的,我制止不了,於是我就去取錢。」
勞榮枝與法子英約定之後收拾東西一起會合。對於被害人財物的去處,勞榮枝回憶,手錶在法子英那裡,手機被法子英扔到河裡。
第三起:江蘇常州搶劫殺人案
每次都先走,贓款花在了吃和住房
第三起案件在江蘇省常州市。
檢方稱,1998年,兩人逃往江蘇省常州市,誘騙受害人劉某到租住處後,隱藏在門口的法子英將男子劉某綁架。法子英刺破劉某胸口後,勞榮枝用鐵絲對其進行捆綁控制人身自由,並要求其給劉某妻子打電話配合法子英搶劫要求。在法子英外出取錢時,勞榮枝再次以生命威脅劉某。兩人搶劫劉某7萬元後,離開現場。
對於此案,勞榮枝表示,自己去坐檯不一定是為了物色對象。「我們在常州有租房,坐檯沒有為物色對象做準備。我沒有朋友,我想交女性朋友。」
旁聽現場
隨後,針對此案中的受害者劉某,勞榮枝表示,劉某是她和法子英共同選擇的目標。她參與了捆綁劉某的行為,每天都要向法子英匯報。「劉某是年輕力壯的青年,他主動說車裡有錢財,我去拿了5000元左右,劉某妻子拿了7萬元左右。後來這些錢在我手裡。」
隨後勞榮枝離開了常州,前往南京。據她介紹,自己在南京等了法子英一晚上。「每次都是我先走,他後走。我對他不會有任何要求,我也不知道他要殺人。」
檢方詢問,其為什麼和法子英分開走,之前有商量過如此善後?勞榮枝表示,確實商量過,但她從來沒想過他會去殺人。「是他要求我這麼做的……他說,受害人會影響我們辦案。」
勞榮枝表示後來她和法子英因為畏懼沿海城市,後來去了重慶。「我們花錢非常快,在他的日程安排下,這些搶劫來的贓款我們也花在了吃和住房上。」
第四起:木工案 曾幫忙推動了裝有屍體的冰櫃
第四起案件在安徽省。1998年7月22日,勞榮枝勾引安徽男子殷建華赴出租屋,進屋後將其裝進狗籠實施綁架。為恐嚇人質,法子英又以「做工」為名誘騙31歲的木匠陸某前來,殘忍將其殺害並肢解後藏屍冰櫃。
勞榮枝表示,1998年她來到合肥的時候,沒有任何朋友,自己和殷某在KTV認識。當檢方再次問及其目的是否為坐檯物色目標對象,勞榮枝稱,「是法子英要求我這樣做的。」
勞榮枝記得殷某的身體非常瘦弱,被法子英用鐵籠子關起來。「法子英將殷某和陸某關在同一間房間,(為了恐嚇殷某)法子英說他要殺一個人給殷某看。陸某發出吼叫聲,我當時非常恐懼,也在尖叫。」
媒體此前報導,殷某按法子英的意思寫下了三張字條,然後打電話讓妻子準備好30萬元。
此次庭審中,當檢方問及具體細節,勞榮枝稱,自己不記得殷某在被關進鐵籠之後是否給家人打過電話,但是記得他們讓殷某交錢出來。當被問及殷某有沒有給家人寫紙條時,她表示,「我不記得具體的環節,但是那個字跡我承認是我寫的,因為很像。」
據媒體報導,1999年7月29日,法子英供述,他離開出租屋時殷某還活著,他交代勞榮枝:「如果十二點我不回來,就是被抓了。你要替我報仇,把他殺掉。」後來庭審時,他又說,勞榮枝從未參與殺人。法子英離開出租屋的當天,勞榮枝還留在關著殷某和陸某屍體的出租屋內。
22日,當檢方問及「法子英是否和你交代過,如果殷某對你不老實,你就殺死他」時,勞榮枝表示,「我不會說這些話的。」同時,她明確表示,自己聽到了陸某被殺害時的聲音,隨後自己推動了裝有陸某屍體的冰櫃。「他要求我這樣做的,我真的非常害怕。我把冰櫃從客廳推到另外一個小房間。」
勞榮枝稱,自己當時很害怕,於是就先離開了出租屋,同時因為害怕法子英報復家人,她給法子英留了字條。據其介紹,字條中寫道:「親愛的,我先走了,我現在家裡等你,我一直在車上躺著輾轉多個城市,在車上睡著,不敢住招待所,無論哪一起案件,都不是我的意願。」
事件回顧
勞榮枝殺7人逃亡20年細節
勞榮枝生於1974年,江西九江人,曾是九江石油化工公司子弟學校的小學教師。在結識了男友法子英後,勞榮枝走上了不歸之路。
1996年起,法子英夥同勞榮枝在南昌、溫州、合肥等地實施犯罪,勞榮枝使用色相勾引看上去家庭殷實的男子,將其騙至出租屋後,採用持槍、持刀綁架勒索、搶劫等手段劫財,前後殘忍殺害了7人。
1999年,二人的罪惡之路在安徽合肥走到了盡頭。7月,他們在合肥又綁架了一名商人殷某並將其殺害,後殺害了一名木匠陸某。在交涉贖金的過程中,殷某家屬報了警。
7月23日,警方包圍二人住處。法子英持槍負隅頑抗,叫囂著:「你們誰過來,我就打死誰。」並不時向外射擊。
法子英被抓捕 圖源:新安晚報
在勸說無效後,警方發射催淚彈、展開抓捕。最終法子英被擊斷右腿擒獲。
同年12月28日,法子英被被死刑執行槍決。然而,勞榮枝卻逃跑了。此後20年間,她使用多個虛假名字在全國多地潛逃,流竄於不同城市,靠在酒吧、KTV等場所打零工、短工為生。
2019年11月27日下午,廈門思明公安分局刑偵大隊通過大數據信息研判發現,一名疑似勞榮枝的女子出現在廈門某商場一帶。
紅圈內為勞榮枝
警方高度重視,立即組織精幹警力兵分兩路開展工作:一路研判組深入追查該可疑女子信息,進一步查清身份;另一路抓捕組前往該商場一帶實地開展搜索布控,進一步摸清位置。
經過通宵達旦的緊張工作,民警抽絲剝繭、循線追蹤,初步確定該可疑人員系逃犯勞榮枝,並準確掌握其活動軌跡。11月28日11時許,經精準研判、蹲點伏擊,民警成功在某商場將幫忙照看手錶生意的她抓獲歸案。
2019年12月5日,南昌市公安局派員將勞榮枝從廈門押解至南昌。南昌市人民檢察院於12月12日對該案提前介入偵查,南昌市公安局於12月15日對勞榮枝提請審查逮捕。
逃亡23年後,涉及三地、7條人命的勞榮枝在廈門落網
2019年11月28日,勞榮枝在廈門一家商場的某品牌手錶專櫃幫朋友照看生意。被警方抓獲時,她身穿卡其色外套,染成淺棕色的頭髮低扎著,與她被印在「在逃人員詳細信息」上的黑色捲髮形象相比,相差較大。
23年來,勞榮枝隱姓埋名在多個城市裡逃竄,在酒吧、KTV等場所打短工、零工為生。2016年12月,身著抹胸短裙的勞榮枝,還曾登上廈門一家音樂酒吧的聖誕節宣傳海報。
如今,距離她的同夥法子英被執行槍決已過去20年。法子英曾對其辯護人北京中銀(合肥)律師事務所律師俞晞所言,當初勞榮枝因為「特別佩服我這樣敢打打殺殺的人」,放棄穩定的教師工作,離開生長了20年的家鄉九江市。自1996年起,勞榮枝曾跟隨法子英先後在南昌、溫州、合肥等地犯下命案。
出走:20歲時辭職離家,追隨「敢打打殺殺的人」
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法子英作出的死刑判決書顯示,1964年10月,法子英出生在江西省九江市一個普通的農村家庭,只受過初中教育。1981年,尚未成年的法子英因搶劫、故意傷害被判有期徒刑8年。
法子英出生10年後,勞榮枝也在九江呱呱墜地。1989年,勞榮枝考入了九江師範學校就讀幼師專業,畢業後進入九江石油分公司子弟學校做小學教師。
法子英的辯護律師俞晞表示,法子英因為在獄中表現良好,提前出獄了。據法子英對俞晞所稱,1994年,在一場朋友的婚禮上,他和勞榮枝相識了。婚禮聚會結束後,法子英騎著自己的摩託車送勞榮枝回家,從此開始追求勞榮枝,兩人很快就在一起了。
當時年僅19歲的勞榮枝為什麼會被29歲的法子英吸引住?「可能是小女孩的英雄情結,她當時就特別佩服我這樣敢打打殺殺的人,把我當成英雄,所以願意追隨我。」法子英曾以一種得意的語氣對他的辯護律師俞晞說道。
兩人相識的第二年,法子英因搶劫傷人逃離九江市,20歲的勞榮枝選擇放棄家庭和穩定的教師工作,跟隨法子英踏上了亡命之路。
墮落:用假名在歌舞廳坐檯,合夥「仙人跳」謀財害命
法子英死刑判決書顯示,1996年5月,法子英與勞榮枝的足跡出現在南昌市。
在南昌某歌舞廳坐檯的勞榮枝使用了一個假名「陳佳」。當年7月底,「陳佳」將物色好的綁架對象熊某帶到了她和法子英居住的出租屋裡,法子英從熊某身上搶走首飾、手錶等物品,然後用鐵絲和繩子勒住熊某脖子,熊某窒息而死。隨後,法子英和勞榮枝來到熊家,將熊某的妻子及其3歲女兒殘忍殺害。
當南昌警方來到出租屋後,勞榮枝和法子英早已不知所蹤。
1997年10月,勞榮枝和法子英在溫州暴力入室搶劫後,為滅口又殺害了兩人。
不久後,「陳佳」變為「沈凌秋」。1999年6月,法子英和「沈凌秋」流竄至安徽省合肥市。
當年7月1日,兩人租下了雙崗虹橋小學恢復樓裡的一間房屋。在出租屋裡,兩人為「新家」添上了一件特殊的家具——鋼筋籠。據法子英死刑判決書披露,法子英在白水壩附近的一電焊門市部,以「關狗」為名定製了一個鋼筋籠,日後這個鐵籠子成了另一被害人殷某的死亡之籠。
準備好綁架殺人的工具後,勞榮枝故技重施,在合肥某歌舞廳坐檯,物色到了綁架對象殷某。
當年7月22日,勞榮枝打電話約殷某到出租房見面。然而殷某一進門,迎接他的不是勞榮枝的熱情,而是冷冰冰的刀。法子英將刀抵在了殷某的脖子,勞榮枝則用鐵絲將其雙手捆住,並將他塞進鐵籠子裡。
為了使殷某相信其是綁匪並且逼迫殷某儘快交出財物,法子英謊稱自己家裡需要裝修,將小木匠陸某騙到出租房當場殺害。
「去了進門一看被關在鐵籠裡的殷某,陸某嚇得扭頭就跑,法子英就拽住他的頭髮,拽回來後就捅了他幾刀。之後,陸某又往陽臺上跑,法子英又在他背後砍了十幾刀。」陸某家屬的代理律師劉靜潔向南都記者回憶案情。隨後,勞榮枝配合法子英將小木匠的屍首放入他當天購買的一臺舊冰櫃存放。
劉靜潔向南都記者介紹,陸某平時在家鄉種田,因有一門木匠手藝,當年為了給孩子存學費才獨自外出務工做木匠。
據法子英死刑判決書披露,在法子英的恐嚇下,殷某按法子英的意思寫了多張字條給其妻劉某,要劉某交錢贖人。但法子英還是用老虎鉗擰緊環繞在殷某脖子上的鐵絲將其勒死。之後,劉某以籌錢為由讓法子英和勞榮枝在家中等待,隨後向警方報案。
落單:法子英堅稱勞榮枝未殺人,聽說她逃走後笑了
1999年7月,合肥警方抓捕包圍法子英,法子英在出租屋裡持槍負隅頑抗,但最終被警方擊斷右腿後擒獲。
當年7月27日,合肥警方在雙崗發現了失蹤五天的人質殷某,但勞榮枝已不知去向。《警探》雜誌1999年第9期曾披露一個細節,房主向合肥警方描述,與法子英同來的是一位「裝扮入時的年輕女子」,二人自稱是夫妻,浙江人。
而據法子英的辯護律師俞晞所說,彼時法子英已在老家江西和另外一名女子成家,並育有一個女兒。
1999年11月,法子英殺人案開庭審理。擔任法子英辯護人的律師俞晞向南都記者回憶,開庭前,他曾與法子英會見過四五次,「每次回來,我都感覺到一股陰森森的鬼氣,好像不是在和一個人在交流」。
「他像是手無縛雞之力的樣子,個子不高,比較瘦弱,看起來完全不像那麼兇慘的人。」俞晞見到法子英的時候,法子英的右腿被裝上了鋼架,不能行走。
俞晞表示,當警方詢問勞榮枝的去向時,法子英一開始甚至不承認勞榮枝的存在。在證據面前,法子英仍然堅稱勞榮枝並未殺人。
俞晞向南都記者表示,法子英很關心「女友勞榮枝」的情況,但從來沒有提過自己的家裡人。在得知勞榮枝仍未落網的消息後,俞晞認為法子英「露出了發自內心的笑容」。
死刑覆核前,法子英主動要求和俞晞見面,「人快死了,心裡憋著很多話想說出來」。那天,法子英再次回憶了和勞榮枝見面的過程。
據法子英當年供述,1996年和勞榮枝在南昌殺害了一家三口,之後又在溫州殺死兩人,加上在合肥殺害的殷某和陸某,一共殺害了7名受害者。1999年12月28日,法子英被執行槍決。
逃亡:曾在酒吧裡打工謀生,人稱「女神雪梨」
彼時,法子英死前一直惦念的勞榮枝在哪裡?
據廈門警方披露,法子英被抓捕後,獨自逃亡的勞榮枝先後在多個城市流竄,在酒吧、KTV等場所打零工、短工為生。
2016年12月,聖誕節即將來臨。在廈門某音樂酒吧的聖誕節宣傳海報上,勞榮枝身著紅白配色的抹胸短裙,頭戴聖誕帽,低頭微笑著。在那家酒吧,她的新名字是Sherry(雪梨)。酒吧製作的一張平安夜活動邀請函上,她的個人照被放在中間,一旁寫著:「女神雪梨」。
該酒吧負責人向南都記者透露,勞榮枝確實與酒吧的部分工作人員在酒吧裡同期共事過,但大家對她了解不深。
「女神雪梨」在該酒吧的工作並不長久,隨後她又輾轉更換了多個職業。直至2019年11月28日,勞榮枝在廈門某商場的手錶專櫃幫朋友照看生意時,被廈門警方抓獲。
現場視頻顯示,落網時,勞榮枝沒有作出逃跑、掙扎的舉動,而是默默地跟著警方離開了。
不過到案後,勞榮枝拒絕承認真實身份,自稱是南京籍「洪某嬌」。經DNA對比鑑定,廈門警方確認她就是命案逃犯勞榮枝。
「他們(受害者家屬)都恨她恨得要命,希望勞榮枝快點被抓到。」劉靜潔告訴南都記者,每年小木匠陸某的妻子都會詢問勞榮枝有沒有被抓到。
勞榮枝落網前,劉靜潔曾懷疑勞榮枝是否已整容,或是換了一個身份生活。得知勞榮枝是在廈門一家商場被抓獲時,劉靜潔感慨,沒想到她還敢在城市裡拋頭露面。
法子英最後一次與俞晞會面時,曾交代了其他的案件線索。俞晞表示,會面的筆錄提交法院後,因為證據鏈不完整,且僅有法子英一人供述等原因,最終法院未對法子英交代的其他案件予以認定,「勞榮枝落網後,或許有更多的案件得以告破」。
「女魔頭」勞榮枝被提起公訴
8月31日,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勞榮枝涉嫌故意殺人、綁架、搶劫罪一案向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1996年到1999年,勞榮枝用「仙人跳」的方法,和男友法子英多地流竄作案,先後殺死7人。2019年11月,勞榮枝在廈門自己工作的商場被警方帶走。警方通報稱勞榮枝的蹤跡是通過大數據信息研判發現的。
直擊勞榮枝案庭審第一日
12月21日上午九點,庭審正式開始。
審判長、兩名審判員、一名書記員坐在審判席上,他們的右側有兩排座位,前面坐著四位公訴人,後排是受害者小木匠的妻子朱大紅和她的代理律師劉靜潔。審判席左手邊是辯護律師的位置。當天,三名律師出席了庭審。
由於疫情防控,審判庭沒設旁聽席位,勞榮枝的家屬和趕來參加旁聽的群眾被安排在另外的房間內收看庭審視頻。
當事人家屬和社會人士參與旁聽。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官網
根據法律程序,法官首先要核實被告人身份。勞榮枝的信息和履歷被概括成幾個關鍵詞:女、九江人、中專畢業。
隨後,公訴人宣讀了起訴書。勞榮枝被控三宗罪:故意殺人、搶劫和綁架。涉及四起犯罪事實:其中除了第三起常州案件,法、勞二人沒將被害人殺害,其餘三起均涉及命案。
檢方指控的第一起案件發生在南昌。指控內容為:1996年6月2日,勞榮枝和其男友法子英竄至南昌,在當地租下了一個單元後開始預謀勒索錢財實施綁架。由勞榮枝到當地夜總會坐檯物色作案對象。同年7月28日,當地私營業主熊啟義被法子英手持尖刀勒索財物並殘忍殺害。之後,他們將熊啟義肢解,並使用暴力手段進入熊家搶劫,殺死熊的妻女二人。
第二起案件是勞榮枝在1997年10月,和法子英逃到浙江省溫州市期間犯下的。檢方認為,法子英、勞榮枝綁架了22歲的女子梁曉春和29歲的女子劉素清,搶劫錢財後將她們用皮帶、電線勒死。
作案後,法、勞二人逃到常州,犯下一起綁架、搶劫案後逃往合肥,在合肥犯下了第四起案件。起訴書詳細地陳述了法、勞二人當年的殺人經過。
1999年7月22日,勞榮枝以熊案相同的手段綁架了當時35歲的私營業主殷建華。為了讓殷建華儘快交出財物,法子英從合肥市六安路隨機找了個木匠陸中明,將其騙到出租屋殺死並分屍。隨後殷建華也被殺害。
宣讀起訴書期間,勞榮枝一直低著頭。
這是21年來勞家人第一次見到勞榮枝。1995年前後,勞榮枝帶著自己一萬多元的存款和一個小書包離開家。
二哥勞聲橋對她的記憶還停留在勞榮枝離家那天。母親擋著門不讓她走,勞榮枝在家裡又哭又鬧。勞聲橋還在生她的氣。因為妹妹不僅私自做主辭掉了穩定的教師工作,還任性地要去外地和朋友做生意。他一把拉開母親,賭氣說讓她走,她願意去哪就去哪。「反正在家也是個『待業青年』了。」12月19日,勞聲橋對新京報記者說。
之後勞榮枝再也沒回過家。法子英伏法後,勞榮枝逃到廈門,直到2019年11月28日被公安機關抓獲。
根據上述犯罪事實,南昌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勞榮枝自1996年至1999年,夥同男友法子英流竄作案,在南昌、溫州、常州和合肥共同實施搶劫、綁架和故意殺人犯罪。其行為已經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
勞榮枝稱法子英愛看法制報導 模仿犯罪案件
「法子英騙我外面錢好賺,我就辦理停薪留職。」 勞榮枝在庭上稱,她和法子英在朋友婚禮上相識,之後她想去找工作,但是法子英不讓,並稱是被其誘騙去坐檯,滿足兩人的生活。
勞榮枝表示,自己曾墮胎4次,墮胎當天被侵犯。「那時候沒有通訊工具,非常害怕,生活、工作24小時都要和法子英在一起,任何事情都必須向他報備。我身上不會超過一百元。」她稱,自己如果想要勸他不要犯罪,就會遭到毆打,自己想從事正常的職業。
在庭審現場,勞榮枝多次提到自己是被脅迫的。「我當時只有21歲,逃離不了法子英的魔掌,我的腿全部都被打青了。」 勞榮枝稱自己遭受長期的生理上和心理上的折磨,所做之事是為了保命,「非常害怕……不可以和他分手,如果分手的話他會去報復我的家人。」
勞榮枝表示,過程當中自己多次想要跟法子英分手。「他1964年出生,我1974年出生,他長相其貌不揚,甚至有點醜陋,他還有家庭有妻子有孩子,他老婆是不上班的,他什麼都沒有給過我,為什麼要跟他在一起?他只是利用我來賺錢,他把我3000塊錢拿走了。」
當年審判法子英庭審現場 本文圖片均來自中安在線
而談及是否與法子英合謀犯罪,勞榮枝稱確定犯罪目標,都是法子英告訴她的,不存在合謀。「錢都是法子英支配的,我不屑於用這非法的收入,每天開支很大花銷一兩百元。」
公訴書中提到,法子英會對勞榮枝「恩威並施」。勞榮枝表示,法子英在剛開始對自己非常好,見面的時候就帶很多吃的。據她回憶,自己的工資一個月不到200元,她想要存3000元需要三年事件。但是法子英會帶著六千元帶她去深圳。這些錢,他們這個錢一個月就花完了。「當時我沒怎麼談戀愛。他對我蠻好的,我對他有感情,他會做飯給我吃,因為我不會做飯,還會幫我洗衣服。」 她稱,有的時候願意去賣淫來養活法子英,只要他不犯事。
勞榮枝回憶自己大概在2000年或2001年從《今日說法》上得知自己被通緝,那時候自己已經來到了廈門。在她的印象中,法子英喜歡看法制報導,模仿別人犯罪,而自己與他恰恰相反。「我從來不關注這些,從不看法制報導,因為我想遠離這些犯罪的細節。我喜歡文藝的東西。」
而當公訴人問到,其在對偵查機關供述裡,曾提到在《今日說法》看到杭州保姆縱火案,北大弒母案。勞榮枝表示自己並不關注這些。「我喜歡玩手機,我對法制板塊並不感興趣。」
勞榮枝稱,自己潛逃20年,欺騙了一個男的。「他不知道我的真實身份,用化名跟他一起生活,一起走入婚姻。」 她說,「逃亡花費非常的大,我只想活著,原諒我的自私。」
勞榮枝承認參與了後兩起案件,「在他毆打我的情況下,」她說,「前面兩起我真的沒有蓄意地去殺人。」她表達了自己願意道歉並賠償的態度,稱這20年只有3萬多元積蓄,但她有工作能力可以通過勞動,盡所有能力進行賠償。
但對於勞榮枝的辯解,被害人家屬表示不接受。聽到勞榮枝說熊某一案自己不在現場,熊某弟媳表示很憤怒。「我們沒有提出什麼賠償要求,給死者一個交代就可以了。三條人命,要她血債血償。」
直擊勞榮枝案庭審第二天
12月22日,勞榮枝案庭審進入庭審辯論階段,公訴方、勞榮枝及其辯護人展開庭審辯論,原告受害者陸某明的家屬朱大紅及其律師劉靜潔也參與了庭審。
在庭審的過程中,勞榮枝突然提出自己被確診癌症,但是她在法庭上並沒有提供任何證據證實,也沒有說明自己是何時被確診,為何種癌症。庭審雙方就勞榮枝是否購買主動犯罪工具,是否與法子英合謀犯罪等展開庭審辯論。
公訴方公布了法子英勞榮枝兩人的筆錄、證人的證言,受害者殷某華給妻子的字條等證據來證明是雙方共謀合謀犯罪以及勞榮枝主動犯罪。同昨天一樣,勞榮枝始終否認公訴人對他主動犯罪的指控,稱自己是被法子英脅迫的,因為多次遭受法子英的毆打,她曾多次提出要與法子英分手,但是法子英始終控制著自己,不經允許不能離開他的視線,甚至還威脅她家人的安全。為了自己和家人的安全,她才不得不和法子英在一起。
在雙方辯論的過程中,勞榮枝對一些事實都表示記不清楚了。對於公訴方所提出的勞榮枝主動購買藏屍的冰櫃等罪行,她都予以否認。
在殷某華、陸某明被害一案中,根據法子英的供述以及證據顯示,殷某華見到陸某明被殺後,給妻子劉某寫了一張紙條,內容包括「他們在我面前殺了一個人」。公訴方認為,其中的「他們」二字,證明勞榮枝與法子英共謀殺害了陸某明。對此,勞榮枝在庭審上表示,她突然想起來,當時法子英是想讓殷某華的妻子劉某認為他們是團夥作案,震懾劉某才,所以特意讓殷某華寫了「他們」二字。
對於這樣的否認,公訴方認為勞榮枝的抗辯是無力的,因為勞榮枝對於許多事實都表示不記得、記不清、很模糊,而對於這樣的細節,她卻突然表示能夠想起來,很難讓人信服。
殷某華是否是勞榮枝所殺也是本案一個關鍵點。
公訴人認為,法子英在被抓獲後與律師溝通時的對話內容,可以說明法子英當時並不知道殷某華是否死亡,同時根據法子英的供述,他曾經對勞榮枝說,「假如我12點之前回不來的話,你就用鐵絲將你殺死」,進而可以證明殷某華是被勞榮枝所害。但勞榮枝對此予以否認。
勞榮枝在庭審辯論過程中,除回應公訴人提出的質證外,還多次舉手主動發言。她說:「我從來不會去撒謊。」勞榮枝在庭審上多次表示她想做一個好人:「我想坦坦蕩蕩地做人,我想做個好人,我想贖罪,我表示道歉。」
勞榮枝在庭審上突然透露自己被確診癌症,想融入這個社會。截止到記者發稿之前,她並沒有說明自己是何時被確診為何種癌症,在法庭上也沒有提供任何的證據。
受害者小木匠的家屬朱大紅在庭審現場發言時情緒比較激動,哭訴稱「你的心也是肉長的嗎?」
【辯論焦點】
是不是構成故意殺人罪?
庭審中,勞榮枝案合肥犯罪事實成為控辯雙方辯論的焦點,在舉證質證環節,也是用時最長的。公訴人將案件相關照片向勞榮枝展示時,勞榮枝多次哭泣哽咽,看到有些照片表示「很殘忍,沒見過」。在看到小木匠屍體照片時,勞榮枝尖叫了一聲。
公訴人指控勞榮枝犯故意殺人罪,便是針對合肥犯罪事實中小木匠陸某明被其與法子英無辜殺害的事實。
公訴人指控,在法子英將陸某明殺害後,勞榮枝去購買了冰櫃,用來存放陸某明的遺體。之後還與法子英一起,將冰櫃推到了案發地的另一個房間。
對此,勞榮枝表示,當時並不記得去購買了冰櫃。和法子英一起推冰櫃,是因為自己嚇到了。「他割下小木匠的頭,提到我和殷建華所在的房間,我都嚇壞了,後面只能配合他。」
辯護人則表示,勞榮枝去購買冰箱的證人證言在勞榮枝容貌和購買時間上存在差異,且冰箱、殺害小木匠的刀都已無實證,屬於證據不足。因此不認可故意殺人罪罪名。
公訴機關認為,勞榮枝綁架並致被害人殷建華死亡。殷建華是怎麼死的,何時死的,也成為案件焦點。辯護人認為,殷建華死於頸部被勒窒息死亡,但是檢方未能出示涉案的鐵絲、老虎鉗等證據,也屬於證據不足。
庭審中,勞榮枝和辯護人認可搶劫和綁架罪,但是不認可致人死亡的加重情節。
交代常州案件是立功嗎?
在庭審辯論環節,勞榮枝及辯護人表示,到案後,勞榮枝主動交代了常州案件,雖然沒有現實意義,但有法律意義,屬於立功表現,應該從寬處理。
辯護人認為,法子英當年落網後交代了常州作案的事實,但是檢方未就該犯罪事實進行起訴。而勞榮枝落網後,勞榮枝主動、如實交代了案件詳情。而且,常州案發生於1998 年夏天,到2019 年11 月勞榮枝被捕時,已經超過了訴訟時效。在庭審中,勞榮枝也表示,在常州作案時,自己是主動配合了法子英。
對此,公訴人進行了反駁。公訴人表示,當年因為證據不足,法子英常州犯罪事實未移送檢方審查起訴,但是該案已經由偵查介入。勞榮枝落網後交代案件事實,不屬於立功表現。
是否應該承擔民事賠償?
12 月22 日下午,勞榮枝案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庭審中,合肥被害人小木匠之妻朱大紅的代理律師重申,要求追究勞榮枝的刑事責任,並提出了民事賠償的訴求。
記者現場看到,在庭審中發言時,朱大紅失聲痛哭,表示小木匠被勞榮枝和法子英無辜殺害後,給一家人造成了難以承受的苦痛。
勞榮枝的代理律師在法庭辯論環節表示,合肥小木匠陸某明死亡與勞榮枝的行為沒有法律上的因果關係,不應承擔民事賠償。但是在其與勞榮枝的多次溝通中,勞榮枝表示,願意傾盡所有,彌補被害人家屬。不過,勞榮枝目前僅有3萬多元的積蓄。民事部分庭審最後,審判長詢問雙方是否同意調解,朱大紅及代理律師表示不同意,並要求嚴懲勞榮枝。(綜合媒體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