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信發願,念佛求生西方一法,三根普被,凡聖同修。愚夫愚婦,皆能入於其中。大聖大賢,不能超出其外。若於此法能生信心,雖是業力凡夫,即可現生了生脫死,超凡入聖。倘不於此法認真修持,而於如來所說一切諸法中,隨修一法,或兼修各法,欲了生死,勿道即生不能了,或經百千萬生及百千萬劫,尚不能了者,多多也。何以故,以念佛求生西方一法,專仗佛力。自己但具真信切願,持佛聖號。則於臨命終時,決定蒙佛接引,往生西方。
其餘一切法門,必須修到業盡情空之時,方可了脫生死。否則任汝工夫深,功德大,煩惱若有一絲一毫未盡,則仍然不能出離六道輪迴之外。以自力了生死,比仗佛力了生死,其難易奚啻天淵懸殊也。
(輯自《印光法師文鈔》•復丁普瀞居士書)
念佛一事,所求皆得。為現在椿萱求福壽,為過去祖禰求超升,均無不可。然須至誠之極,方有感應。若泛泛悠悠,則其利益,亦是泛泛悠悠。回向之文,宜於正回向後,自己依所求之意,作數句。但表其心,不必鋪排。汝既知淨土法門,尚宜與一切人說其利益,令彼修持,況生我之父母乎。為父母回向,固為至理。而不勸父母,自己修持,便失真實孝親之義。若父母天性與佛相反,當至誠代父母持念回向,消除宿業。久而久之,自會生信修持。
誠之所至,金石為開。況父子天性相關,而有不能轉移之理乎。兒女等,當認真教以因果報應之理,及為人之道,如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等,各各自盡其分。汝果能依我所說,則生入聖賢之域,歿歸極樂之邦,乃決定無疑之事也。
( 摘自《印光法師文鈔》之 復馬宗道居士書一)
汝欲母往生西方,欲父身心康健,生享安樂,死歸淨土。當率其家屬男女老幼,同皆認真念佛。以祈佛慈加被,消滅罪業,增長善根。何得但以百聲千聲佛號為事。世間為人做工者,為一二角錢,終日勤勞不息。汝以此大事,反不如求一二角錢者之勤勞,亦無怪乎無有感應也。感若至極,決無不應之理。汝如此感,乃泛泛悠悠,何可消大業障於現世去世乎。汝諸眷屬為父母念,比專為自己念功德還大,以其有孝心故也。
現在時局危險,不知何時即發生戰事,尚不肯念,若到殺劫臨頭,試問有何所恃。汝侄之病,亦是宿業,觀汝父母及侄,足知汝家殊欠世德。今當時時留心,以力培植。並普勸一切人同修淨業,以挽回之。後來當必有災退祥集之慶。尚彬既欲皈依,今為取法名為宗元。元為諸善之長,亦為乾卦首義。乾為天,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為其象辭。果能自強不息念佛,自強不息改過修善。決定能身心康健,大有成就矣。一函遍復,為一切人求福求壽求愈疾求生子之方法。果能依之自行化他,則無邊利益,均可親得矣。(甲戌九月初五日)
(選自《印光法師文鈔》之《復拜竹居士書二》)
念佛一法,乃至簡至易,至廣至大之法。必須懇切志誠之極,方能感應道交,即生親獲實益。若懶惰懈怠,毫無敬畏,雖種遠因,而褻慢之罪,有不堪設想者。縱令得生人天,斷難高預海會。
至於佛像當作真佛看,不可作土木銅鐵等看。經典乃三世諸佛之師,如來法身舍利,亦當作真佛看,不可作紙墨等看。對經像時,當如忠臣之奉聖主,孝子之讀遺囑。能如是,則無業障而不消,無福慧而不足矣。
現今士大夫學佛者多,然率皆讀其文,解其義,取其供給口頭,以博一通家之名而已。至於恭敬志誠,依教修持者,誠為難得其人。
餘常謂欲得佛法實益,須向恭敬中求。有一分恭敬,則消一分罪業,增一分福慧。有十分恭敬,則消十分罪業,增十分福慧。若無恭敬而致褻慢,則罪業愈增,而福慧愈減矣。哀哉。凡遇知交,當諄諄以此意告之,乃莫大之法施也。
(摘自《印光法師文鈔》•復鄧伯誠居士書一)
我等只好粗持重戒,一心念佛,兼修世善,以為助行。依永明蓮池之法行之,則無往不利矣。
自己改惡修善,一心念佛。凡一切親故並有緣之人,亦當以此教之。其反對之人,當作憐憫想,不可強制令行。按牛頭吃草,萬萬做不得。
若曰我一心念佛,諸事不理,不唯與世法有礙,亦不與佛法相合。素位而行,方為得之。勸人念佛修行,固為第一功德。然下而妻子兄弟,上而父母祖妣,皆當勸之。倘不能於家庭委曲方便,令吾親屬,同得不思議即生了脫之益。便為捨本逐末,利疏而不計利親。其可乎哉。
勸人念佛之功,淨土書中說者甚多,恐費筆墨,故不詳書。汝與師壽既修淨業,只可在家念佛。普陀不可常來。即其餘名山,縱然朝謁,亦不過看看山景而已。豈若在家修持,不廢錢財時日。不勞身心奔馳之為愈也。
(摘自《印光法師文鈔》•復永嘉某居士書六)
汝姊欲專一念佛,本無定章,若照平常念佛之章程,則五更起禮佛(多少拜,隨己立)畢,念彌陀經一遍,往生咒(三遍,或七遍,或二十一遍)畢,即念贊佛偈,繞念若干聲,然後靜坐半點鐘,再出聲念若干聲。即跪念觀音,勢至,清淨大海眾菩薩,各三稱,(若欲禮拜,先拜佛若干拜,九稱菩薩,即作九拜。)念發願文,三皈依,此為早時功課。吃早飯畢,靜坐一刻,再念佛時,即禮佛三拜,或多拜畢,即念贊佛偈,念畢,繞坐皆照前。唯念佛畢,不念發願長文,但念願生西方淨土中四句即已,禮拜而退。早或二時。午飯後二時。晚課與早課同。夜間再念一次佛,仍照早飯後章程。念畢發願,當念蓮池新訂發願文,畢,念三皈依。
此雖有起有落,然心中總將一句佛號,持念不令間斷。行住坐臥,著衣吃飯,大小便利,均於心中默憶佛號。於七日中,不令起一切雜念。如子憶母,無時或忘。念時固然是念,歇氣不念時,心中仍然是念。只求心佛相應。(即心外無佛,佛外無心,全心是佛,全佛是心,心中除六字洪名之外,無有一切雜念,故名相應。)切勿起即欲見佛之心。但求佛號外,無二念而已。若不明理性,急欲見佛,多招魔事,不可不慎。亦不可太勞,勞過,則次日便難清爽如法矣。
或者每次念佛,皆念彌陀經,往生咒,但早起發願,念長發願文,晚亦如之,餘皆念四句即已。
或者早起第一次念彌陀經,往生咒,以後但接續念佛不斷,至晚念發願文,三皈依。
人在世間,不能超凡入聖,了生脫死者,皆由妄念所致。今於念佛時,即作已死未往生想。於念念中,所有世間一切情念,悉皆置之度外。除一句佛號外,無有一念可得。何以能令如此,以我已死矣。所有一切妄念,皆用不著。能如是念,必有大益。今之小知見人,稍有一點好境界,便自滿自足,以為我得了三昩了,此種人,十有九人皆著魔發狂。以心念與佛相隔,與魔相合,故致然也。
(摘自《印光法師文鈔》•三編•復朱仲華居士書二)
若大通家,則禪淨雙修,而必以淨土為主。若普通人,則亦不必令其遍研深經奧論,但令諸惡莫作,眾善奉行,一心念佛求生西方即已。此人不廢居家業,而兼修出世法。雖似平常無奇,而其利益不可思議。良以愚夫愚婦,顓蒙念佛,即能潛通佛智,暗合道妙。較比大通家之卜度思量,終日在分別中弄識神者,為益多多也。
(摘自《印光法師文鈔》•增廣卷二•復張伯巖居士書)
念佛法門注重信願,有信願,未得一心,亦可往生。得一心,若無信願,亦不得往生。世人多多注重一心,不注重信願,已是失其扼要。而復又生一既未得一心,恐不得往生之疑,則完全與真信切願相反矣。此種想念,似乎是好想念。實則,由此而益加信願,以致一心,則是好想念。若由因不得一心,常存一不能往生之心,則成壞想念矣。不可不知。
(輯自《印光法師文鈔》復朱德大居士書)
又念佛一法,要緊在有真信切願。有真信切願,縱未到一心不亂,亦可仗佛慈力,帶業往生。若無信願,縱能心無妄念,亦只是人天福報。以與佛不相應故。固當注重於信願求生西方也。
(輯自《印光法師文鈔》復又真師覺三居士書)
明蕅益大師云:念佛功夫,只貴真實信心,第一要信,我是未成之佛,彌陀是已成之佛,具體無二。次信娑婆的是苦,安養的可歸,熾然欣厭。次信現前一舉一動,皆可回向西方;若不回向,雖上品善,亦不得生。若知回向,雖誤作惡,速斷相續心,起殷重懺悔,懺悔之力,亦能往生,況持戒修福種種勝業,豈不足以莊嚴淨土?
庚申六月,將之新城貝山掩關念佛,書此以志紀念。大慈定慧弘一沙門演音。
(輯自《弘一大師說淨土》• 手書「南無阿彌陀佛」洪名題記(1920年))
為了生死,則生死之苦,自生厭心,西方之樂,自生欣心。如此則信願二法,當念圓具。
至於念佛一事,最要在為了生死。既為了生死,則生死之苦,自生厭心,西方之樂,自生欣心。如此則信願二法,當念圓具。再加以志誠懇切,如子憶母而念。則佛力法力,自心信願功德力,三法圓彰,猶如杲日當空,縱有濃霜層冰,不久即化。
(《印光法師文鈔 復徐彥如軼如二居士書》)
印祖皈依弟子趙茂林至蘇州報國寺叩關求見大師。大師詢問皈依一兩年中「信願堅定如何」,「念佛功課定否」。並隨即開示說:「訂念佛功課,信願才算堅定。不訂念佛功課,信願未夠堅定,還得要痛切的用功念佛。」(《印光法師年譜》)
若初心者多,則無論朝暮,均可以念《彌陀經》、《往生咒》,即念佛矣。朝暮如是,日間如是亦可,不念經咒,即以「贊佛偈」起亦可。須知所有功課,均以念佛為主,經咒為賓。知此義,再按林員之身分而定,庶可適宜。
(輯自《印光法師文鈔》復陳慧新居士書)
問:修行人止惡行善, 是分內事, 允當加勉。惟功課及二六時中, 過現未三心憧憧往來, 總不能除。心業未淨, 於往生有無妨礙。
答:功課宜專不宜繁。專易攝心。繁難歸一。往生在信願真切。倘無真信切願, 縱心能清淨, 亦難往生。不可不知。
(輯自《印光法師文鈔》答俞大錫居士問)
所云念佛儀軌, 須分同眾獨修兩種。若同眾修, 當依日誦中念佛起止儀, 庶可通途無礙, 彼此攸宜。至於獨修, 雖可隨人自立, 然其念誦次第, 不可錯亂。所云放下身心, 閉目凝神, 念淨法界護身咒, 及默想贊佛偈, 禮佛及三菩薩畢。若誦經, 則誦彌陀經一遍, 往生咒三遍畢, 然後朗念贊佛偈畢, 即接南無西方極樂世界大慈大悲接引導師阿彌陀佛。即唯念南無阿彌陀佛, 宜圍繞念, 或數百聲或一千聲。末念觀音勢至清淨大海眾三菩薩, 然後念發願文。文畢念三自歸。是為一期起止。若欲多誦經, 多持咒者, 當另立一誦經時。若一時並行, 當先誦經, 次誦咒, 次贊佛念佛, 次發願三歸。此決定不易之次序也。
(輯自《印光法師文鈔》復丁福保居士書四)
但求往生,即了生死。若欲悟此心,見此境,尚須漸修,方能分悟分見。若圓悟圓見,非成佛不能。汝太不自量,光已說破,當以決志求生西方為事。越分欲得,反為墮落魔外之本。祈詳閱文鈔,其修持方法,利益弊病,均可悉知,此不具書。念佛須音聲高低適中,緩急合宜。若高聲如趕賊之猛烈,始則心火上炎,或至吐血,以成不治之病。須心中念得清楚,口中念得清楚,耳中聽得清楚。即默念,亦須常聽。以心一起念,即有聲相。自己之耳,聽自己心中之聲,固明明了了也。勿起壞念頭,又何有心熱如火之惡感乎。
問,記數念佛,吸念六句,呼念四句,如何。心既記數,又念佛,又須想佛乎。(二十七)
答,念佛記數,從一至三,從四至六,從七至十,何定呼吸。汝系學煉丹運氣之人,故稍見一二字相似於彼,即謂是彼之功夫。念佛記數,為妄心難制者設。能如是念,如是記,如是聽,決定心漸調伏,此處誰令汝加一想佛二字乎。此系隨便念,何論呼之與吸。呼吸若使之長久,則傷氣受病,不可不知。
(輯自《印光法師文鈔》•答曲天翔居士問二十七則)
所謂十念記數者,當念佛時,從一句至十句,須念得分明,仍須記得分明。至十句已,又須從一句至十句念,不可二十三十。隨念隨記,不可掐珠,唯憑心記。若十句直記為難,或分為兩氣,則從一至五,從六至十。若又費力,當從一至三,從四至六,從七至十,作三氣念。念得清楚,記得清楚,聽得清楚,妄念無處著腳,一心不亂,久當自得耳。
須知此之十念,與晨朝十念,攝妄則同,用功大異。晨朝十念,盡一口氣為一念。不論佛數多少。此以一句佛為一念。彼唯晨朝十念則可,若二十三十,則傷氣成病。此則念一句佛,心知一句。念十句佛,心知十句。從一至十,從一至十,縱日念數萬,皆如是記。不但去妄,最能養神。隨快隨慢,了無滯礙。從朝至暮,無不相宜。較彼掐珠記數者,利益天殊。彼則身勞而神動,此則身逸而心安。但作事時,或難記數,則懇切直念。作事既了,仍復攝心記數。則憧憧往來者,朋從於專注一境之佛號中矣。大勢至謂都攝六根,淨念相繼,得三摩地,斯為第一。利根則不須論。
若吾輩之鈍根,捨此十念記數之法,欲都攝六根,淨念相繼,大難大難。又須知此攝心念佛之法,乃即淺即深,即小即大之不思議法。但當仰信佛言,切勿以己見不及,遂生疑惑,致多劫善根,由茲中喪,不能究竟親獲實益,為可哀也。掐珠念佛,唯宜行住二時。若靜坐養神,由手動故,神不能安,久則受病。此十念記數,行住坐臥皆無不宜。
(輯自《印光法師文鈔》•復高邵麟居士書四)
凡念佛人,但宜至誠懇切,一心正念。絕不妄想見佛見境界之事。以心若歸一,見佛見境界,皆不至妄生歡喜。遂致得少為足,便成退惰。不見佛不見境界,亦了無所欠。心未歸一,急欲見佛見境界。勿道所見是魔境,即真系佛境,以心妄生歡喜,即受損(謂生歡喜退惰)不受益矣。
當以至誠念佛為事。勿存見佛見境界之心。倘正念佛時,或有忽現佛像及菩薩諸天等像。但心存正念,勿生取著,知所見之像,乃唯心所現。雖歷歷明明顯現,實非塊然一物,以心淨故,現此景象。如水清淨,月影便現,毫無奇特。了不生誇張歡喜之心,更加專一其心,認真念佛。能如此者,勿道佛境現有利益,即魔現亦有利益。何以故,以不取著,心能歸一。佛現則心更清淨。魔現則心以清淨不取著,魔無所擾,心益清淨,道業自進。
(輯自《印光法師文鈔》之復陳士牧居士書六)
自己改惡修善,一心念佛。凡一切親故並有緣之人,亦當以此教之。其反對之人,當作憐憫想,不可強制令行。按牛頭吃草,萬萬做不得。若曰我一心念佛,諸事不理,不唯與世法有礙,亦不與佛法相合。素位而行,方為得之。勸人念佛修行,固為第一功德。然下而妻子兄弟,上而父母祖妣,皆當勸之。倘不能於家庭委曲方便,令吾親屬,同得不思議即生了脫之益。便為捨本逐末,利疏而不計利親。其可乎哉。
(摘自《印光法師文鈔》之復永嘉某居士書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