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網11月2日訊(記者 劉昊)12月1日,濰坊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組織召開2020年第53場新聞發布會,邀請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於世文,市財政局副局長寇瑞國,市商務局副局長李書林,市公安局車管所副所長範得利,解讀《濰坊市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提前淘汰補貼實施方案》有關政策,並回答記者提問。發布會由市委宣傳部副部長李傳江主持。
開展柴油貨車汙染治理,是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標誌性戰役。為了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濰坊市應於2021年年底前完成國家、省下達的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淘汰任務,其中今年的淘汰數量不低於應淘汰總量的70%。
為確保如期完成任務,市政府研究通過了《濰坊市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提前淘汰補貼實施方案》,確定對2018年6月27日至2021年9月30日提前報廢的國三及以下營運柴油貨車,根據不同車型和初次登記時間,每輛給予2800元至3.2萬元不等的資金補貼。
一、濰坊市今年任務目標
根據實施方案,濰坊市今年淘汰2.4萬餘輛國三及以下營運柴油貨車。
二、補貼實施範圍及標準
01、補貼的實施範圍和時間
2018年6月27日至2021年9月30日,在此期間在濰坊市辦理報廢手續,並且符合申請條件的國三及以下營運柴油貨車,給予相應的資金補貼。
02、補貼的標準
按照「早淘汰、多補貼,晚淘汰、少補貼」的原則,根據車輛不同車型和初次登記時間,在2020年底前淘汰的,每輛車給予4000元至3.2萬元不等的資金補貼;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淘汰的,補貼標準降低30%,每輛車給予2800元至2.24萬元不等的資金補貼。
03、有七種情形不享受本次補貼政策
一是自本方案印發實施後轉移至濰坊市的;
二是距強制報廢日期不足1年(含)或達到強制報廢標準的;
三是已享受國家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政策的;
四是由於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導致直接報廢的;
五是車主與申請補貼人(單位)名稱不一致的;
六是被行政執法部門依法吊銷《道路運輸證》的,或撤銷道路運輸經營許可並註銷《道路運輸證》的;
七是其他不符合補貼政策要求的。
三、補貼資金申領流程
01、車輛報廢和註銷有三個事項
一是列入補貼範圍的國三及以下營運柴油貨車,由車主將報廢車輛交給具有資質的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報廢拆解,取得《報廢汽車回收證明》;
二是到交通運輸部門或行政審批部門辦理營運手續註銷並取得《道路運輸證註銷登記表》或《道路運輸證》註銷證明;
三是到公安機關註銷車輛,並取得《機動車註銷證明》。
02、申請補貼的要求
車輛報廢后,車主(或委託代理人)根據補貼條件據實書面提交淘汰補貼資金申請表,連同其他所需有關材料報送至車輛所屬縣市區聯合辦公窗口,各縣市區有關責任部門對材料相關信息進行審核,經審核不符合條件的當場告知,符合條件的進入資金核發環節。
申領補貼資金需要攜帶的六項材料
《濰坊市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提前淘汰補貼資金申請表》;
《報廢汽車回收證明》(第三聯)原件、《機動車註銷證明》原件、《道路運輸證註銷登記表》或《道路運輸證》註銷證明原件;
車主為個人的需提供車主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車主為單位的需提供工商註冊登記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複印件;
與車主名稱一致的銀行帳戶或單位基本帳戶複印件;
委託辦理的需提供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補貼申請辦理授權委託書原件(窗口辦理人員需與委託人現場確認);
符合法律條件的其他證明材料。
03、資金核發的方式
對符合條件的申請,補貼資金自全部審核通過之日起,由相關縣市區於15個工作日內通過銀行轉帳方式發放至車主提供的與其名稱一致的銀行一級帳戶。
為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了工作專班,全面負責推進國三及以下營運柴油貨車的淘汰工作。各縣市區要建立多部門協調機構,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補貼申報、審核、申領及發放等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擠佔、挪用補貼資金,不得拖延兌付時間,堅決杜絕騙取補貼資金行為。違反規定的,一經查實,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記者提問:「剛才了解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提前淘汰給予補貼,那麼這個補貼是怎麼撥付到企業或者個人手中呢?」
市財政局副局長寇瑞國:
按照《關於印發濰坊市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提前淘汰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濰政辦字〔2020〕100號)要求,由各縣市區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在轄區政務服務大廳或其他適合位置設立聯合辦公窗口,負責受理並審核本轄區內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提前淘汰補貼申請材料,確定補貼額度,按時發放補貼資金。此次補貼由中央、省、市、縣四級財政分擔,市級財政部門負責政府市級財政補貼資金籌集、預算安排和對區縣財政資金清算、資金撥付等工作。特別是中央及省級補貼資金,市財政均在第一時間足額下達各縣市區,由各縣市區負責具體的兌付工作。
另外需要說明的是:
1、上級補貼政策
中央補貼方面:實行退坡,2020年為1萬元/輛,2021年為0.8萬元/輛,今年預撥 60%左右。省級補貼方面:省級補貼總金額為9.4億元,2020年3.7億元,2021年5.7億元。如完成上級淘汰任務,預計濰坊市獲得上級補貼約3.78億元,其中:中央補貼2.51億元、省級補貼1.27億元。截至目前,共爭取中央及省級20360萬元,已全部撥付各縣市區,其中:中央補貼15360萬元;省級補貼 5000萬元。
2、濰坊市補貼政策方面:
一是按財政體制確定分擔比例。
市、區按5:5比例分擔,市、縣(不含省直管縣)按 1:9 比例分擔,市級不承擔省直管縣淘汰補貼。按此測算,市級共需 0.44 億元。
二是採取清算方式安排預算。
根據淘汰任務量測算,市級2020年需0.36億元,2021年需0.08億元。市財政採取壓茬安排預算的方式,根據各縣市區實際淘汰量及支出情況,分年度清算資金。
記者提問:「貨車是國三營運柴油的核心問題,我想請問貨車在這方面是怎麼辦理註銷登記業務的?」
市公安局車管所副所長範得利:
根據公安部「放管服」精神,為進一步提高服務效能、為群眾辦理機動車註銷登記業務提供便捷、高效服務,市公安局車輛管理所專門開通了「綠色通道」,確保讓辦理國三營運柴油貨車註銷業務的群眾快速通關。
群眾在辦理機動車註銷業務時,需注意以下內容:
根據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規定》,機動車所有人要將車輛交售給有資質的機動車報廢回收企業,目前濰坊市共有3家有資質的回收企業,分別是濰坊市鳶飛再生資源有限公司、濰坊市旭東舊機動車回收有限責任公司、壽光德隆報廢汽車回收有限公司。機動車所有人交售車輛後要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機動車回收企業負責確認機動車的唯一性並將機動車解體,向機動車所有人出具《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報廢的大型客車、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還應當在車輛管理所監督下解體。機動車回收企業應當在機動車解體後七日內將申請表、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副本提交市公安局車輛管理所,申請註銷登記;車輛管理所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出具機動車註銷證明。
在這裡需要說明的是,機動車因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滅失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所有人身份證明和機動車滅失證明,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註銷登記。因車輛損壞無法駛回登記地的,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向車輛所在地機動車回收企業交售報廢機動車。交售機動車時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報廢地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並通過計算機登記系統將機動車報廢信息傳遞給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登記地車輛管理所應當自接到機動車報廢信息之日起一日內辦理註銷登記,並出具註銷證明。
記者提問:「請問在這項貨車淘汰工作中,作為行業主管部門,是如何來提高便民為民服務的?都有哪些具體措施?」
市商務局副局長李書林:
目前,濰坊市共有三家在商務部門登記備案的報廢機動車拆解企業,分別是:濰坊市鳶飛再生資源有限公司、壽光市德隆報廢汽車回收有限公司和濰坊旭東舊機動車回收有限責任公司。三家回收拆解企業共有回收網點數21個,從業人員約120餘人,年拆解能力8萬輛,2019年全市報廢回收拆解7202輛,截止到2020年10月底,我市共拆解報廢機動車10208輛。
根據濰坊市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淘汰工作專班工作專班有關職責分工,市商務局組織全市的3家機動車報廢拆解企業召開了專門會議,安排布置了企業一定要提高便民服務,讓車主更加便捷的辦理汽車報廢手續,確保報廢車輛按時交付回收款,確保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淘汰工作順利進行。3家機動車報廢拆解企業都做好了相關工作,企業在每個縣市區都設立了汽車回收代辦點,由代辦點協助收車並暫存,拆解企業定時到代辦點拖車並辦理拆解手續,這樣不但方便了車主辦理車輛報廢,而且還提高了拆解企業的工作效率。
市商務局正積極按照商務部《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和新頒布的《報廢機動車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要求,認真做好有關申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資質的初審,積極配合省商務廳專家組進行的企業資質評定,積極會同有關部門不斷推動現有企業轉型升級,提高行業技術水平和服務水平。積極推廣應用視頻監控、數據聯網等手段,強化對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及其回收網點的監管,規範回收拆解行為。深化報廢機動車回收行業改革,綜合考慮區域發展、便民惠民等因素,科學合理、穩定有序推進企業增設工作,完善回收網絡,推動形成行業合理競爭的局面。積極通過新建的報廢機動車拆解企業,進一步提高濰坊市的報廢機動車拆解能力,更加方便高效的為報廢機動車車主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