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江晚報·小時新聞記者 盛偉 通訊員 吳振翀 張麗芳
本是一起普通的超速違法,卻因為當事人的各種衝動不理智,辱罵執勤民警,最終把自己送進了拘留所。
12月25日,浙江高速交警衢州支隊四大隊民警正在G6021杭長高速開化龍頂服務區進行執法,民警在檢查一輛江西籍牌照的小型客車時,發現該車存在超速的交通違法行為,民警依法對當事人梅某某(女)進行檢查時,梅某某將車停在妨礙其他社會車輛通行的地方,民警要求她將車輛停到停車位時,梅某某要求看執勤民警的警察證並拍照,在民警出示證件之後,又要求出示並不存在的交警證,並開始無理取鬧、辱罵民警。
同時,梅某某的過激行為進一步升級並試圖阻礙民警正常的檢查執法。
見此情景,民警耐心勸說當事人配合執法,保持冷靜,並與當事人保持安全距離,然而梅某某根本不聽警告,拒不配合執法,並繼續辱罵在場執法民警。在交警準備報110處理的時候,女司機還激動地說:打110?打119都不怕!
隨後,民警依法通知當地派出所並果斷對其採取了強制措施,隨後梅某某被轄區派出所民警帶走並作進一步調查。
在完成調查取證後,衢州市開化縣池淮派出所依法對其涉嫌阻礙執行公務的行為給予了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高速交警按法定職責行使職權,公民應當主動配合檢查,是自己的交通違法行為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採取起鬨、推搡、辱罵或其它任何暴力方式阻礙執行公務的行為,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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