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11歲女孩被殺害:那個14歲的人渣, 在陰暗角落裡竊喜

2021-03-04 林孤先生


一個11歲的女孩被殘忍殺害,各方集體失聲啞口不言;一個30歲的女人生了個孩子,三小時不到直接衝上微博熱搜第一。

我悻悻的看著窗外一片漆黑,心裡暗暗悲憤:這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世界?

「人們寧願去關心一個蹩腳電影演員的吃喝拉撒和雞毛蒜皮,而不願了解一個普通人波濤洶湧的內心世界。

——路遙《平凡的世界》

1

今天的娛樂圈,好生熱鬧。

先是江一燕拿了一個建築大獎,被網友罵罵咧咧的推上了熱搜。

緊接著就是當當網李國慶夫婦的年度撕逼大戰,一下子就蓋過了江一燕的風頭。

俞渝在朋友圈裡罵得那叫一個痛快,江一燕拿著手機刷著微博,心裏面暗暗竊喜。

李國慶摔了個杯子,當當網股價暴跌,俞渝開啟了撕逼反擊,當當網的股價,又往下持續性暴跌。

正噹噹當網的股東們和公關團隊心急火燎的忙著滅火時,奚夢瑤火速趕來救援,送來了滅火器。

「奚夢瑤生子」這麼意外驚喜的娛樂頭條新聞,猝然而至,猶如天降奇兵,再一次的拯救了李國慶夫婦。

流量就像是鮮紅的大喇叭花,你方唱罷我登場。

炒作的都是為了流量,爭執的都是為了利益,吃瓜的都是看個熱鬧。

——這個時候,一條鮮活的生命死去,誰還會在意?

2

近日,有網友在微博反映,大連市沙河口區有一名11歲女孩被一名14歲男孩殘忍殺害,女孩身中7刀。

2019年10月20日15時20分許,14歲男孩蔡某某以需要幫忙為由,將美術班補課結束路過此處的受害者小女孩王某騙到家中,並對王某進行摟抱,欲與王某發生性關係。

遭到拒絕後,對王某的頭面部進行毆打,並將王某摁倒在地掐其脖子。

當王某沒有抵抗力之後,蔡某擔心王某將自己的行為說出去,就用刀刺了王某上身五六次,確定王某死亡後,將王某的屍體遺棄在住處對面的灌木叢中,在移動屍體的時候,因為王某腿部和地面有接觸,造成褲子滑落。

事後將作案使用的刀也裝到了垃圾袋中一併遺棄。

現經過調查,尚未找到作案工具,其他工作還在進行之中。 

10月24日,現代快報記者聯繫上了被害女孩的舅舅賀先生,他表示,警方事發後即對此案進行了調查。

事發地所屬馬欄街道辦事處一名工作人員證實有此事發生。

注意時間點,命案發生在20日,為何到了24日,才有一家媒體「現代快報」報導這則新聞?

——大連本地的新聞媒體為何集體失聲?

據當地知情人士透露,兇手因為是未成年人而被「保護」,大連當地市民們轉發這件事的微博內容也被屏蔽和諧。

也就是說,有人刻意的想將這件事,給「埋下去」,不想被輿論給翻出來。

其中有一個重要的信息點:殺死11歲小女孩的人渣,是一個未滿14周歲的小男孩。

這也就意味著,警方沒有辦法對他採取強制措施,現有的法律法規也無法對他進行懲治。

——當代罪犯的三大免死金牌,精神病、臨時工、未成年。

《未成年人保護法》,現在、立刻、馬上必須進行提案修訂了!

這已經不是第一例未成年人渣犯罪殺人事件了!

3

女孩家長每天都會接送,唯獨這一天下午,女孩用媽媽手機玩遊戲,調了靜音,到了時間點孩子就自己上美術培訓班去了。

手機靜音,女孩媽媽睡過頭半小時,就這半小時裡女孩獨自回家路上出事了...

而根據當地人的反應,這個殺人兇手小男孩,本身就有很大的問題。

這個涉案男孩之前不止一次騷擾過其他女性!曾經多次的尾隨其他女性身後,甚至包括成年的單身女性。

還有一次尾隨其他女孩進到了樓道裡,這是典型的心理變態加上反社會人格。

即便是當地警方無法採取強制措施,即便是現有法律無法對他進行死刑立即執行,但是當地的媒體不應該集體性選擇失聲。

只有輿論的力量掀起來了,這個案件得到各方關注,在公眾集體的呼籲下,《未成年人保護法》的修改條例,才能夠加速推行。

——如果今天這個14歲的殺人犯逃出了生天,那麼下一個遇害的,又將是誰的女兒?

細思極恐,不寒而慄!

4

10月22日,央視新聞推送了一條微博。

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最新規定:招聘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的從業人員時,用人單位應向公安機關查詢應聘者是否有性侵害、虐待、暴力傷害等嚴重侵害未成年人的違法犯罪記錄;查詢發現其有前述行為記錄的,不得錄用。違規的用人單位將受警告、罰款乃至停產停業的處罰。

這個新聞一出,各方集體稱讚叫好。

兒童保姆在家裡暴力毆打孩童,紅黃藍幼兒園針扎幼兒,少兒培訓機構裡的外教猥褻性情兒童,各行業裡親密接觸未成年人的相關人渣,都不同程度的發生過虐童、猥褻、性侵事件。

13年前,貴州餘慶勤勇小學原校長劉興林,因涉嫌姦污幼女被當地公安機關逮捕。

因為姦污幼女而獲罪入刑,蹲了7年的班房。

刑滿釋放之後,劉興林搖身一變,成了貴陽市中加國際學校小學班主任。

人面獸心、衣冠禽獸,這個昔日的強姦犯,如今繼續作惡。

猥褻、侵犯多名11/12歲的的小學生,而後,再度因涉嫌猥褻兒童罪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13年前姦污幼女,他是校長;13年後猥褻小學女生,他是老師。

法律和道德把這樣一個變態惡魔從學校趕了出去,學校領導因為利益和「業務能力」又把這樣一個變態惡魔接回了學校。

——「一個有犯罪前科的人怎麼會再次被招進學校教書呢?被猥褻的女童父親難以理解。

#禁止錄用嚴重侵害過未成年人的應聘者#這條微博熱搜,無疑於是給全國家長打了一劑安心針。

社會在進步,司法文明,也在進步,法例條案的修訂,終於切實的維護起了未成年人的權益。

可當是我就曾留言質疑過,這個修訂條例,確實有助於保護未成年人,可是未成年人渣犯罪的法例,何時才能加快進程修改呢?

——未成年當然需要受到法律的保護,可是未成年人渣,也必須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

沒想到,才過了兩天,#大連11歲女孩被殺#的新聞,就上了熱搜。

而那個未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渣,那個殺人兇手,還站在陰暗角落裡竊喜,警察不能抓他,法律對他無效。

——還有天理嗎?還有王法嗎?

5

當初韓國一部電影《熔爐》上映,隨後《熔爐法》跟著出臺。

電影上映第37天,韓國國會以207票通過、1票棄權通過了《性侵害防止修正案》,即《熔爐法》,把性侵女身體障礙者、性侵不滿13歲幼童者的刑期,最高加重到無期徒刑,廢除公訴期。

加害者如果任職於社會福利機構或特殊教育單位可加重處罰。

電影《熔爐》下檔一個月後,臭名昭著的光州私立聽障學校,終於被關閉。

多少罄竹難書的罪行,多少含冤而死的生命,才換來了這一場「法律更改」的勝利。

——而到了今天,一個11歲的小女孩被無辜殺害了,當地媒體變成了啞巴,女孩家屬在網上哭天喊地的求一個公道,數以億計的全國家長,在焦急彷徨的等待著「中國版熔爐法」的修改。

從網民呼籲,到人大代表提案,到今天血淋淋的慘痛教訓,各方應該警醒起來,《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年齡修改,已經是刻不容緩的事了。

——未滿14周歲的小孩,就已經開始跟蹤尾隨、強姦殺人了,這要等到18歲長大成人,他還得犯下多少罪行?

如果法律不判處他死刑,將來不知道還有多少人要死在他的手上。

犯罪低齡化已然成為了常態,法律再不加速跟進時代步伐,司法文明的建設之路必然就會更加艱難崎嶇。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不管他成年與否,殺人就是犯法,犯法就應該判刑。

如果法律因為他14歲,而選擇了原諒罪行,那死去的那個11歲小女孩,又如何才能原諒法律?

真正意義上公平公正的法律法規,其實只有一條:

讓所有的惡都得到懲處,讓所有的善都得到保護。

未成年人保護法,應該是用來保護未成年人的,而不是保護未成年人渣的。

那個站在陰暗角落裡竊喜的魔鬼不死,陽光下就會有更多無辜的生命逝去。

——請尊重民意,立即著手修訂更改《未成年人保護法》吧!無辜的女孩,不能這樣無辜的死去。


我始終堅信,冥冥之中,文字總是有一種潛移默化的力量,改變一群人,最終影響一代人。筆下所有的文字,都只為自己的觀點發聲,你有你的態度,我有我的立場。充滿智識的人,終會聚集在一起,願我們,早日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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