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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冪一直是娛樂圈熱度很高的女明星,從出演穿越劇《宮》晴川一角爆紅後,便會隔三差五上熱搜,到現在已經是妥妥地一線小花。
她素有「拼命三娘」的稱號,這些年戲一部接一部地上映,代言一個接一個地拍,很少有空檔期。在拍攝《小時代》的時候,明明已經有了身孕,卻依然敢往冷水裡跳。
生產後也依然以最快的速度瘦身復出,拍戲代言一個不落。
不得不說,楊冪對於掙錢,真的是一把好手,除了拍戲,還自己開公司當老闆,手下帶了一眾新人。
當初和劉愷威還在一起的時候,楊冪斥資300萬與人合夥開了嘉行傳媒,一部《三生三世十裡桃花》讓嘉行賺得盆滿缽滿,市值一路飆升。
而楊冪作為嘉行的老闆,自然利潤可觀。
有傳言說,和劉愷威離婚時,劉愷威身家5億,楊冪身家卻達到了45億,由此楊冪可能會成為因為離婚被丈夫分財產的第一位女藝人。
但劉愷威並沒有覬覦楊冪的財產,離婚只拿了屬於自己的東西,其他的一分也沒多要。
不管是當初在婚姻裡,還是在離婚後,楊冪一直活得很瀟灑,選擇自己想要的生活。
而劉愷威一家也比較尊重楊冪的決定,就算小糯米出生後,楊冪仍然忙著四處拍戲,拼自己的事業,不像其他女人一樣相夫教子,夫家也沒說她什麼。
而這一切,除了楊冪性格自主自強外,恐怕最大原因就是能掙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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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基礎決定物質建築。
劉愷威家庭自然不差,雖然說不上豪門,但也是比較出眾的。
劉愷威父親是香港老牌演員劉丹,出演過不少角色,其中最出名的便是在83版《射鵰英雄傳》裡飾演洪七公一角。
而劉愷威本人也是知名藝人,但比起楊冪,吸金能力還是遜色不少。
曾經在《金星秀》上,金星問楊冪:生活中有沒有什麼事情需要和老公商量?
楊冪說:自己和老公劉愷威,經濟獨立各管各的錢,沒有什麼事情需要和他商量,不管哪一方做決定自己去做就好,哪怕是要給自己父母買房子,自己去買就好。
「因為我買得起啊!」
因為有底氣,所以能夠選擇自己想要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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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們生活中有很多女人,因為錢的問題,在婚姻中受了太多委屈,被丈夫嫌棄,看公婆冷眼,就算夫家對她再不好,卻也始終沒有勇氣離開。
《回家的誘惑》裡,秋瓷炫飾演的林品如嫁給洪世賢,竭盡所能的做好一個賢惠妻子的本份,每天起早貪黑地打理家務,為一家老小做飯菜,卻依然得不到公婆的尊重。
他們將她,從始至終只是放到一個幫傭的位置。
他們嫌棄她娘家沒錢,品如自己也不能掙錢,公婆從來都看不起她。
可是後來品如假扮的高珊珊嫁進來後,洪世賢父母再也不敢對她頤指氣使,反而處處謙讓尊重,就算再不滿,也從不敢給「高珊珊」臉色看。究其原因,就是因為高珊珊媽有錢,高珊珊自己有錢!
一個很扎心的現實:月薪三千的女人,與月薪三萬的女人,受到的待遇,真的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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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這裡,我不禁想到了餘秀華,一個從泥濘中走出來的女性。
餘秀華出生貧窮,又有腦癱,說話口齒不清,走路搖搖晃晃,在她19歲時,父母做主將她嫁給了一個大她十幾歲的男人。
儘管這並不是餘秀華想要的生活。
前夫對餘秀華很不好,在他看來,餘秀華能夠嫁給自己這個四肢健全的人,已經是燒了高香,攀了高枝。
他施她吃穿用度,即使再不尊重她,他也是她的上帝。
一次男人帶餘秀華同去討要工錢,為了800塊的工錢,男人把餘秀華推著往老闆車上撞。
只是800塊,他便可以不顧妻子的命!
幾十年的婚姻生活,餘秀華得到的只有深深地恐懼和不安。
後來她終於靠寫詩有了成就,她有名氣了,也有錢了,她打電話給那個男人:回來離婚,我給你15萬!
餘秀華給男人的離婚價格,是男人需要打工幾年才能掙到的,男人沒有絲毫猶豫,飛快地奔回來與餘秀華籤署了離婚協議。
她終於用錢贖回了自己的人生!
當然,並不是所有婚姻中的不幸福都是因為錢,但是如果自己能掙錢,一定可以掌握更多的主動權,擁有更多的選擇權!
這個道理不僅婚姻適用,生活中各個地方都適用。
所以,女人們,還是那句話:沒事早睡覺,有空多掙錢!
靠誰都不如靠自己,畢竟在這個俗世,銀行卡上的餘額,才是你最厚實的依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