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國務院關於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國發〔2014〕 48號)中提出,推進對各部門、單位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性、可 靠性和經濟性的審計。
信息系統審計定義:信息系統審計是指對信息系統的管理控制、 應用控制、網絡控制、安全控制的可靠性、安全性、經濟性的檢 查監督活動。
——信息系統可靠性。
(1)信息系統的組織管理和建設運行的管理可靠性;
(2)信息系統保障承載業務及其信息的業務可靠性;
(3)信息系統的應用軟體和基礎設施的技術可靠性。
——信息系統安全性。
(1)信息系統承載業務的信息安全性。
(2)信息系統運行服務的系統安全性。
——信息系統經濟性。
(1)信息系統建設投資的技術性價比。
(2)信息系統投入產出的效益性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