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到婆媳關係,很多女人就有一肚子的話要說。說實在的,我一直想不透一個問題,那就是婆婆跟媳婦都是女人,婆婆也經歷過做媳婦的階段,因此,按理來說,婆婆和媳婦應該是可以互相理解的。可是,很多家庭都無法處理好婆媳關係。因為婆媳關係,很多相愛的夫妻都走到了離婚這一步。
婆媳關係僵硬,既有可能是家裡有個不講理的婆婆,也可能是兒子娶了個不懂事的兒媳婦。然而不管怎麼說,處理好婆媳關係對婆婆和兒媳婦都十分地重要。
如果處理不好婆媳關係,兒媳婦就將面臨兩種命運,一種是忍氣吞聲過下去,讓自己受盡委屈,另一種則是跟丈夫一拍兩散,成為離異的女人。
婆媳關係糟糕,對婆婆的危害也很大。如果兒媳婦無法忍受下去,那麼要不然自己被趕出來,要不然兒子就要離婚了。即使她們避開這兩種命運,但是十年看婆十年看媳,如果自己處理不好跟兒媳婦的關係,那麼自己的養老就成了個大問題。
因此,無論是站在婆婆的角度,還是站在兒媳婦的角度,都該好好地和睦相處。
01
一個月前,李妍的丈夫跟她商量,想接母親來城裡養老,李妍仔細思考了一下,決定去找婆婆商量一下這件事。李妍跟婆婆提了三個要求,並且表示只要婆婆可以做到這3點,她就可以給婆婆養老。
第一件事,我給你養老,你給我帶孩子。
李妍告訴婆婆:「按照法律規定,爺爺奶奶確實沒有帶孫子孫女的義務,但是兒媳婦也沒有給公公和婆婆養老的義務。我答應給你養老,是看在我老公的面子上。既然我幫了你,為你的晚年生活提供了保障,我希望你也可以幫我一把,幫我照顧好孩子。」
第二件事,你好好地過自己的日子,別插手我們小兩口的私事。
「媽,您應該知道,這世上幾乎就沒有不吵架的夫妻。如果我跟老公吵架了,我不指望你幫我,只希望你別幫著你兒子一起針對我。」
李妍希望婆婆過來了之後,就照顧好自己,平日裡可以出去跟別的老人一起聊聊天,跳跳廣場舞,找一些有趣的事情做。她還希望婆婆不要幹涉小兩口的私事,不要把自己的想法強加給他們兩個。當她跟老公吵架的時候,她希望婆婆當做沒看到就好了。
第三件事,你不能拿我丈夫的錢去補貼你的小兒子。
這第三件事也讓李妍十分重視:「媽,你有兩個兒子,在平日裡,我知道你偏愛小兒子些,但是你做的不算過分,我和老公可以接受。我知道,小叔子的日子過得比我們差不少。如果你願意把自己手裡的錢拿去補貼他,我也無法幹涉,可是,我不能容忍你拿我老公的錢去補貼小叔子。當初,你做過這樣的事情,我希望這種事情不要再發生了。」
原來,李妍懷孕的時候,就把婆婆接了過來,請婆婆照顧自己。當初,婆婆也是自告奮勇地照顧李妍,讓李妍一直十分感激婆婆。於是,李妍很放心地把家裡的工資卡交給了婆婆,讓婆婆負責家裡的採買事宜。
可是,在一次意外中,李妍發現婆婆把卡裡的錢轉給了小叔子一部分,讓李妍感到十分生氣。於是,在孩子出生之後,李妍便把婆婆送回了家。
聽了兒媳婦的這3個要求之後,李妍的婆婆思考了良久,然後回答道:「好!我答應了。」
李妍跟婆婆達成了一致,於是便開心地帶著婆婆一起回到了家。之後,婆婆就留在了李妍家養老。讓李妍感到滿意的是,婆婆真的做到了這3條要求,為自己照顧著女兒,不插手他們夫妻兩個的事情,也沒有再拿過李妍老公的錢補貼小兒子。
令李妍婆婆感到欣慰的是,她住了過來之後,兒媳婦對她還算不錯,不少她吃不少她穿,對她也關懷備至。隨著時間的流逝,李妍的婆婆在當地認識了不少老人,找到了自己的夥伴。每天除了照顧孫女,她就喜歡跟這些老人一起聊天,因此晚年生活也過得很是安穩。
02
我們現在來分析一下李妍的這三個要求。
第一個要求可能會讓很多做婆婆的感到不滿,認為兒媳婦不孝順,故意刁難她們。
在不少婆婆看來,自己沒有照顧兒媳婦坐月子和幫兒媳婦帶孫子孫女的義務,但是兒媳婦有給自己養老的義務。
實際上,這句話並不完全正確,前半句是對的,爺爺奶奶確實沒有帶孫子輩的義務。然而,兒媳婦也沒有給婆婆養老的義務,有給父母養老義務的人是兒子和女兒,不是兒媳和女婿。
兒媳跟婆婆沒有半絲血緣關係,她們之所以是發生接觸,只是因為同一個男人,因此,兒媳和婆婆之間並沒有權利和義務上的牽扯。
對婆婆而言,不願意帶孫子輩的緣由可以理解,畢竟帶孩子的艱辛女人再清楚不過。婆婆好不容易把兒子撫養成人了,到了該享福的時候,自然不願意去帶孫子輩。而且,婆婆已經不像從前那樣年輕有活力,讓她們帶孫子輩,她們體力和精力也無法跟上。
在此,秋雅給點建議,如果婆婆實在沒有精力帶孫子輩,就最好跟兒媳婦溝通清楚,把自己的難處告訴兒媳婦,讓兒媳婦明白你的苦衷。就算是婆婆沒有理由照顧孫子輩,也別趾高氣揚地跟兒媳婦說話,以免讓兒媳婦記恨上你。
如果婆婆身體很好,可以帶孫子輩,那麼不看兒媳婦的面子,也要看兒子的面子,幫兒媳婦一把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如果你幫了兒媳婦,就可以給兒子減輕負擔,讓他不用費心處理婆媳關係,對家庭和睦有著很大的好處。
再說第二條,秋雅認為這個要求是極其合理的。
正如李妍所說,夫妻之間確實很少有不吵架的,一般都是床頭吵架床尾和。當夫妻吵架的時候,作為婆婆的你,要不然不插手,要不然最好站在兒媳婦這邊。當然,這要建立在兒媳婦沒犯原則性錯誤的基礎上。
兒子是婆婆親生的,即使母親不幫他,也不會讓他記恨在心,可是,兒媳婦不一樣。在出嫁之前,兒媳婦也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幾乎沒有受過氣。如果因為嫁給了一個男人,就要受到丈夫和婆婆聯合打壓,她能受得了嗎?因此,當兒子和兒媳婦吵架的時候,做婆婆的要把握好分寸。
最後,第三條要求就沒什麼好說的了,秋雅是支持這第三個要求的。
作為婆婆和丈夫,是不會允許媳婦做扶弟魔,拿著婆家的錢扶持娘家的。同理,作為妻子和媳婦的女人也不會願意看著婆家拿著夫妻共同財產補貼自己的小叔子或者姑子。
作為親人,我們可以伸手幫一把對方,但是,要求我們犧牲自己的利益,不計成本地幫助對方,這很少有人可以做到。婆婆就算是心疼自己其他的子女,也不可以偏心過了頭,否則,不僅會激怒兒媳婦,也會寒了兒子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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