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脫口秀節目上,選手顏怡顏悅談到了「身材羞辱」(body shame)的話題。
這兩位選手是一對雙胞胎姐妹,因為她們的身材稍有區別,所以遭到了一些網友的調侃——
妹妹臉大,姐姐臉小,妹妹站姐姐後面,形成「日環食」。
大張偉在點評時也說出了自己的看法——不要一味地追求「以瘦為美」,不用盲目跟風。
「因為潮流雜誌的那些主導人,就不太喜歡女的。」
這句「他們就不太喜歡女的」,在網絡上也引起了爭議。
有人認為,這是在針對LGBTQ群體。
但其實,大張偉是少有的多次公開表態力挺lgbtq人群的公眾人物。對於少數群體,他肯定是持包容態度的。
所以,也有另一種觀點認為,「不喜歡女的」指的並非是性取向,而是「厭女現象」。
因為用單一的審美標準去定義女性,本身就是一種厭女的表現。
我們不是大張偉,沒有辦法確認他當時的內心活動。
但在2020的今天,「厭女現象」在日常生活中依舊很常見,例如:
前面的車技那麼爛,一定是女司機;
沒法跟女生講道理,她們只會無理取鬧;
聽她聲音這麼嗲,就知道不是什麼好女生;
女博士沒人要,離婚女人不好找對象;
這麼胖算什么女生;
男性朋友多=「浪」、穿得清涼=「騷」;
……
這種對女性莫名其妙的惡意與鄙夷,不全是來自男性,有的也來自女性。
就像以女性情誼為主題的電視劇《歡樂頌》:
曲筱綃出場時,她看到樊勝美準備出席飯局,就認為樊勝美是沒有原則的「撈女」;
在停車場裡看到安迪開著豪車,就認為安迪一定是傍了大款……
可以說,「厭女心態」潛藏在生活的方方面面。
所以,今天也想來聊聊「厭女」(misogyny)這個話題。
在《厭女》一書裡,日本社會學教授上野千鶴子深刻地剖析了這個議題,並解釋了許多與「性別」相關的社會現象。
01
厭女的根源,是男女不平等
青年作家李遙岑曾經說過:
男人扔給女人一截繩子,
女人把它剪成兩段,
一段用來捆綁自己,
一段用來鞭笞那些不肯捆綁自己的女人。
這捆繩子,就是男性給女性的一套準則、束縛與要求。
這套準則之所以能奏效,是因為在男性和女性這兩種性別裡,男性佔據了主導地位。
這也是父權社會統領下的一個歷史遺留問題。
厭女思想,是為了確保男性在性別上的「主導權」而衍生出來的一種意識。
具體地說,「厭女」就是絕不將女人看成和男人同等的性的主體。
相反,是將女人客體化、他者化,繼而形成對女人的貶低和歧視。
由於男性團體佔主導地位,這也衍生出男性凝視、男性話語、身體羞辱等問題。
最近,因為湖南臺運鏡的不妥當,嶽雲鵬在綜藝上吐槽李斯丹妮腿粗等事件,也把「男性凝視」這個話題帶到了公眾的面前。
因為女性只是性的客體,所以女性永遠處於被觀看的位置。
這種觀看女性的方式,就是男性凝視。
此前,湖南衛視818晚會,也曾因為在姐姐們穿裙子跳舞時,用鏡頭低視角仰拍而被網友詬病。
處於客體位置的女性,被物化為性物品,被觀賞,被使用,被塑造成符合男權審美的具有女性氣息的樣子。
在《乘風破浪的姐姐們》中,多次以前衛形象出現的朱婧汐,也坦言剛出道時,經紀人只允許她走少女路線,理由是:
「你不要浪費所謂漂亮清純的樣子。」
這種清純,就是在迎合取悅男性視角和期待。
朱婧汐的內心想法不需要被了解,她只需要以一副清純的樣子出現就可以了。
在厭女者眼裡,女性沒有人格,無需尊重,可以理所當然地被蔑視。
02
「聖女」與蕩婦——
被異化成符號的女性
俗話都說,異性相吸。毫無疑問,兩性之間是會互相吸引的。
並且男人的母親就是女人,一般人都容不得自己的母親被蔑視。
那麼「厭女」是不是種自相矛盾的現象呢?
上野教授指出,為了讓內心的厭女意識能夠自洽,男性一般會把女人劃分為「聖母」和「蕩婦」兩大類。
往下細分可以是「妻子、母親」與「娼妓」、「可以娶回家的女人」與「隨便玩玩的女人」、「性工作者」與「非性工作者」等。
而劃分依據則是這些女性能夠滿足自己哪一類需求。
「娼妓」負責性與歡樂,可以隨意玷汙,供自己發洩慾望。
「聖母」負責社會連結,要乖乖在家相夫教子,無需理會她們快不快樂。
於是乎,女性被異化為兩個類型:
「用於生殖的女人」和「用於快樂的女人」。
這種粗暴的二分法,把每一個鮮活的有軀體有靈魂的女人,異化成只有子宮或陰道的物種。
厭女的男性並不會細究女性的內心想法,他們只是按自己的需要去定義女人的模樣,並由此衍生出對不同女性的要求,比如脫口秀大會提到的,以瘦為美的標準。
又比如才華滿滿的阿朵,在出道早期,她也有著和朱婧汐相同的遭遇,即被經紀公司要求「不能浪費性感的模樣」。
在《浪姐》裡她也曾哭訴過,以前的歌是她自己寫的,但是人們都不知道。
好在經過這些年的努力,朱婧汐和阿朵終於能選擇自己要走的路,雖然目前還不是在主流的審美裡,但至少擁有了做自己的權利。
03
「恐同」——
對女性化的蔑視
厭女症不僅包括對女性蔑視,也包括對女性化事物的蔑視。
所以厭女的男性,也會厭惡女性化的男性,以及男性同性戀。
上野教授認為,厭女心態,是社會上「同性戀憎惡」的來源之一。
「同性戀憎惡」,也叫「恐同」。
這種恐懼,根源在於——日益模糊曖昧的男女界線,給厭女者帶來了「不安感」。
因為男男戀情(攻受雙方)的出現,代表著男人也可以作為性的客體,這無疑破壞了男性作為「性主體」的秩序。
所以,男性集團會營造一種氛圍,來打壓同性戀者和女性化的男人,以此保證自己的隊伍純潔不受背叛。
比如「家庭主夫」在男人堆裡會容易抬不起頭;「性格軟綿」的男生會更容易受到被欺凌。
而為了避免「被女性化」,有些男性也會通過對妻子呼來喝去,以及在夜場頻繁出現等方法,來彰顯自己的主體地位。
關於女人的「客體性」,我想起自己被催婚時的體驗。
父母催婚的邏輯,無非是想有個人能為我的人生負責。
或者說,女人就應該被負責。否則等她年紀大了,就更難找一個願意為她負責的人。而找不到這麼一個人,對女人而言就是一種失敗。
這也印證了上野教授的觀點:在厭女體系裡,女人需要男人來確認她是個合格的女人。
但現在,越來越多獨立女性出現,她們有能力去為自己的人生負責,可以從自己身上獲得價值肯定,不需要依附男人。
這是社會進步的體現。
當然,這個主題本意不是要挑起性別對立(因為男人同樣有著他們要應對的難題與痛苦),而只是要闡明一些隱秘的現實。
上野教授也提到,厭女在這個社會植根太深,所以每個人身上,都或多或少有厭女的特質。
覺醒的第一步,是意識到「厭女」的存在。
上野教授在後記裡面寫到:「如果你讀了這本書感到不快,那無疑是因為你知道什麼是厭女症。」
當意識到自己厭女(意識到自己處於客體地位),才會感到憤怒和痛苦,然後才開始有所改變,有所鬥爭。
這種改變在於,女性有了自主意識,不再將自己視為支配控制的對象,可以主導自己的意志,按自己的意願過生活。
同時,也擁有清醒的平權意識,不要利用性別去道德綁架他人。
這才是植根於性別上應該有的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