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聞網消息(記者 徐昭磊)2020年6月17日,歷時27載,歷經9任局長、5任刑偵大隊長,輾轉成都、達州、浙江溫州等地,歷時90餘天的鬥智鬥勇鏖戰,犯罪嫌疑人鄒大武如實供述了27年前在榮縣來牟鎮搶劫殺害莫某某的犯罪事實。
至此,27年前震驚榮縣的「溶洞腐屍案」成功告破。
案發:偏遠溶洞發現腐屍
時間回溯到1994年1月1日。當天,榮縣公安局接到群眾報警,稱在榮縣來牟鄉(現來牟鎮)一偏遠溶洞內發現一具高度腐爛的屍體。接警後,榮縣公安局刑警大隊現場勘查民警張孝明與同事們一同前往,開展現勘工作。
指認案發現場
「經過勘查,我們確定了屍體是一名男性,因頭部鈍器傷致死,確定為他殺。」張孝明回憶,事發現場找到一塊手錶和一張鞋墊,警方很快確定了受害人為此前失蹤村民莫某某。莫某某時年19歲,做茶葉生意。1993年8月底的一天,莫某某去成都賣茶葉返回來牟後無故失蹤,家人多方尋找無果。
根據當時的調查情況顯示,大約是1993年8月28日早上,莫某某與時年23歲的鄒某某一同前往成都賣茶葉,返回來牟那天傍晚,二人在鎮上餐館吃了晚飯,飯後各自分開回家。莫某某徹夜未歸,家人多方尋找無果。莫某某的家人曾多次找鄒某某詢問情況,鄒某某均堅稱不知情。直到1994年1月1日,鄒某某得知莫某某屍體被發現的消息,便於1月2日早上倉皇逃離,而後猶如「人間蒸發」,再無蹤跡。
追逃:歷經9任局長、5任刑大隊長
案發後,民警經過調查走訪,種種跡象表明鄒某某十分可疑,加之突然失蹤,說明他有殺害牟某某的重大嫌疑。當即,警方隨即圍繞其家屬親友等關係開展案件偵破工作。然而,鄒某某出逃後根本不與家人親友聯繫,加之當時的辦案條件有限,始終沒能找到有效的線索和突破口。
指認案發現場
多年來,榮縣公安局歷經9任局長、5任刑大隊長,偵破工作始終沒有停止。這起命案成了一代又一代刑偵人心裡的一個結。
「對於命案積案,局裡每年都會梳理,每一任局長、每一任刑大隊長都會在上任和離任的時候,逐一再研判或交接囑咐。」據榮縣副縣長、公安局局長任偉介紹,今年,公安部開展「雲劍-2020」命案積案件攻堅行動,該局對轄區內所有命案積案進行了詳細梳理,並把該案確立為攻堅對象,展開偵破工作。
今年3月20日,榮縣公安局成立專案組,任偉擔任組長,全力開展命案積案攻堅工作。
由於案件歷時久遠,必須找到案卷並與當年的辦案民警交流方能快速了解案偵情況,找到破案「捷徑」。專案組查閱原始卷宗材料並與歷屆辦案民警進行交流,但未發現鄒大武任何有價值的線索。
專案組決定兵分兩路,一路深入案發現場周圍,對當年與案件有關的所有人、事、物進行仔細的調查、訪問;一路摸排調查鄒大武所有的關係人。由於時間已過27年,許多人記憶已經模糊,更有些人已經去世,通過長達二十餘天的細緻工作之後,仍未發現鄒大武的任何線索,也未發現鄒大武與親朋好友有任何聯繫,案偵工作一時陷入僵局。
轉機: 一張舊照鎖定嫌疑人
就在此時,民警通過多方查找,獲取到嫌疑人鄒某某大約在10多歲時候的一張免冠舊照。正是這張舊照片,成了破案的關鍵。
民警將該舊照片進行人像比對後發現,四川省達州市渠縣鮮渡鎮居民林某某與鄒某某的面貌相似度極高。當即,民警奔赴達州,圍繞林某某的戶籍、婚姻、家庭、活動軌跡等方面展開調查。
指認案發現場
經查:林某某於2006年與胡某結婚,入贅女方,落戶達州市渠縣鮮渡鎮。奇怪的是,林某某的戶籍信息裡,沒有遷來地信息,其14歲的兒子不隨父母姓,卻姓蔣,且林某某多年來的活動軌跡多在外地。民警大膽推測,鄒某某假冒他人身份的可能性很大。
與此同時,警方通過大數據搜索發現,林某某曾因打架鬥毆被浙江警方查處並採集了DNA信息,當即,民警採集來鄒某某的親哥哥的DNA,與林某某DNA進行比對,證實林某某與鄒某某的哥哥系同一家族人員。綜合多方信息,專案組基本確定,林某某即為鄒某某。
抓捕:被抓時高呼「冤枉」
在確定林某某落腳在浙江省瑞安市塘下鎮一帶後,4月10日晚,專案組民警連夜飛赴浙江,繼續開展工作。經過連日的摸排調查和蹲點守候,民警確定:林某某在塘下鎮一家維修公司做焊工,其妻子胡某在塘下鎮經營一家小賣部。
為了穩妥,專案組決定進一步核實林某某的身份後再進行抓捕。4月15日,林某某下班進入小賣部,民警佯裝成顧客進店,對林某某的體貌特徵進行了核對。「他的身高1.4米多,面容跟照片吻合。」李斌稱,民警在交談中還發現,林某某身份信息雖然顯示是福建人,但四川口音濃厚,更加確定林某某即為鄒某某。當即,民警對林某某實施抓捕。
李斌回憶,抓捕過程中,林某某高呼「冤枉」,稱自己是合法公民,沒有做過違法亂紀的事。後經就地審查,林某某交代了自己的身份確為四川省自貢市榮縣來牟鎮的鄒某某,出來打工後冒用了林某某的身份信息。然而,鄒某某對當年殺害莫某某的犯罪事實拒不供述。
突破: 1個小時視頻擊潰心理防線
4月17日,鄒某某被押解回到榮縣,警方以涉嫌故意殺人對其刑事拘留,審訊工作也同步開始。
「這個案子的審訊工作開展的異常艱難。」 榮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河西中隊副中隊長李斌回憶說,審訊初期,鄒某某隻交代當年確與莫某某一同前往成都,莫某某賣茶葉、他賣鱔魚。返回後,二人一起吃了晚飯便各自分開回家,不知道後面發生了什麼事情。對於為何冒用他人身份的問題,鄒某某隻稱到外地打工結識林某某,林某某欠他的錢,抵押了身份證,而後便用起了林某某的身份信息。
不管民警如何詢問,如何舉證,鄒某某堅決不承認殺害了莫某某。另一方面,鄒某某的妻子也是不配合警方工作,認為丈夫林某某沒有過錯更沒有犯錯,因此不願勸說。
時間一天天過去,各條戰線沒有任何突破性進展,擺在偵查員面前的只有一條路,審訊攻堅!所有專案組成員分為多個審訊小組,針對鄒大武的畏罪心理、僥倖心理以及對家人的牽掛、擔心等,充分解讀鄒大武的成長曆程、性格特點、特長喜好等,與鄒某某、林某某的家屬逐一見面,了解鄒某某逃跑後的生活環境、婚後的家庭等情況,錄製必備的影像資料等,所有準備工作就緒後,制定周密的審訊策略,堅持審訊前做計劃、審訊後開會分析,一點點瓦解嫌疑人的心理防線。
通過法律宣講、情感感化,鄒某某的態度漸漸地從拒不承認變得焦慮不安,而後是沉默不語。
為了讓鄒某某儘快地知罪認罪悔罪,民警還重返浙江瑞安,找到鄒某某的家屬親友交談做工作,並錄製接近1個小時的視頻,帶回榮縣給鄒某某看。視頻裡,既有對他的指責和責怪,也有對他的勸說和安慰。
終於,6月17日,這一次審訊過程中,鄒某某在與民警的交談過程中談及妻兒時,他流淚了。民警準備抓住時機繼續與其深入交談。突然,鄒某某砰的一聲跪到了地上,接連給審訊民警磕了三個響頭,還說「我說,我都說」。李斌見狀,趕緊把他扶了起來。
經過60天的審訊工作,鄒某某終於「認了」。據李斌初步統計,60天裡一共開展了30多次審訊,每一次的審訊時間都在3個小時以上,最多時候有七八個小時。僅僅是審訊材料,堆起來都有三四十釐米。
交代:誘騙受害人至溶洞後搶劫殺人
據鄒某某交代,案發前,他早就有過預謀,準備找個有錢人實施搶劫。沒過多久的一天早上,莫某某主動找到鄒某某,希望同行到成都。莫某某在成都賣了茶葉收入約2500元,二人返回來牟吃了晚飯。期間,鄒某某故意編造附近有溶洞美景,誘騙莫某某前往探險。飯後,二人前往偏僻溶洞。鄒某某在溶洞內用石頭擊打莫某某頭部將其殺害,搶走了2400元。
此後,面對任何人的詢問,鄒某某均以飯後各自回家為由,堅稱與莫某某失蹤一事無關。直到莫某某屍體被發現,鄒某某才倉皇逃離,並隱姓埋名至今。
鄒某某從榮縣逃至雲南,靠打臨工維持生計,後輾轉至浙江。中途,鄒某某為逃避查處,冒用了林某某的身份信息。2005年,鄒某某在浙江認識四川達州女子胡某,入贅女方結婚並生育一子。鑑於胡某此前有過一次婚姻且有兩女,兒子隨前夫姓蔣。婚後,二人長期在浙江打工,很少回川。鄒某某更是從未與榮縣的家人有過聯繫。
至此,一起27年前的命案宣告破獲。據悉,該案是榮縣公安成立以來偵破的歷時最久的命案積案。
懺悔:一時衝動,犯下了不可饒恕的錯誤
「得知兇手落網後,受害人莫某某的家屬非常激動。」 李斌說, 20多年來,莫某某的母親天天都在想這個事情,當告知了她這個消息過後,她說終於還了兒子一個公道。
據鄒某某交待,他這27年在外一直過著逃亡的生活,現如今反而如釋重負。鄒某某說,以前一時衝動,犯下了不可饒恕的錯誤,「自己也非常後悔。如果能再選擇一次,我一定不這樣做,現在成了這個結果,無論受到什麼處罰我都接受。」
7月21日,榮縣警方以鄒某某涉嫌搶劫罪和故意殺人罪向檢察機關提起逮捕;7月30日,檢察機關依法批准逮捕。
目前,該案仍在進一步辦理中。(榮縣公安局供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