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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安君(ID:changan-j):「從4月15日被抓,到6月16日,他始終不承認殺害莫某某的犯罪事實。直到6月17日,心理防線被打破,終於認了!」
嫌疑人逃亡27年,抓捕後整整60天、30多場審訊,終於讓鄒某某如實交代了犯罪事實......回憶起辦理溶洞腐屍案的細節,四川省自貢市榮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河西中隊民警李斌用了「鬥智鬥勇」來形容——
溶洞驚現腐屍,嫌疑人「人間蒸發」1994年1月1日,榮縣公安局接到群眾報警,來牟鄉(現來牟鎮)一偏遠溶洞內發現一具高度腐爛的屍體。時年30歲的民警張孝明與同事們一同前往開展現勘工作。
「經過勘查,我們確定了屍體是一名男性,因頭部鈍器傷致死,確定為他殺。」
警方很快確定了受害人為此前失蹤的村民莫某某。
1993年8月28日早上,莫某某與時年23歲的同村村民鄒某某一同前往成都賣茶葉。8月29日傍晚,二人返回來牟鎮後在鎮上餐館吃了晚飯,莫某某徹夜未歸,家人多方尋找無果。莫某某家人曾多次找鄒某某詢問情況,
鄒某某堅稱飯後各自分手回家,其他一概不知。莫某某屍體在溶洞被發現的消息迅速傳開後,
鄒某某第二天就從當地消失,其後猶如「人間蒸發」,再也沒有任何消息。鄒某某的突然失蹤引起了警方的注意。警方立即圍繞其家屬親友等關係開展案件偵破工作。
但由於當時的偵查技術比較落後,鄒某某出逃後又根本不與家人親友聯繫,在漫長的20多年裡,警方始終沒能找到有效的線索和突破口。
榮縣副縣長、公安局長任偉介紹,「對於命案積案,局裡每年都會梳理。每一任局長、每一任刑大隊長上任和離任的時候,都要逐一再研判或交接囑咐。」
今年3月20日,在經歷了九任公安局長、五任刑偵大隊長後,來牟溶洞腐屍案終於有了新的進展......
30年前的舊照片!嫌疑人浮出水面時任榮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大隊長的曹國利說,專案組找來當年的案卷逐字逐句地查看,與當年的辦案民警進行深入交流,但由於當年案發後嫌疑人很快就逃離,沒能發現更多有價值的線索。
警方圍繞鄒某某的親朋好友及其人際圈展開走訪調查,對當年案發過後知曉這個事情的所有有關的人事物進行重新走訪調查。「有很多當年的關係人,知曉這個事情的人,有些去世了,有些記憶非常模糊想不清楚了,當時的細節具體是怎麼的根本記不起來了,因為事情已經過了27年了。」
就在案偵工作再次陷入僵局時,警方獲取到一張鄒某某年輕時候的舊照。通過大數據對比發現:
四川省達州市渠縣鮮渡鎮居民林某某與鄒某某的面貌相似度極高。民警當即奔赴達州,圍繞林某某的戶籍、婚姻、家庭、活動軌跡等方面展開調查發現:林某某於2006年與達州市渠縣鮮渡鎮居民胡某結婚後落戶當地。但在林某某的戶籍信息裡,沒有遷來地信息,林某某多年來的活動軌跡多在外地。林某某和胡某生育的兒子暨不姓林,也不姓胡,而是隨胡某的前夫姓。
專案組大膽推測,這個林某某極有可能是冒名頂替的鄒某某。榮縣警方獲悉,林某某曾因打架鬥毆被浙江警方查處並採集了DNA信息,專案民警當即採集來鄒某某哥哥的DNA與林某某進行比對證實:林某某與鄒某某的哥哥系同一家族人員。
27年前從榮縣來牟鎮消失的鄒某某終於浮出水面。承認冒用他人身份榮縣警方通過技術手段確定,林某某落腳在浙江省瑞安市塘下鎮一帶。4月10日晚,專案組民警連夜飛赴浙江。
4月15日,林某某下班進入小賣部,民警佯裝成顧客進店,對林某某的體貌特徵進行了核對。「鄒某某的體貌比較特別,身高僅有1.4米左右。所以當我們看到這個林某某後,基本上就確定是他了。」
民警還發現,自稱是福建人的林某某四川口音濃厚。民警立即對林某某實施了抓捕並立即就地審查。
林某某承認自己的真實身份確為四川省自貢市榮縣來牟鎮的鄒某某,出來打工後冒用了林某某的身份信息,
但對當年殺害莫某某的犯罪事實拒不供述。60天30場審訊!嫌疑人終於認罪4月17日,鄒某某被押解回四川榮縣,警方以涉嫌故意殺人對其刑事拘留。
鄒某某交代,當年確與莫某某一同前往成都,莫某某賣茶葉、他賣鱔魚。1993年8月29日傍晚返回來牟鎮後,二人一起吃了晚飯便各自分開回家,對於後面發生了什麼事情一概不知。鄒某某的妻子也認為丈夫林某某沒有過錯更沒有犯罪,不願幫助警方進行勸說。
榮縣公安局抽調了10多名民警組成審訊組,制定了一套相對完善的審訊方案。每天早上開會討論後展開審訊,審訊結束後又開會分析總結。
為了讓鄒某某儘快知罪認罪悔罪,辦案民警重返浙江瑞安,找到鄒某某的家屬親友,錄製了近1個小時的視頻,帶回榮縣給鄒某某看。親友們在視頻裡既有對他的指責和責怪,也有對他的勸說和安慰。
鄒某某開始從堅決否認到沉默不語心事重重。6月17日,鄒某某在與民警談及妻兒時突然流淚,砰的一聲跪到了地上,接連磕了三個響頭:「我說,我都說!」
榮縣警方在抓回鄒某某的60天裡一共開展了30多次審訊,每一次的審訊時間都在3個小時以上,最多時候有七八個小時。審訊材料厚達半米高。
鄒某某交代,他早就有預謀準備找個有錢人實施搶劫。當莫某某和他同行到成都賣茶葉收入了約2500元後,鄒某某便在晚飯後將莫某某誘騙至溶洞,
用石頭擊打莫某某頭部將其殺害,搶走了2400元。其後鄒某某均以飯後各自回家為由,堅稱與莫某某失蹤一事無關。
莫某某屍體被發現後,鄒某某立即倉皇逃離,並隱姓埋名至今。
鄒某某說,逃亡的20多年一直都低頭做人,連自己的兒子都只能跟著老婆的前夫姓。
7月30日,榮縣檢察機關依法批准對鄒某某予以逮捕。
這一天,距離莫某某被害已經整整過去27年了。
聲明:本文轉自中國警察網,在此致謝!
原標題:《溶洞腐屍案告破!他突然跪地,給民警磕了三個響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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