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曉墨
2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表文章《歌手曲婉婷微博再度發文 其母張明傑案引發關注 境外不是資產轉移的天堂》
中央級官方媒體向來涇渭分明,不輕易談及娛樂圈的事,當然,看到以下這個微博,很難讓人不義憤填膺,曲婉婷微博原文如下:
「無果
繼續努力保持一顆相信正義的心
相信人間定有道、有法、有青天。」
這讓我聯想起最近大熱的網劇「沉默的真相」中的一個片段,當犯罪集團最幕後的黑手秦市長的女婿曾被捕時,曾大聲責問:你們知道我是誰嗎?!
真形象啊!和「我爸是李剛!」一模一樣!
最近瑪莎拉蒂撞人案有新進展,肇事者譚明明醉酒駕車導致兩人死亡,一人重傷。在案發之後,肇事家屬不但不主動積極地承擔受害人的醫藥費,反而提出用457萬醫藥費換取受害者家屬籤署讓譚明明免死的諒解書。
誰不知道醉酒駕車相當於故意殺人?457萬就買斷兩條人命嗎?何況醉酒駕車致人傷亡,承擔醫藥費本來就是分內事,怎麼可以變成為加害人脫罪的籌碼?
譚明明家屬們的理由野蠻並囂張:要麼你們放我女兒一命,要麼你們自己背負這巨額的醫藥費,反正譚明明名下沒什麼財產,法律又沒規定家屬要承擔受害者的醫藥費。
我很欣賞個別家屬的回應:我們一分錢不要,只要她死!
一命償一命,自古如是!
曲婉婷這件事,我關注了很久,從真相曝出到細節陸續浮出水面。這位憑一首歌暴紅上春晚的所謂歌星的媽媽張明傑的故事現基本被公開:
哈爾濱原種繁殖場是1952年的老牌國企,佔地150公頃,90年代衰落,並開始進行改制。時任副區長的張明傑是改制負責人,她把價值23億的原種場做成「負資產」,然後以6000萬賤賣給東江農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原轉讓協議不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張明傑利用職權,乾脆連國有土地使用權也一併搞到手了。
這一波騷操作下來,3.5億穩進了她的腰包。但貪哪有盡頭啊,有很多,就想更多。於是一不做,二不休,把566名的職工安置款1100多萬也放進了自己腰包。
1100多萬,對貪官而言只是個零頭而已,對貪官的女兒而言,意味著16歲那年被媽媽強行送進加拿大名校就讀,那個學校,學雜費就要20萬。
但我們把目光轉向國內,看看這對被奪去安置款的566名職工意味著什麼。
被張明傑偷龍轉鳳弄掉的原種場,90年代開始就拖欠工人工資,職工手裡面基本沒存款,但場裡本來是有鍋爐房給職工供暖的,原種場沒有了,暖氣也都沒有了,被奪去了安置款的下崗職工的寒冬過得分外艱難。
在曲婉婷和母親鬧彆扭不想去加拿大讀書時,哈爾濱原種場的下崗職工靠撿煤渣取暖度日;有的丈夫白天做苦力,妻子晚上出賣肉體;2009年,曲婉婷「憑藉自己的努力」籤約加拿大音樂公司。同年同時,原種場的買斷20年工齡的職工發現自己的安置款徹底沒著落,有位連續7年舉報張明傑的原種場職工告訴媒體:
從2009年改制至今,職工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一直未交。張明傑原來向職工許諾的會被返聘也沒實現,因為醫保斷交,解聘的職工中有人因醫藥費壓力太重而上吊自殺。
1100多萬,張明傑也許都忘了自己把這個零頭花到了什麼地方。給女兒當滑雪、度假的零花錢?還是替女兒買銷不出去的演唱會門票?
難怪曲婉婷如此評價張明傑:
「她是一個勤奮的人,
她給了我能得到的最好的生活,
不管她是如何得到的。」
好吧,這話本身是沒錯的,再罪過也是母親,再醜惡也有舐犢之情。深想一層,曲婉婷這話表面為母親貼金,實際在為自己脫罪,話外音就是:對不起呀大家,我只是看到她勤奮和給我最好生活的一面,我不知道她在貪汙呀。
但是,張明傑如何得到這些錢曲婉婷可以不管,但不意味著她可以亂花。之前她可以說自己不知情。但知情以後曲婉婷就不可能置之度外。
如果知情以後還置之度外,我覺得說轉移資產還是輕的,應該等同於藏贓和銷贓了。
親情是主觀的,法與罪是客觀的。
麻煩重情重義的曲婉婷也關注一下法律,畢竟最近她在微博上總拿法律說事。
再麻煩都在中紀委的發文上劃劃重點,對了,就是這一句:加強對公職人員向境外匯款行為的臨管,讓境內贓款「轉不出」境外贓款「追得回」。
「追得回」三個字,絕不是你可以「一甩頭BYE」的。
你相信人間定有道、有法、有青天。
是的,我們也相信!
圖源:網絡
作者簡介
曉墨(曉墨軒主人):原名李蔚菲,廣東省作家協會會員,生於1979年,畢業於廣州中山大學,獲行政管理和漢語言文學雙學位。熱愛寫作,2005年北京出版社《生於1979》作者,曾在《廣州日報》發表短文《成名背後》和《遊園驚夢》;在網站「榕樹下」發表短篇小說《雨中的蕭邦》和《紅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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