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讀書,62年前山西忻定縣南王人民公社大南邢生產大隊一場關於自由問題的大辯論震撼了我,特別想介紹給大家了解一下。
時間是1958年12月25日到26日,起源是人民公社成立以後,大南邢有的農民很高興,但也有部分人認為:「人民公社好是好,就是不如以前隨便(自由)了。」為此,全村社員敞開思想,進行了一場熱烈的關於自由問題的辯論。《山西日報》1959年1月6日進行了專題報導,討論過程及結果如下:
一、人民公社促進生產力發展 徵服自然有了更大的自由
張仁旺說:幾千年來,咱們農民都是給老天爺、龍王爺、土地爺這「三個爺爺」當奴才的,遇到天旱、水澇都沒有一點法子。可是實現合作化以後,特別是人民公社化以後就不同了,我們已經有力量用「三仙傳道」的辦法,把池泉的水引到山坡上去,「三爺」也得聽咱指揮了,這應當說是人生的最大自由。
宋三毛對這種看法很感興趣,他說:就拿大南邢來說吧,因為是個低洼區,過去往往三年兩頭遭澇災,人民不知吃過多少苦頭。難道當時人們不懂得排澇嗎?不是。只因為土地是分散經營,想排也辦不到。自合作化以後,我們才得到排澇的自由。如今我們依靠人民公社的力量,不但可以保證豐收,而且在幾年以後,將會在整個忻定盆地實現「河渠密如綱,井庫滿天星,河與渠相連,渠與庫想通」。那時大南邢便又能排水,又能灌溉,多大的雨也成不了災,一年無雨也能保豐收,這樣的自由過去真的是想不到。
張繼寶放了十多年的牲口,他說:「對於養牲口,我不外行,也很熱愛這個職業。可是過去為了「吃穿」二字,會幹的不能幹,不會幹的偏得幹,這就是個大不自由。建立公社後,實行了分工分業,量才使用,這我就自由了,可以安安心心地去當飼養員了。」
婦女們更是活躍,她們紛紛說:不再憋在家裡受鍋臺的束縛了,在家庭中有地位了,男人再也不跟她吵架生氣了……。
總之,大家一致認為:集體化程度越高,生產力越發展,人們的自由越大;互助組比單幹自由,合作社又比互助組自由,人民公社又比合作社自由。
有兩種人認為不自由:一種是過去騎在人民頭上、不勞而食的地主、富農、反革命分子和壞分子;另一種是資本主義思想還沒有徹底肅清的富裕中農。
人們進一步認識到:有了極少數人發展資本主義的自由,就沒有大多數人建設社會主義的自由;資本主義的自由越取消的徹底,社會主義的自由就越有保障。
二、自由並非無組織無紀律 離開集體便無真正自由
在大家認為公社對勞動人民有更大的自由的時候,張寶山等人提出了不同的觀點,他們認為:不能「木匠的斧子」砍一面,公社固然有自由的一面,但也有不自由的一面,比如組織軍事化、行動戰鬥化、生活集體化,對個人的自由就有拘束。
由此給大家提出了一系列的辯論題目:公社自由是一面還是兩面?自由要不要組織紀律性?集體的大自由和個人的小自由是什麼關係?
有些人覺得張寶山他們的意見有一些道理,有些人覺得他們是完全錯誤的。在後一種觀點看來:人民公社的自由的確有兩個方面,但不是張寶山等人說的那兩個方面。正確的認識應該是:
一方面同過去比較起來,人民公社確實使勞動人民「一圪蛋兒」自由啦,比如今年夏天一家一戶吃飯時,人口少的人家因為糧食調劑不開,吃飯還得搭搭對對,如今成立了人民公社統一調劑糧食,人人可以吃飽吃好了。
【插播一段當時糧食狀況:過去咱莊(楊莊)每人每年只能吃到165斤糧食,27戶人家,有22戶缺鹽,25戶缺油,現在每人每年能吃到比過去多一倍的糧食,頓頓有菜,難道不比過去好嗎?】
【再插播一段70年代口糧水平:一個人口糧分兩個部分,一部分叫基本口糧,以人頭論,一口人300斤的定量,勞動不勞動都能夠得到;另一部分是工分糧,根據你在生產隊勞動掙得的工分多少來定。所以那個時候人均定量都可以達到400斤以上的,好的可以500多斤。從上述數據可以看出,單單基本口糧就比解放初期高多了。】
另一方面同將來比,現在就不能算完全自由了,比如我們都想多吃肉,但目前生產的肉還不能滿足需要。因此我們「苦戰三年」,加速社會主義建設,正是為了爭得更大更多的自由。正是為了這個目的,就要依靠集體的力量,就要依靠組織軍事化、行動戰鬥化、生活集體化,像戰士和工人那樣有組織有紀律。要不然,咱農民還是一盤散沙,什麼也幹不成。咱們單幹的時候,表面看來更自由,可是我們時時都有給野獸當「乾糧」的危險,哪裡談得上自由。所以自由和組織,自由和紀律,既是兩回事,也是一回事。沒有組織、沒有紀律是得不到更大自由的。並且社會越發展,人們越自由,就越得加強組織性紀律性。要不是軍事化、戰鬥化、集體化、民主化,今年咱村的躍進成績絕對沒有那麼大。
【插播:82年分田單幹後,沒有幾個身強力壯的農民在農村享受單幹的自由,他們紛紛拋家舍業到城裡找了份工作,自覺自愿在一個單位被別人管著,以失去自由為代價換取工資收入。可見單幹的自由並不是農民想要的東西。】
張隆珠、張有才等人從個人的小自由必須服從集體利益的鞏固和發展上發表了自己的觀點。他們認為:個人的小自由都是從集體利益的鞏固和發展裡來的,誰要想幹就幹,不想幹就算,不顧集體利益,不但集體利益要受到影響,個人的小自由也不會有保障。拿河網化來說吧,如果都像張寶山他們那樣自由散漫,不用說總是搞不成。河網化要高不成,大家沾不上光,你自己的生活也不會自由幸福。因此,離開集體利益的鞏固和發展是沒有個人的小自由的,個人的小自由必須服從集體。張寶山他們覺得公社只有集體的大自由沒有個人的小自由,完全是一種糊塗的想法。
三、在不妨礙集體利益的原則下 大集體中可以有小自由
此時,有人提出了一個極端的主張:要逐步取消小自由。他們的理由有二:第一,既然個人的一切小自由都是從集體的大自由中來的,所以集體的大自由中已經把一切個人的自由完全代替了,以後隨著生產的發展,樣樣東西都供給,要吃啥,都吃啥,要穿啥,都穿啥,個人的小自由就連一點作用也沒有了。第二,個人的小自由是個灰東西,個人的自由多了,必然要影響大集體,大家都要自由開了,什麼軍事化、戰鬥化、集體化就沒法維持,所以小自由是越少越好,沒有了更好。
張能治、喬雲集等不同意上述觀點。他們認為:個人的一切的小自由雖然都是從集體的大自由中來的,但是並不是有了大集體就不允許有個人的小自由了。因為每個人的喜愛和所好是不同的。如我們的食堂每頓飯菜多樣化,並對老人、小孩、病人給以可能的照顧,所以大家都滿意我們的食堂。如果不顧社員的不同情況,大家來個清一色,社員就會有意見。
張玉梅同意這種觀點說:「咳,這就說對啦。比方我們婦女就跟你們男人情況不一般,要不給我們婦女有一些特殊的小自由,那可沒辦法啦。」
劉恩寬、王仁和、劉蘭花等認為:「在不妨礙集體利益的原則下,大集體可以有個人的小自由,隨著公社的鞏固、生產的發展,小自由還要越來越多。」理由是,以後實現了機械化、電氣化,一個人就能做幾十個人的活兒,因此勞動時間準要縮短,自由支配的時間準要增加哩。現在是「苦戰三年」時間,勞動比較緊張一些,看來自由支配的時間還不算多,但將來勞動的時間比現在就少了,剩下的時間就多了,隨便由自己來支配。再說,也不能把集體勞動說成不自由,咱們大家都齊心合勁的好好勞動,咱們的國家工業化了,生產的東西就會越來越多了,品種花樣也會越來越豐富了。那樣,咱們現在吃不上的就可以吃上,現在用不上的就可以用上,並且自由挑選的範圍也一天比一天擴大。
因此他們把集體的大自由和個人的小自由比作河跟渠的關係,河裡水溢了,渠裡卻幹得見不上水,世上沒這個道理。
自由多了會不會影響集體,大家討論的結果是,看你是什麼樣的自由:資本主義、個人主義、本位主義的自由一定會影響集體,因而決不能允許。但是正當合理的自由,不但不會影響集體,反而有利於集體。人們得到了多種多樣的小自由就會想一想:這些東西是哪來的。吃水想起了打井人,他們就會對集體更加愛護的。咱村的人為什麼這樣擁護公社,就是大家都懂得公社是自由幸福的命根子。
《山西日報》最後對這場大辯論起的三個作用得出結論:一是劃清了界限,提高了認識,解除了群眾對人民公社和軍事化、戰鬥化、集體化的不少誤解,不但看到現在,而且還看到了將來。二是根據辯論的結果,群眾的需要,和本大隊的條件,確定了在大集體範圍內的各種小自由,改正了工作中的缺點,從而進一步密切了幹群關係。三是揭穿了敵人的造謠,也打擊了杜勒斯之流對我國人民公社的污衊。
【正行君讀此文感覺震撼的理由:第一,當時村集體是如此的民主,大家可以就一個問題的不同認識,展開如此廣泛深入的討論,一討論就是兩天,大家暢所欲言,統一思想,這在當今很難想像。第二,當時農民的思想水平如此之高,討論程度如此之深,即著眼現實的生產生活實際,又有理論和哲學的思辨,還能時刻想到國家的整體布局,真正做到了整體觀和大局觀,這是如今對黨的高級幹部的要求呀。第三,人民群眾如此熱愛人民公社,這種情感一定是真實的,絕對不是虛誇的。因為農民是最現實的,不能給他們帶來好處的事情,他們怎麼會有如此熱情呢?他們怎麼會如此擁護呢?……第四,關於自由的一點隨想。承包後,我也常常感到不自由。承包前,我們去海灘,可以走很遠很遠,那麼的自由愜意,承包後,都被分割成一段一段的,那麼遼闊的海域,你只能走二三百米,你說遺憾不?承包前,莊稼地、果園可以隨意進去,去裡邊挖野菜,隨便走走,承包後不可以了,都被攔截上了,因為是個人的了。承包前,是山就可以上,隨便看到哪座山感覺不錯就可以爬,現在不行了,都是個人的了。過去,我們隨便在祖國的大地上走動,沒有那麼多攔截和限制,感覺自己是個主人;現在到處都是攔截和限制,自由感喪失了,主人翁的感覺也被質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