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舊約聖經中總共記載了兩次毀滅性的大災難。一次發生在挪亞的年代,來勢洶洶的洪水把當時世界淹沒一空,最後只剩下挪亞一家八口人存留於世界。另一次發生在羅得時代,從天上降下來的硫磺與火把所多瑪和蛾摩拉及全平原上的一切都毀滅,只有羅得及其兩個女兒辛免於難。
以今天世人的眼光來看,大概率會把這兩次的大災難歸咎於自然災害,因為一次是來自於洪水,另一次來自於天上降下來的硫磺與火,與人為的沒有任何關係,所以不需要任何人為此承擔代價。但,知道來龍去脈的人心裏面都清楚,這明顯是人類屢次犯罪、屢教不改所導致出來的結果。
發生在挪亞時代的洪水,是因為世界在神面前變得敗壞無比,地上滿了強暴,就如聖經所說:「神觀看世界,見是敗壞了;凡有血氣的人在地上都敗壞了行為。」 (創6:12 )羅得所居住的所多瑪以及蛾摩拉的繁華之所以會葬身於火海之中,也是因為太過於傲慢自大,罪大惡極的緣故導致。(參創13:13)
另一個角度看,雖然當時的世界很敗壞,儘是黑暗,滿了戾氣,但是仍然有微弱的光線發出,照亮了一方的人。發出這些微弱光線的人是誰呢?他們是挪亞、亞伯拉罕,甚至是羅得,他們在當時的世界中都是義人,蒙神眷顧的人,也是願意在世界中承擔責任的人。(參創6:9 彼後6:7)
從這些人身上,讓我們看見了一個屬神之人在世界中存在的價值,以及要承擔的責任,需要做的事情。雖然屬神之人所做的事情可能不會為世人所知、所領受,但帶來的價值和意義卻是非常大的,是不能夠被任意抹殺的。這些事情是什麼呢?至少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需要為世界代禱
所多瑪和蛾摩拉沒有被硫磺與火燒滅之前,聖經非常清楚的告訴我們亞伯拉罕再為其迫切的禱告,屢次為所多瑪獻上祈求。(參創18:16-33)就連信上帝但卻發不出的光的羅得,也是時常為著惡人的淫行而憂傷。(參彼後2:7)我們當領會,世界越來越敗壞時,我們就更需為其禱告。
二是要更為努力的廣傳福音
大家都知道,神給將要被洪水淹沒的世界,預留了120年的時間。為什麼要提前120年告知挪亞,讓他製作方舟呢?主要也是因為上帝愛人類,要給人類足夠的時間,希望人類可以借著挪亞的方舟知曉神的旨意,歸向真神。現時代我們都在預備迎接主的再來,因此,我們就更當以時不我待的精神去廣傳基督的福音。
三是當全力遵行神的話
我們會發現,挪亞一家八口人、羅得極其女兒之所以能夠辛免於難,是因為他們全力遵行神話的結果。而,羅得妻子及的兩個女婿由於沒有遵行神的話,卻葬身於火海之中。所以,越是在末世的時代中我們越需要遵行神的話,只有如此,道路才能夠亨通。
四是當向神獻上燔祭
挪亞一家八口人從方舟裡面走出來後,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向神獻上燔祭。(參創8:20)獻祭之後,神奇的事情發生了,神不僅應許再也不會用洪水毀滅世界,而且把與亞當立的約定也統統的給了挪亞,並且以彩虹為證。(參創9:1-17)感謝神,就是如今的世人,也仍然活在這些祝福之中。
我們還發現,當災禍就要來臨時,那些屬靈之人最先關心的是自己的家人。挪亞知道後,告訴家人並且把他們帶進方舟。(參創7:6)羅得知道後,最先告訴自己的妻子、女兒、女婿,然而可惜的是,兩個女婿及妻子不聽勸,最後與所多瑪一同滅亡。福音就是好消息,這個福不僅存在於來生,也存在於今生今世。所以,若有流浪在外的家人,我們應當首先把這個好消息帶給家人,一同蒙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