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大生意第2149期,歡迎關注領先的體育產業信息平臺
文|郭福瑞
體育大生意記者
編者按:本文編譯自HOOPSHYPE,原標題為《How sneaker free agency works: The three types of shoe deals》,作者為Alex Kennedy。本文是四篇NBA球鞋代言系列報導的第一部分。在這四篇報導中,讀者可以從NBA經紀人、球鞋品牌高管和行業專家口中了解球鞋代言的幕後故事。
現如今NBA球員正在從各支球隊中獲得巨額薪水,但這並不是他們唯一的收入來源,許多球員在他們的球鞋代言合約中也獲得了可觀的收入,甚至在某些情況下,球鞋代言合約是球員們眾多收入來源中最高的一項。
「有些球員從球鞋代言中賺的錢比他們NBA的合同還多,」一名NBA經紀人說道,比如,羅斯從阿迪達斯賺的錢就比他在活塞隊的合同多,庫茲馬從彪馬獲得的收入也多於他在湖人隊的工資。
而說到NBA球員的球鞋合約,這究竟包括哪幾種類型呢?這分為籤名類代言、非籤名類代言和產品支持類合作三類。下面我們具體盤點每一類的情況。
籤名類代言
籤名類代言是為聯盟中最大牌的球星準備的,目前NBA聯盟中只有17位球星(詹姆斯、「字母哥」阿德託昆博、歐文、杜蘭特、保羅·喬治、威少、錫安、保羅、哈登、利拉德、羅斯、米切爾、庫裡、湯普森、海沃德、萊納德、丁威迪)擁有此類合約,他們要麼已經有自己的籤名球鞋,要麼是正在研發自己的戰靴,這個過程一般需要16-24個月。
據ESPN球鞋專家尼克·德保拉(Nick DePaula)介紹,籤約此類合約,品牌通常會向球員支付每年500萬至1500萬美元的代言費,具體數額取決於球星等級,此外合約中還會有各式各樣的獎勵條款。一般而言,球星能夠從他們所有鞋類、服裝產品的銷售額中提取5%的版稅,這個比例並非一成不變,品牌和球星可以具體協商。球員還能夠從代言合約中獲得產品支持。
詹姆斯每年從耐克獲得高額收入
當球員有了自己的籤名鞋後,他們會與運動品牌不斷溝通,明確他們的想法、對於鞋款樣式和配色的要求等等。德保拉指出,運動品牌通常每年都會為大牌球星推出多個款式,這些款式有不同的技術、價位和銷售渠道,詹姆斯就是如此,考慮到上述所提到的代言費用、獎金和版稅等等,很明顯,他每年都從耐克手中得到一大筆收入。
當球星擁有籤名鞋後,不僅是他們自己穿著,這也會成為與其他NBA球員共享的產品。德保拉提供的數據顯示,65%的NBA球員都會在比賽中穿著某種類型的籤名鞋。「聯盟中很多球員都穿著歐文、科比或其他球星的籤名鞋。當你有了自己的籤名鞋,不僅你自己會穿上它,聯盟裡的很多人也會選擇它,這會讓你的名字更顯眼。」
非籤名類代言
NBA大約有70-100名球員擁有非籤名類代言合約。德保拉透露,這些球員也能夠從品牌獲得代言費用,低的每年有20萬-30萬美元,多的則每年有200萬-300萬美元,除了代言費用,他們還有各式各樣的獎勵條款和產品支持,品牌允許他們免費訂購裝備。
籤訂此類合約的球員賽場上的表現足夠引人注目,他們也能引起運動品牌的興趣,但他們的帶貨能力不如那些能夠推出籤名鞋的球星,品牌認為他們的產品投諸市場後不夠暢銷,因而不會為他們生產籤名鞋。但此類球員擁有專屬定製款球鞋(Player Exclusive),也就是常被人提及的PE版本。奇才球星布拉德利·比爾就是此類代表,作為一名全明星級別球星,耐克會為他提供專屬logo,也會為他定製特別配色。
耐克為諾維茨基推出的PE版球鞋
每個品牌為此類球星提供的待遇不盡相同,耐克通常是提供PE版本球鞋,耐克旗下的Jordan品牌也是如此,與後者籤約的球星大多都會獲得他們最喜愛的喬丹正代戰靴的PE版本,而Jordan品牌代言球員如果獲得總冠軍,他們還將收到金色的PE鞋款。
「球星等級越高,合同和談判就越複雜,」前NBA經紀人馬特·巴布科克解釋說。「球星得到一份豐厚的合約,品牌也會向他們提出更高的要求。對於籤名類代言的球星而言,一般談判中的常見條款是出場次數、廣告數量和休賽期活動數量。而對於非籤名類代言球星而言,談判雖然有一些相似之處,比如激勵機制,但它不會那麼複雜。」
不過也有一些球員拒絕籤下非籤名類代言合約,他們更想成為球鞋上的自由球員,這樣他們就可以全年穿著不同品牌的球鞋。吉爾伯特·阿里納斯可能是這方面最著名的例子。在與阿迪達斯分道揚鑣後,他在2010-11賽季成為了球鞋上的自由球員,那個賽季他穿著了大量的不同品牌球鞋。
產品支持類合作
對於大多數NBA球員來說,他們只能獲得品牌的產品支持,這意味著球員不會因為穿著某個品牌的球鞋而獲得報酬。這類球員一般是板凳球員,或者是大個子球員,因為行業內普遍認為大個子球員不賣鞋。
一般而言,這類球員不僅能夠免費獲得他們上場比賽所需要的裝備,同時他們還能得到品牌的補貼,例如代金券,他們可以在網上訂購任何他們想要的產品,從運動鞋到服裝,再到其家人需要的女裝和童裝等等。
大多數此類球員都會獲得2.5萬美元的產品補貼,這個數字也可以協商。每年,球員們必須在9月30日前花完他們的補貼款,因為如果沒花完的話,這筆錢並不會延續到下一個賽季。通常,當9月30日臨近,球員恰好又有剩餘補貼資金時,他們會選擇讓自己的朋友和親戚來消費,或者是尋找其他途徑,例如,一些球員會為他們的高中球隊訂購球衣或球鞋,而另外一些人則會訂購一批裝備,等到他們的籃球夏令營時送出。
「基本是這樣:如果你是頂級球星,你將能夠得到一個籤名類代言。如果你是一個中等水平的球員,你可能會得到非籤名類代言。」NBA經紀人羅傑·蒙格馬利說道,「如果你只是個普通的球員,你只會得到免費產品。」
據了解,每個NBA球隊都會有一個裝備儲藏室,其中會有大量球隊配色的鞋子,這些鞋子由品牌寄給球隊。對於沒有球鞋合作品牌的球員來說,球隊的裝備經理通常會從中選擇免費的球鞋提供給他們。
新秀代言合約VS老將代言合約
在NBA球鞋代言合約中另一個值得注意的話題是新秀和老將之間的差別,新秀球鞋合同和老將的代言合約不同。大多數的新秀合同是在NBA選秀結束後不久敲定。因為運動品牌想看到新秀會被哪支球隊選中,進入哪片市場。新秀合約通常是4-5年,高位新秀能夠從這份合約中賺得高額收入,特別是如果他們在洛杉磯或紐約這樣的大市場的話。
AND1體育營銷主管德克斯特·戈登說:「對於一個新秀來說,你根本不知道他們會變成什麼樣。這就解釋了,為什麼很多時候,當一個經紀人有了機會時,他們會試圖加快速度鎖定一筆球鞋合作。我也不得不決定把錢花在一個有很大潛力的新秀身上,還是花在一個已經證明了自己的老將身上,老將在聯盟中的表現我們已經看到,相對更加安全。」
一些有前途的球員也會把賭注押在自己身上,等到打過比賽後再籤約球鞋代言。利拉德就是如此,在2012年選秀後,他直到夏季聯賽結束後才籤署了他的第一份球鞋合同,這是一個冒險的舉動。然而,利拉德憑藉場均26.5分、5.3次助攻和4.0個籃板的成績被評為當時夏季聯賽的MVP,他的耐心得到了回報,隨後與阿迪達斯籤下了一份利潤豐厚的新秀合同。
利拉德阿迪達斯戰靴
新秀代言合約和老將代言合約最大的區別在於,前者是預測一個潛在球星的優勢和市場價值,就像NBA球隊在選秀中所做的那樣,而後者則是評估一個已經被證明的球員,這就像NBA球隊在自由市場中所做的那樣。除非高位新秀最終能夠成為明星,否則他們在第二份球鞋合同上賺的錢可能會更少。
「我認為第二筆球鞋合同更像是讓品牌猛然醒悟。」德保拉分析道,「高位新秀的薪水很高,但其中一些合約很快就會變得很糟糕。近幾年有一位高位新秀,他當時籤下每年200萬美元代言費的球鞋贊助合約,但他的NBA生涯開始幾個月後,品牌意識到這筆合作並不會成功,那個球員很可能在合約結束後只獲得品牌的產品支持類合作。新秀代言某種程度上就是一種冒險。」
註:所用圖片來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