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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1月22日,禹城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稱,鑑於被告人歸案後均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並且自願預交賠償金5萬元,決定從輕處罰。其家屬向德州中院上訴後,德州中院裁定發回禹城法院重新審判。
近日,方某洋的表哥謝樹雷告訴記者,妹妹方某洋出嫁時160多斤,被毆打致死時只有60多斤,「至今,對方也沒有道歉。」
據方某洋的表哥謝樹雷稱,方某洋的父親已經去世,母親有精神病,方某洋是獨生女。「方某洋身體健康,只是有些反應遲鈍,以前知道她在婆家過得不好,但是不知道她被虐待、被打。」據三名被告供述,因為方某洋曾流產,並且一直未能懷孕,使其全家人都很氣憤。2019年1月31日早晨她對象張某林讓方某洋去刷鍋,方某洋頂嘴,張某林又打方某洋。同日上午10點左右,她讓方某洋去洗衣服,方某洋不願意去,她就拿起棍子打了方某洋的頭部、肩膀和腿部。下午方某洋一直在屋裡睡覺,直到下午4點多鐘,方某洋喊其說身上冷,劉某英就給她下了一些「祺子(一種麵食)」吃。吃完以後,方某洋就又躺下睡覺了。晚上6點左右,我發現方某洋鼻子不透氣,呼吸聲音異常,遂讓張某過去看,並讓張某打了「120」。大約40多分鐘後,「120」急救人員趕到,此時方某洋已經沒有氣息了。
2019年1月31日,早上8點半左右,劉某英讓方某洋刷鍋,她不願意,劉某英就拿著50釐米長、3釐米左右寬的一根木棍抽了方某洋。張某林聽到聲音後,用兩隻手抓住方某洋的肩膀往前拽,方某洋倒地的時候張某林聽到她頭部、膝蓋和手磕到地面的聲音。方某洋倒地後,院裡的南牆放著一些柴火,張某林拿起一根50釐米長、3釐米左右寬的木棍朝著方某洋腿部、臀部打了三四下,打完她後,張某林和劉某英讓方某洋在院裡站著,張某林就回屋裡了。方某洋大概在院裡站了半小時,就自己進屋了。到了10點半左右,張某林讓方某洋宰魚,她不願意,張某林就讓她站在院裡,後張某林拿起一根50釐米長、3釐米左右寬的木棍,抽了方某洋的後背、臀部和腿部,一共抽了4下。
到了11點半左右,一家人準備吃飯,沒叫方某洋過來吃,張某林記得給方某洋送過去兩個饅頭,她吃沒吃張某林不知道。到了下午3點半左右,張某林修家裡的插座,讓方某洋給拿個東西過來,她不給拿,張某林過去拿著手裡的剪子,把方某洋的頭髮剪了。
到了下午4點半左右,張某林在屋裡聽到劉某英喊方某洋去洗衣服,她坐著不動,張某林一著急拿著一根50釐米長、3釐米左右寬的木棍,朝她的背部、臀部和腿部各抽了一下。
因為方某洋不會做飯,還不少吃。他們就兇她,後來,方某洋不敢和他們一塊吃飯了,再後來到飯點乾脆不叫方某洋吃飯了,她一天吃一頓或者兩頓。我和我父母要是都出門就把大門鎖上,把方某洋自己留在家裡不讓方某洋隨便出去。
11月17日,方某洋娘家所在的山東德州禹城市前曹鎮方莊村村支部書記方喜軍告訴記者,2016年方某洋嫁到張莊村後,此後一直未回過老家,直到2019年方某洋死後,方某洋婆家才派人過來告訴他們此事。
方喜軍說,方某洋父親去世時,曾想見方某洋一面,但「男方都沒讓方某洋回來,這是人生中很大的一個遺憾。」
方喜軍回憶,方某洋為人老實,「性格不錯,出嫁前身體也挺壯,結婚之後,一年都沒讓回家,最後(他們)家人說死的時候很瘦。」
方某洋婚後被毆打、家暴一事,村裡是否知情?方喜軍說,「不知道,(人家)男方根本不讓回家來。」
方喜軍稱,現在方某洋家中還有一位精神不太好的母親,村裡已經給她媽媽辦理了相關殘疾證,每月補貼八十元,今年四五月還給她媽媽辦了低保,保障她最基本的生活。
對於村幹部的說法,17日,方某洋的表哥謝樹雷告訴記者,表妹方某洋家人曾向當地警方求助過,父親重症住院,想見孩子一面,當時派出所進行了協調,最後婆家沒讓見。
公訴機關指控,三名被告人均未主動報警。因被害人方某洋身體原因及與方某洋娘家人有矛盾糾紛,自2018年7月份以來,被告人張某林、劉某英、張某多次對方某洋實施餓肚子、用木棍抽打、冬天在外罰站等虐待行為,且在2019年1月31日多次毆打方某洋,致使方某洋死亡。
經籤定,被吿人方某洋符合在營養不良基礎上,受到多次鈍性外力作用導致全身大面積軟組織挫傷死亡。
一審判決顯示,被告人(方某洋的公公)張某林犯虐待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方某洋的婆婆)劉某英犯虐待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被告人(方某洋的丈夫)張某犯虐待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被告人均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喪葬費37562元、誤工費3000元、交通費2000元,合計42562元。
禹城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某林、劉某英、張某經常對共同生活的被害人方某洋以打、凍、餓、禁閉等手段予以肉體上和精神上的摧殘,並致使被害人方某洋在營養不良的基礎上,受到多次鈍性外力作用,導致全身大面積軟組織挫傷死亡,情節惡劣,各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虐待罪,應予刑事處罰;各被告人因犯罪行為給原告造成的損失,應當予以賠償。
鑑於各被告人歸案後均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構成坦白且具有悔罪表現, 決定從輕處罰;各被告人親屬自願預交賠償金人民幣5萬元,故決定從輕處罰。
經調查,被告人張某犯罪情節較輕,具有悔罪表現, 無再犯危險,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的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決定適用緩刑。
山東省禹城市人民法院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張金武律師供圖
方某洋的表哥謝樹雷告訴記者,「希望法院能夠給我們一個公平公正的判決,我始終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合理的,現在判決太輕了,賠償五萬元把人命視如草芥。」
11月17日,記者從山東德州禹城市婦女聯合會獲悉,此前婦聯方面未收到相關求助,工作人員在看到媒體報導後關注此案,「如果(之前)收到的話,我們肯定會第一時間採取措施」。
「(我們)肯定會幫忙。」禹城市婦聯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權益部工作人員已經去了解此案的相關情況。
來源 | 澎湃新聞、央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