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鏡:華南植物園的蘆竹妖。拍攝:王霄凌)
#纏鬥惡龍# 是我在2017年新開的故事系列。與凝望深淵系相比,這個系列更傾向於一些已經有結論,同時犯罪手法更兇殘、情節更惡劣的案件;在案情的曲折性上,則要比凝望深淵系列簡單一些。(然而,懸案還是少不了的……)
老規矩,本系列所有內容均為非虛構作品,不定期更新(更新頻率應該會比凝望深淵系列低一些)。這是本系列的第12篇文章。
我們都知道,無論是出差還是旅遊,出門在外都往往要投宿旅店(正如本妖寫本文時就身在大連某快捷酒店裡一樣)。一旦住下來,住客的生命財產安全就必須由酒店來負起責任,提供合理的安保措施。
實際上,許多安保措施並不是自然而然就出現的,往往是以血的教訓而換來的啟示。比如我們下面講的這個案子,就跟酒店安保有點關係……
◇本案至今仍未破獲◇
本案,於1935年1月4日,發生在米國密蘇裡州的堪薩斯城(Kansas City,MO)。
案發前兩天,也就是1月2日,一名年輕小夥走進了當地一家名叫「總統賓館」的酒店。他自稱羅蘭德·T·歐文(Roland T. Owen),要開一個房間。
實際上,從他在前臺登記的時候,酒店方面就覺得此人有點怪怪的:他沒有帶任何行李,面色也很憔悴。不過,酒店當然不會幹涉客人的私事,還是很快幫他安排好了房間:1046號。小夥點點頭,掏錢買單,大堂經理注意到,他的口袋裡居然也很空,只有一把梳子、一個牙刷和一管牙膏。
當天晚上,一個客房服務的阿姨進去打掃房間,發現房間裡只開了一盞床頭的檯燈,而歐文先生坐在陰影裡,似乎心事重重的樣子。他告訴老阿姨,掃完之後不用鎖門,因為他的一個朋友會過來看他,說完就先出去了。老阿姨沒說啥,也就照做了。
同一晚上稍晚些的時候,老阿姨又去換毛巾,門沒關,歐文先生和衣而臥。而桌上有一張紙條,內容是:「Don,我會在一刻鐘之後回來。等我。」(此處的Don可能是某個人名的簡稱,比如唐納德;也可能是「導師」之意。)
Don, I will be back in fifteen minutes. Wait.
次日(1935-01-03)上午,10:30左右,這位老阿姨又來到#1046 房間打掃。這次,她發現房門緊鎖,估計是歐文先生出門辦事了,就拿出自己的服務員專用鑰匙打開了門。
然而,她驚訝的發現,歐文先生就在屋裡,只不過是把窗簾都拉上,靜靜的坐在桌子旁邊,似乎很享受這種黑暗裡的靜謐。在她打掃時,電話鈴響了,歐文拿起電話,說了一句:「不,我不吃了,我剛吃過早飯」就掛掉了。
當晚,老阿姨再次來到#1046房間門口,敲門說要不要給你換毛巾啊?屋子裡似乎有兩個男人正在交談,其中一個應該是歐文先生,他回答說,不用了。
到了01月04日早晨7點多鐘,一個接線生告訴大堂經理,說#1046房間的客人有點奇怪,拿起了電話,但沒說什麼就掛了;如果只有一次還可能是誤操作,可今天已經兩次了!這人是有病吧?
大堂經理一愣,遂帶人跑到#1046查看。敲門,沒人答應;從鑰匙孔一看,屋子裡似乎還有大量的血跡。大堂經理趕緊報警,並在警察到場之後,設法打開了房門。
眼前的場景,讓所有人都很吃驚:歐文先生躺在床上(一說,是倒在門口的地板上,擋著門不讓開,已不可考),全身赤果,脖子、手腕和腳踝上都被繩子緊緊綁著。更嚇人的是,他的頭部和身上,到處都是鮮血淋漓,明顯是受了重傷。
領頭的詹森警官見狀,趕忙割斷了繩索,並問他這是誰幹的?此刻的歐文先生已經是奄奄一息,但還是清楚的回答說:「沒人,是我自己在浴缸裡摔了一跤」。詹森警官當然不會相信,就又問你是企圖自殺嗎?歐文搖搖頭,說不是的。
隨後,他就陷入了昏迷之中。在送往醫院的途中,醫生宣告了他的死亡,死亡原因是失血過多加上顱腦損傷的合併死因。
法醫屍檢證明,所謂「摔了一跤」顯然是瞎扯,因為他的身上有十多處刀傷,其中幾處是致命傷,另外的則可能是為了折磨他,而在胳膊、肩膀等部位隨意劃拉、刺戳出來的傷口。他的頭部至少遭受了兩次鈍器打擊,出現了顱骨骨折。此外,他的脖子上還有被繩索勒過的痕跡,可能也是兇手為了拷打他而採取的手段。
另外,儘管他沒有帶行李,但房間裡也太乾淨了:他所有的個人物品全部被兇手擄走,連他所有的衣服都被拿走了,外衣內衣、褲子襪子啥的統統沒剩下。此外,有種說法認為,現場留下的一個玻璃杯上,警方找到了一個不屬於歐文的指紋,而且從大小上看,應該是個女性留下的。不過,那個時候的賓館和今天差不多,對於客房打掃都不太認真,所以也完全可能是之前某個無關的住客留下的指印,姑妄聽之吧。
很顯然,兇手是有備而來,拷打折磨,很可能是為了從他嘴裡問出什麼信息,但他卻寧死不屈。然而,此案實在太缺乏線索,連他登記的「羅蘭德·歐文」都是假名,偵查一度陷入了困境,警方只好公布他的照片,請廣大人民群眾協助辨認。
圖:當時警方所做的模擬畫像
遺憾的是,儘管此事很轟動,但似乎也沒誰認出他的真實身份來。天氣一天天熱了起來,這麼一具遺體當然不能長時間擺在那兒,警方遂例行公事,在報紙上刊登一個認屍啟事,說多少天沒人來管,我們就找個便宜的公墓給他安葬咯!
這個時候,負責安葬這種無名死者的殯葬公司,卻接到了一個匿名電話。電話似乎是個女生打來的,說你們不能這麼馬虎就給他埋了,我出錢,給他一個體面的離開吧!
次日,一個陌生人來到該殯葬公司,說替某個匿名的客人傳遞一封信給殯儀公司老闆,一起送來的還有一束花。信封裡實際上是一疊鈔票,足夠支付一個相當風光的葬禮了;花是一束紅玫瑰,用在葬禮上倒也並不是不可以;附帶的卡片上只寫了一句話:
Love forever -- Louise.
這一來,本來冷卻的輿論又炸鍋了,媒體紛紛跟進,猜測這個「露易絲」和死者,到底是什麼關係呢?為什麼她要出錢操辦葬禮,卻不願意親自送他最後一程呢……
有些報紙甚至將此案越傳越神,「神秘的1046房間」的外號隨即傳遍全米國。
圖:報導此案的一些報紙
好吧,熱鬧之後事情又沉寂下去了……一年半之後,也就是1936年7月,堪薩斯城警方接到一個從阿拉巴馬州的伯明罕(Birmingham,AL)打來的電話,聲稱自己認識那個「羅蘭德·歐文」!
警方就問,那他到底是誰呢?電話那邊回答說,他實際上叫做阿特姆斯·奧格崔(Artemus Ogletree),生於1915年,自己就是他的姐姐。
至此,「羅蘭德·歐文先生」的真實身份,總算是搞清楚了。
圖:阿特姆斯·奧格崔
警方很快見到了阿特姆斯的家人。遺憾的是,他們也是無意中看到報紙上的照片,才認出了阿特姆斯的;但早在1934年4月,也就是案發前大半年,阿特姆斯·奧格崔就已經離開家裡、不知所蹤了,所以他們也提供不了啥有價值的線索。
不過,有一個線索還是挺有意思的:在他死亡之後,他的家人還陸續收到過幾封信,都是以他的名義寫來的家書,但都是列印而非手寫的。他的家人當時就知道情況不對,因為阿特姆斯先生根本就不會打字……
時光就這麼悄悄的流逝,本案再也沒有任何進展,誰也不知道那天晚上,在1046號房間裡發生了怎樣血腥的一幕,以及此人為何要殘忍的殺害阿特姆斯,而阿特姆斯卻偏要替此人掩蓋罪行。
對了,這事最後一次掀起波浪,是在2003年:堪薩斯城博物館的約翰·霍恩(Dr. John Horner)博士,接到一個匿名電話,說自家一名老人最近過世,在清理遺物時,發現一個有趣的東西。霍恩博士就問,啥東西啊?對方回答說,是一個盒子,裡頭有「歐文/阿特姆斯謀殺案」的好幾張簡報,這個不算稀奇(上年紀的人好多都喜歡搜集剪報),奇特的是,報導中提到的某個特殊物件,居然也躺在盒子裡呢!霍恩博士趕忙追問,是什麼物件?但對方隨即掛斷了電話,再也沒有打來過。無論這個電話裡說的事情真假,恐怕都不能算是和犯罪直接相關,所以警方也無權追查打電話者吧?
因此,這起「1046房間謀殺案」,算是徹底束之高閣,真相也恐怕永無可知了。不知道那位遠方的女孩露易絲,送上玫瑰花和「永遠愛你」的卡片時,是怎樣的心情呢?
感覺他是想要努力保護什麼人吧……我是想到了福爾摩斯探案集裡的《聖佩德羅之虎》了。
本文來自果殼網,謝絕轉載
如有需要請聯繫sns@guokr.com
(當然,歡迎轉發到朋友圈)
想看#纏鬥惡龍#系列的其他文章,可以發送【纏鬥惡龍】四個字給本公眾號;或者在公眾號菜單「詭案」下再選擇「纏鬥惡龍」,即可看到導航頁面。
廣告
我的新書《現場》,由江蘇鳳凰文藝出版社出版,在當當網、亞馬遜、京東網上都有銷售。這是一本偵探小說,裡頭的案件當然都是虛構的。但是,大家都知道我喜歡研究各種真實案例,所以裡頭的案件也不是太離譜啦……
歡迎捧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