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報12月25日訊(記者 田甜 通訊員黃潯 周陽輝)為確保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採購中選結果順利落地實施,12月25日,省醫保局印發了《關於做好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採購結果執行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國家集採冠脈支架明年1月1日落地湖南。
自今年11月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採購中選結果公布以來,我省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和省委、省政府有關要求,積極組織落實,冠脈支架集採中選產品按中選價格於2021年1月1日起在省醫藥集中採購平臺掛網,醫療機構按中選價格採購,患者按中選價格使用,確保全省相關患者第一時間用上集採降價後的中選產品。
根據《通知》要求,前期開展的冠脈支架數據填報工作中,填報冠脈支架採購需求數量超過300個的各級公立醫療機構和駐湘軍隊醫療機構全部參加,其餘機構自願參加。
據悉,集中採購的冠脈支架平均價格將從1.3萬元左右下降至700元左右,醫療機構臨床常用的主流產品絕大多數中選,平均降價93%。
為確保冠脈支架降價不降質,冠脈支架帶量採購充分尊重臨床使用習慣,由醫療機構選擇中選產品,對執行中不能保障質量和數量等行為,將採取賠償、懲戒、退出、備選和應急保障措施,確保患者使用安全。
本次冠脈支架集中帶量採購周期為2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計算,購銷合同每年一籤,超出約定採購量的部分,中選企業仍需按中選價格進行供應,直至採購周期屆滿。
附《關於做好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採購結果執行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醫療保障局
關於做好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採購
結果執行工作的通知
湘醫保函〔2020〕124號
各市州、縣市區醫療保障局,部省屬醫療機構,各相關企業:
為確保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採購中選結果順利落地實施,現就有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實施範圍和時間
(一)支架範圍。國家組織高值醫用耗材聯合採購辦公室公布的冠脈支架集中帶量採購中選結果(詳見附件1)。
(二)機構範圍。前期開展的冠脈支架數據填報工作中,填報冠脈支架採購需求數量超過300個的各級公立醫療機構和駐湘軍隊醫療機構全部參加(詳見附件2)。其他醫療機構自願參加。
(三)執行時間。中選結果於2021年1月1日在全省統一執行。
二、主要任務和要求
(一)確認配送關係,籤訂購銷合同
嚴格落實由中選企業自主選擇配送企業的要求,各中選企業於12月28日前在省醫藥集中採購平臺掛網完成配送企業選擇確認工作。冠脈支架集採中選產品按中選價格於2021年1月1日起在省醫藥集中採購平臺掛網,醫療機構按中選價格採購,患者按中選價格使用。
市級醫保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採取便捷方式,於2021年1月20日前組織或督促轄區內相關醫療機構、中選支架生產企業、相關配送企業按中選價格、線下簽訂帶量購銷合同。購銷合同要明確一年內醫療機構完成首年約定採購量(首年約定採購量按醫療機構上報的年度需求數量的80%計算)、結算方式及違約責任。本次冠脈支架集中帶量採購周期為2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計算,購銷合同每年一籤,超出約定採購量的部分,中選企業仍需按中選價格進行供應,直至採購周期屆滿(詳見附件3)。
(二)落實基金預付,完善激勵機制
各統籌地區醫保部門要在醫保基金總額預算管理基礎上,建立預付機制,在購銷合同籤訂後,醫保基金按不低於合同採購金額的50%預付給醫療機構(長沙城區部、省屬醫療機構由省本級醫保經辦機構進行基金預付),並要求醫療機構與企業及時結清貨款,結清時間不得超過交貨驗收合格後次月底。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實行由醫保經辦機構直接與中選產品生產或配送企業結算貨款。
要參照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醫保資金結餘留用有關規定,對冠脈支架集採範圍內品種實施醫保資金預算管理,醫保資金節約部分,經考核後,按一定比例由醫療機構結餘留用。醫療機構應完善內部考核辦法,將激勵政策傳導至醫務人員,鼓勵合理、優先使用中選產品。
(三)關注產品質量,保證產品供應
各統籌地區醫保部門要加強與質量監管部門聯動,配合完善中選支架生產、流通、使用全鏈條質量監管,堅決防範因價格下降而降低支架質量的行為。生產企業要履行購銷合同,保障支架供給,建立生產企業應急儲備、庫存和停產報告制度。配送企業要按照合同約定和醫療機構採購需求及時送達支架。對執行中不能保障質量和數量等行為,將採取賠償、懲戒、退出、備選和應急保障措施,確保患者使用安全。
(四)加強政策解讀,強化輿論監測
各統籌地區醫保部門要加強宣傳引導,加深醫務人員認同感,消除患者使用顧慮,密切監測投訴信訪、網絡輿情,及時做好輿論引導、調控工作,確保輿情整體平穩可控,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要研判工作落實中可能存在的各種風險因素,及時妥善處理各類突發事件,強化臨床風險評估、預案制定和物資準備,並提前制定應對措施,確保政策落地。
(五)加強監測考核,嚴格監督落實
各統籌地區醫保部門要按照「每月監測、年度考核」的要求,密切監測相關醫療機構執行集中採購結果情況和未中選支架(未納入本次採購範圍支架)採購情況,並納入定點醫療機構協議管理考核,綜合採取約談、通報批評、追責等措施從嚴管理,對採購周期內未按照合同約定完成中選產品採購量的,必須相應扣減其結餘留用資金及下一年度醫保費用額度。要加大對線上採購的監控力度,杜絕醫療機構線下採購、各種形式二次議價等不規範採購現象。要按省局要求組織推進貨款在線支付結算等工作。要加強對預付政策落實和醫療機構回款情況開展監測和督導。要會同衛生健康部門做好暢通中選產品進院渠道工作,促進供需雙方對接,確保中選企業與所有參與醫療機構建立配送關係,及時配送到位,保障使用。
各統籌地區醫保部門要深刻認識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採購和使用的重要意義,落實領導責任、保障責任、管理責任、監督責任,要落實好相關配套措施,主動加強部門協作配合,平穩推進集採結果落地實施。執行中如遇到重大問題,要及時向省醫療保障局報告。
[責編:吳岱霞]
[來源:三湘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