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麗和楊鵬是高中開始認識的,到大學發展成了戀人,畢業沒有兩年女孩就懷孕了。兩人經過商量之後,準備結婚,並且留住這個孩子。楊鵬覺得生米已煮成熟飯,就不想給女方彩禮了。郭麗的父母聽了十分生氣,當天就帶著女兒去打了胎。並對女兒說了這樣一段話:「彩禮並不是非要不可,作為一個男人兩手空空喊著非你不娶,這就是一個無賴,我從沒有想過要他這筆彩禮,我只是想看他的態度和責任,現在可以拿孩子當理由來逃避責任,那我怎麼能相信他以後繼續愛你?」看一個男人愛不愛你,從來不是看他嘴裡說了什麼,一定要看他做了什麼。郭麗聽了父母的話之後,淚流滿面,即使心裡有再多不舍,但他還是放棄了這段無緣的婚姻。
同樣的事情發生在另外一對戀人身上。女孩兒是大學時期的校花。當時有兩個男同志追求他,一個是農村的窮小子,一個是城裡富二代。女孩為了愛情,選擇農村的窮小子,最後嫁給了那個窮小子,可是好景不長,沒過幾年就離婚了。他們婚後的這幾年裡,女孩兒一直忍受著貧窮和老公一起努力,她一直堅信日子會越過越好,只可惜奮鬥了好幾年都沒有起色。即使日子過得比較艱難,她也沒有想到要去離婚。真正有離婚的想法,其實就因為一件小事。
有一天,他們夫妻租的房子又要到期了。房東不願意租給他們,只好搬家。女孩站在路邊看著搬下來的東西。這時候當年追她的那個富二代,開著路虎剛好從她面前經過,在她的面前停了下來,搖下車窗,滿臉驚訝的問她在這幹嘛呢。女孩兒當時差點兒眼淚奪眶而出。心想如果那個富二代當時多說一句話,跟我走吧,他可能會毫不猶豫的上車,頭也不回的走掉。可是他沒有這麼做,還是給足了老公面子,簡單的跟富二代寒暄了幾句,然後富二代就開車走了。但是,也正是因為這件事,女孩下定決心要離婚了。
所以,女孩在結婚時該不該要彩禮,這其實更像是一種市場規則,我們每個人有一個價格,同時也有給自己定價的權利,比如LV包包成本就幾百塊,但是定價就幾萬塊,你買得起就買,買不起就不買,,但是你不能罵人家定價高。就算定價一個億,那也是他們的權利。賣不掉倒閉也不關你的事,人家賣幾萬塊錢有人買,憑什麼因為你窮就便宜賣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