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證券日報網
本報記者 何文英
9月23日晚,浙商中拓發布《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報告書(草案)》。公告稱,公司擬向控股股東浙江交通集團以發行股份方式購買浙江海運集團100%的股權,本次交易完成後浙江海運集團將成為浙商中拓的全資子公司。與2020年6月22日公布的預案(修訂稿)不同的是,浙商中拓為加快推進與浙江海運集團的重組進程,擬取消配套募資及引入戰略投資者的方案。
優勢互補發揮協同效應
公告顯示,浙商中拓擬向浙江交通集團以發行股份方式購買浙江海運集團100%的股權。根據萬邦評估出具並經浙江省國資委備案的《資產評估報告》,標的公司浙江海運集團的股東全部權益帳面價值為6.36億元,採用資產基礎法評估的價值為11.73億元,增值率為84.31%;採用收益法的評估價值為12.03億元,增值率為88.96%。經交易雙方協商,確定浙江海運集團100%股權交易作價為11.73億元。
同時,鑑於浙商中拓2019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已實施完畢,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發行價格由原4.98元/股調整為4.73元/股,共計發行股份數量2.48億股,最終發行股份數量以中國證監會核准為準。本次交易完成後,控股股東浙江交通集團持股比例由38.02%提升至54.68%,將進一步加大對浙商中拓後續發展的支持力度,有助於浙商中拓實現成為「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產業鏈組織者和供應鏈管理者」。
資料顯示,浙商中拓主要從事大宗商品供應鏈集成服務等經營活動,圍繞全產業鏈各環節搭建集成服務平臺,為客戶提供端到端的產銷銜接、庫存管理、物流配送、半成品加工、套期保值等全鏈條集成化管理和一站式服務。浙江海運集團主要經營國內沿海水路運輸、國際船舶運輸、貨運代理等業務。
本次交易完成後,浙商中拓將與浙江海運集團在煤炭、礦石、鎳礦等領域進行產業鏈協同,擴展加強浙商中拓的物流體系,並實現客戶共享,在一定程度上促進運貿結合、推動浙商中拓主營業務進一步發展。
取消戰投不阻合作進程
據悉,受證監會監管層對引入戰略投資者模式下的再融資業務強化規範和約束力度影響,證監會對上市公司以鎖價發行的方式引入戰略投資者監管趨嚴,浙商中拓為加快推進重組進程,擬取消引入戰略投資者的配套募資方案。
公開信息顯示,自2019年四季度開始,浙江永安國富實業有限公司(簡稱「永富實業」)持續通過二級市場增持浙商中拓股票。最新數據顯示,目前永富實業持股714.25萬股,持股比例為1.06%,為浙商中拓第六大股東。
近期,由於監管政策趨嚴及市場變化,浙商中拓抱憾取消引進戰投。內部人士表示,永富實業對浙商中拓發展長期看好,此次取消了配套募資計劃,未來浙商中拓不排除與永富實業探討其他的合作模式,開展深度合作。
(編輯 田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