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證券時報
9月23日晚間,浙商中拓(000906)發布《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報告書(草案)》。公告稱,浙商中拓擬向控股股東浙江交通集團以發行股份方式購買浙江海運集團100%的股權,本次交易完成後浙江海運集團將成為浙商中拓的全資子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與2020年6月22日公布的預案(修訂稿)不同的是,浙商中拓為加快推進與浙江海運集團的重組進程,擬取消配套募資及引入戰略投資者的方案。
公告顯示,浙商中拓擬向浙江交通集團以發行股份方式購買浙江海運集團100%的股權。經交易雙方協商,確定浙江海運集團100%股權交易作價為11.73億元。
鑑於浙商中拓2019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已實施完畢,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發行價格由原4.98元/股調整為4.73元/股,共計發行股份數量2.48億股,最終發行股份數量以中國證監會核准為準。本次交易完成後,控股股東浙江交通集團持股比例由38.02%提升至54.68%。
公開資料顯示,浙商中拓主要從事大宗商品供應鏈集成服務等經營活動,圍繞全產業鏈各環節搭建集成服務平臺,為客戶提供端到端的產銷銜接、庫存管理、物流配送、半成品加工、套期保值等全鏈條集成化管理和一站式服務;浙江海運集團主要經營國內沿海水路運輸、國際船舶運輸、貨運代理等業務。
本次交易完成後,浙商中拓將與浙江海運集團在煤炭、礦石、鎳礦等領域進行產業鏈協同,擴展加強浙商中拓的物流體系,並實現客戶共享。
按照本次交易方案完成後為基礎編制的2019年度備考審閱報告,本次交易完成後,上市公司2019年度總資產規模增幅19.75%、淨資產規模增幅19.47%、營業收入規模增幅1.95%、淨利潤水平增幅157.54%、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增幅39.62%、每股收益增幅108.11%、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每股收益增幅3.64%。
此外,受證監會監管層對引入戰略投資者模式下的再融資業務強化規範和約束力度影響,證監會對上市公司以鎖價發行的方式引入戰略投資者監管趨嚴,浙商中拓為加快推進重組進程,擬取消引入戰略投資者的配套募資方案。
公開信息顯示,自2019年四季度開始,浙江永安國富實業有限公司(簡稱「永富實業」)持續通過二級市場增持浙商中拓股票。最新數據顯示,目前永富實業持股714.25萬股,持股比例為1.06%,為浙商中拓第六大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