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楊長秀的女兒在銀行櫃檯前詢問。
社區居委會開的證明也沒用。
去世2個月老伴留下的一本存摺,成了楊長秀和家人的煩惱。
4月6日,成都彭州下著雨。天彭鎮安瀾10組的78歲老太楊長秀坐著女兒的電瓶車,冒著雨,再次趕往彭州城區的一銀行的分理處,想取出過世老伴存摺上的一筆錢。再一次失望而歸,為了幾千元的存款,這位年邁的老太已跑了好幾趟。
因為存摺消磁,銀行方面表示:要取出存摺的錢,一定得公證。家人從公證處拿到了所需材料的清單,各項材料超過10項,不乏老太的結婚證,甚至去世20多年兒子也要相關的死亡證明。
就連公證處也吐槽說,類似的小金額繼承公證讓市民頗費周折,耗費大量精力。工作人員呼籲:銀行可否在政策允許的範圍內,出臺一些針對小額儲戶的便民簡化舉措。
戶主已過世但換存摺「需本人到場」
楊長秀的老伴劉長生生於1933年,曾是一位進藏的解放軍戰士。
回到家鄉後,劉長生晚年有一筆補助金,每月打到他的銀行戶頭上。
今年2月1日,83歲的劉長生在家中去世。2月中旬,楊長秀曾到銀行取過一筆錢,她本人知道密碼,順利取了1500元錢。當時,存摺裡還剩6874.62元。
但是4月初再去取錢時,情況發生了變化。銀行櫃檯工作人員告訴楊老太,存摺消磁了,無法讀出數據。老太回憶:「我說,那就給加磁,或者換本新的再取。」不過,工作人員說,這個必須本人才能辦。「我告訴他們,老伴都過世了,咋個來?」
這句話說完,銀行工作人員說,那更不能隨便取錢了,必須要公證處出公證,才能取這筆錢。楊老太連什麼是公證都不清楚,只好回家告訴子女。
子女願放棄銀行規定依然無法變通
4月7日上午,華西都市報記者陪著楊老太和家人,再次趕往彭州城區的該銀行分理處。
一位櫃檯女工作人員認識他們,還是明確告知:劉長生過世了,這筆錢不管是多少,都已經是遺產。繼承人要取出這筆錢,就一定得公證。記者詢問有無其他變通辦法,她為難地告訴記者:「真的沒其他辦法,規定就是這樣的。」
跑幾趟無果後,楊老太孫子劉維開始為這事奔忙。劉維告訴記者,他們家人諮詢了,這錢已經變成了遺產,奶奶包括家人想取出錢,就得證明自己合法繼承人的身份。
剛開始,楊老太的二女兒認為:「這不難嘛,我們有戶口本,再去村委會開個證明不就行了嗎?」.有了證明也沒用,三兄妹一合計,決定寫個證明,三個人都放棄繼承權,這錢都由老母親繼承,籤字按手印。「但大家把問題想簡單了,銀行還是不認。」
為了取錢,離世21年的次子也得證明
4月6日楊老太離開銀行後,就由家人陪同,再冒雨趕到了彭州公證處。
這時,家人發現,為取錢做的這個繼承公證,手續非常繁瑣,所需材料超過10項。
華西都市報記者看到公證處提供的繼承權公證材料所需清單,楊老太他們需要準備:
劉長生死亡證明,火化證,戶口註銷證明;作為配偶的楊老太的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三個在世子女繼承人的戶口本、身份證;由村委會及所在鎮政府出具第一順序繼承人、第二順序繼承人的姓名、身份證號、住址的證明書;銀行出具的遺產憑證。
還不止這些。還要有劉長生父母的相關證明,因為法律上他們也是第一順序繼承人。
「我爺爺都80多了,爺爺的父母解放前就死了,哪一年死的都不知道。」劉維苦笑著說。不過,村委會可以開親屬關係證明,上面填了「解放前死亡」就可以過關。
楊老太的結婚證算是「有驚無險」,當年結婚的時候那張紙早沒了蹤影。幸好前幾年因為房子的事情,補辦了結婚證,這個材料也有了。
最讓全家人尷尬的是,出車禍已死了21年的劉長生次子也要證明。公證處根據嚴格的規定,次子先於劉長生離世,他的子女有代為繼承權。還需要這位次子死亡的相關證明、配偶提供結婚證、戶口本,鑑於後來再婚,就要去檔案館調出當年的結婚登記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