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中可能會經常發生這樣的事,家裡人並不知道老人的存款在哪家銀行,即使知道在哪家銀行有存款,也不知道有多少存款和存款存單、存摺在哪裡?密碼是多少?這對家裡人來說確實是一個麻煩。#2020年你最大的收穫是什麼#
很多網友想當然地認為,一個人去世了,他的存款沒有人知道,這些存款肯定是歸銀行了。現實呢,可能與你的想像有非常大的不同。但這個問題並不是人們臆想的問題,而是實實在在地存在的問題,特別是現在孩子和老人都不生活在一起,無論是父母的存款還是子女的存款,對方都不清楚,所以,如何處理這些存款確實是一個現實的問題。銀行如何處理這些存款也是大家關心的問題。
這裡我們要明確的其實是以下幾個問題:
一是存款人去世後,存款人的家屬如何知道是否在銀行有存款?
二是存款人去世後,存款人的家屬如何把銀行的存款取出來?
三是如果存款人去世,家屬既不知道這些存款、也沒有查詢、更沒有取款,這些存款銀行會怎麼處理?
其一,存款人去世後,存款人的家屬如何知道是否在銀行有存款?
要取存款,知道在哪家銀行有存款是至關重要的,否則,現在在這麼多的銀行,如何查詢都是非常大的麻煩。
有的老人去世以後,家屬在家裡找到了存摺、存單和銀行卡,而且知道取款密碼,這是非常簡單的,而且取款也非常容易。
如果家裡人根本不知道存款人在哪家銀行存款?更沒有存摺、存單或者銀行卡,這是很多人可能面臨的最大的問題。
那麼,拿著存款人的身份證直接去銀行查詢可以嗎?結論是不可以。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在1981年的《關於存款人死亡後存款過戶和支付手續問題的補充通知》中的相關規定:「由於銀行不可能及時把握存款人的死亡情況,因此,對存款的支付,仍宜按現行儲蓄存款章程的規定和習慣的做法,即憑存款存單、存摺付款(留有印鑑的須驗對圖章),對定期存款提前支取者,須查看取款人的身份證。如存款人死亡後,在其合法繼續人主張權利以前,存款如已被人取走,銀行不負責任。」
既然不能直接去銀行查詢去世人的存款。但也不是沒有辦法查詢,可以就存款的查詢向公證處申請辦理遺產繼承,通過公證處對被繼承人名下的存款情況進行查詢。
根據《司法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在辦理繼承公證過程中查詢被繼承人名下存款等事宜的通知》(2013年3月19日 司發通〔2013〕78號)規定:
經公證機構審查確認身份的繼承人,可憑公證機構出具的《存款查詢函》查詢作為被繼承人的存款人在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存款信息。
存款人去世,家屬的繼承人自己不能查詢,但可以向公證處申請進行公證,由公證處去銀行查詢或者由公證處開具存款查詢函。辦理時需要準備身如下資料:拿家庭戶口本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親屬關係證明,到殯儀館開具的死亡證明。
當然,公證處是收費的,無論是按筆數收費,還是按金額收費,都要付出一筆費用。更重要的是,你一定要有明確的存款銀行目標,否則只能是大海撈針,花費了時間和精力後還不知道到底會有多少存款。這也是很多人不願意進行查詢的原因,從而導致很多存款可能會在為無人管理的存款。
其二,存款人去世後,存款人的家屬如何把銀行的存款取出來?
查詢到了存款、知道在哪家銀行有存款、而且知道了存款是多少,是否就可以直接取出來呢?還不行。因為還有一個繼承權的問題。
這裡有一個例外,即如果去世的存款人家屬有存單、存摺和銀行卡,你自然可以在不告知銀行的情況下,按照正常的代取程度取出。但銀行對可能發生的繼承糾紛不承擔任何責任。
如果查詢到的存款,沒有存單、存摺和銀行卡介質,更當然沒有存款取款的密碼,是否就不能取出呢?也不是,只是不能直接取出來,而是需申辦繼承權公證。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發布的《關於查詢、停止支付或沒收個人在銀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後的存款過戶或支付手續的聯合通知》(以下簡稱《聯合通知》)規定:存款人死亡後,合法繼承人為證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權提取該項存款,應向當地公證處(尚未設立公證處的地方向縣、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請辦理繼承權證明書。如該項存款的繼承權發生爭執時,應由人民法院判處。銀行憑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辦理過戶或支付手續。
因此,一般情況下,對已故人員存款的支取,銀行的通常做法:各銀行的首選方式是要求提供繼承權公證書;另外就是要求提供生效的法律文書。二者缺一不可。
當然也有兩個簡易的處理方式,有助於領取銀行的存款:
一是5萬元以內的銀行存款,只需要被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之一持財產證明、死亡證明、親屬關係證明,到公證處現場籤署《承諾書》,保證本人在領取存款後依法將該筆遺產分配給其他繼承人,就可以到公證處辦理小額遺產繼承(保管)資格公證,然後拿到公證書以後去銀行取款。
二是幾名第一順位繼承人可以自行協商達成調解協議,確定其中一名繼承人為銀行存款的繼承人,其他遺產繼承人聲明放棄繼承權,並向法院申請出具法律效力的裁判文書,就可以可憑此法律文書到銀行領取存款。
其三, 如果存款人去世,家屬既不知道這些存款、也沒有查詢、更沒有取款,這些存款銀行會怎麼處理?
現實中肯定會出現一些存款人去世以後,家屬無法知道存款,當然也不會去查詢,最後就成了無主存款。
這些沒有人取的存款是否就成了銀行的錢?被銀行侵佔了?成了銀行的錢?事實上不是大家想像的那樣。那麼,銀行是如何處理這引起錢的呢?
主要有幾種方式,無論是哪種處理方式,存款都不會歸屬銀行所有:
第一是將長期不動的銀行存款會轉入睡眠戶和久懸戶。久懸帳戶通常是指一年以上未發生收付活動的單位及個人結算帳戶、個人活期儲蓄帳戶,銀行業也稱之為長期不動戶或睡眠戶。因此,存款人去世以後如果長期沒有人取款,銀行會將這些存款轉入睡眠戶或者久懸帳戶管理。但這筆錢仍然不屬於銀行,銀行仍然對這些存款負有隨時支付義務。
第二如果去世存款人的存款是定期而且約定到期自動轉存,那麼銀行會將這筆存款在到期之後自動轉存,而且是本息自動轉存。在一定的期限內會一直轉存下去。
第三是如果確認存款人死亡而又無法定繼承人的,存款仍然不是歸屬銀行而是要收歸國有。中國人民銀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五部委於1980年11月21日曾經聯合頒布《關於查詢、停止支付和沒收個人在銀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後的存款過戶或支付手續的聯合通知》。《通知》中明確規定:
存款人死亡後,無法定繼承人又無遺囑的,經公證部門的證明,全民所有制企、事業、國家機關、群眾團體的職工存款,上繳財政部門入庫收歸國有。集體所有制企、事業單位的職工,可轉歸集體所有。此項上繳國庫或轉歸集體所有的存款都不計利息。
但是這裡有幾個非常大的因素:一是如何確認存款人已經去世且沒有繼承人?二是誰去確認存款人已經去世且沒有繼承人?三是誰去辦理存款人去世而且沒有繼承人的公證?
正常情況下,銀行會將這些存款就像正常的存款一樣管理,對長期不使用或者不動的帳戶,銀行會按照久懸客戶或者睡眠客戶進行處理,對這些資金單獨保管,不計利息。如果去世的存款人的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有合法的提取手續,銀行自然也會保證能夠及時支取存款。
從以上的情況看,家庭成員正常情況下,應該對存款、存單、存摺和銀行卡以及密碼應該有一個想到的了解,以免給家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煩。(麒鑑)圖片來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