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素媛案罪犯每月有120萬韓元補助#上了熱搜,刺激了網友的神經。
據韓國媒體報導,趙鬥順在出獄後申請的「基礎年金」、「生活補助」以及「住房津貼」已經獲得政府的批准。
也就是說,從今年1月開始,趙鬥順夫婦每月會獲得高達120萬韓元的補助金。
而120萬韓元,折合成人民幣大概為7000元。
更有報導稱,趙鬥順除了這些補貼之外,水、電、煤氣和看病都有優惠,當地公務員還經常家訪,送些生活用品,據說連衛生紙都不用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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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曝光後,國內網友紛紛表示:為什麼犯罪還有「福利」?消息一出,6萬多名韓國網友也在青瓦臺網站請願以阻止此事。而韓國保健福祉部方面則表示,有犯罪經歷並不會影響領取貧困補助,有前科者陷入貧困,反而會引發其他罪行。也就是說,政府給趙鬥順貧困補助制度的目的,還是保護大家?我們總期盼受到傷害的人都能得到修復,不夠完善的法律能得到改善和填補。2008年夏,趙鬥順擄走了女童素媛,對她實施了性侵和毆打,事後還把素媛丟在了一條河邊。素媛被發現時重度昏迷,大小腸流出體外,血肉模糊...診斷後更是發現,素媛下體器官80%壞死,嚴重骨折,落下終身殘疾,餘生都要依靠人造肛門和排便袋。而趙鬥順呢?被抓到後竟以酒後失憶為由,拒不承認也拒不賠償。「我什麼都不記得了,我真的非常冤枉,我平時酒後行動就會過激,並且常常斷片。」當時法院一審因其酒醉減輕處罰,只判決趙鬥淳12年有期徒刑。「素媛案」發生後,韓國雖然修訂了未成年人保護相關法律。2011年10月8日起,延長訴訟追訴期,至受害人成年起計;2019年4月起,以專員24小時一對一監視性罪犯。 公眾也可以在指定網站查閱性犯罪者的姓名、住址、照片等信息……但諷刺的是,趙鬥順本人卻得以逃避掉這些新的法律手段。2020年12月12日,趙鬥順刑滿出獄,引起了全球熱議。因為他是被心理專家認定為「還會作案的極端危險分子」。獄友還表示趙鬥淳在獄中經常自X,被發現後找藉口說是「監控和電視發出的電波聲」刺激了他,因此時常感到性慾旺盛。讓人細思極恐是,在服刑期間,趙鬥順一直都在堅持鍛鍊身體。有健身教練表示,趙鬥淳的體力、肌肉和耐力可以說不亞於專業選手。更可怕的是,對於自己的所作所為,趙鬥順絲毫沒有任何悔罪的態度。出獄當天,韓國警方派出大批警察保護他,以防不測,憤怒的民眾將其車輛團團圍住,有的衝上車頂使勁踩踏,但趙鬥順始終沒有受到傷害。如今,出獄後的趙鬥順不僅生活在素媛家附近,還拿到了120萬韓元的養老金,可真是令人諷刺。在這個事情上了熱搜後,有很多中國網友在網上喊,像趙鬥順這樣恐怖兇殘的人渣,應該槍斃,不應該放出來。確實,如果一味地保護那些喪心病狂的罪犯的人權,那普通人的人權誰來保護呢?那些受害者的在天之靈又怎麼能安息呢?在「素媛案罪犯每月有120萬韓元補助」湧上熱搜的同一天,百香果女孩被害案兇手楊光毅被執行死刑!從一審死刑、二審死緩到再審死刑和執行,一共用了兩年4個月。10歲女童曉燕賣百香果回家途中,被同村男子楊光毅強姦後死亡。2天後,楊光毅的父親帶著他去了派出所,最終交代了全部的犯罪事實。楊光毅稱看到曉燕一個人走在路上,見色起意,將她攔下並抱上附近的瘦沙嶺中。為了讓曉燕不再掙扎不再叫,他狠狠的掐住了她的脖子,導致曉燕昏迷。為了引人耳目,楊光毅又將曉燕裝進蛇皮袋中,拖到更隱蔽的地方。曉燕醒來之後,楊光毅害怕曉燕看到他的樣子,就掏出刀子,刺進了她的雙眼裡。之後,又害怕曉燕會叫喊,楊光毅又拔出刀子刺向她的喉嚨...事成之後,他再次將曉燕裝進了蛇皮袋,滾下山坡,拋屍滅跡,還拿走了曉燕賣百香果的32元錢。沒想到在二審的時候,又改判楊光毅犯強姦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對楊光毅限制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