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寧,1975年出生,中共黨員,大學本科學歷,現任高陽法院民事審判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2016-2019年任高陽法院小王果莊法庭庭長,期間,積極踐行「人民調解+司法確認」的工作模式,強化業務指導,參與糾紛調解,推進鄉村治理,2019年被評為全國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進個人。
01
排解矛盾糾紛 維護農村社會穩定
在擔任小王果莊法庭庭長期間,齊寧和團隊全面推進「一鄉(鎮)一法庭」工作,很好得完成了參與基層綜合治理、司法調解、司法確認、法律宣傳等鄉鎮法庭工作職能。與鄉鎮人大,鄉鎮司法所,鄉鎮派出所工作協調配合,有效對接鄉村兩級人民調解組織。為民調組織設計了「人民調解受理登記表、調解調查記錄、調解記錄、調解協議書、調解回訪記錄、調解卷宗、司法確認申請書」等7種司法確認文書樣式,保障訴調對接及司法確認指導工作有效運行,對人民調解業務指導的同時,開展司法確認工作,以司法確認為切入點,推動「人民調解+司法確認」工作模式。
2019年5月15日,應某村人民調解委員會請求,齊寧協助該調解委員會成功調解一起醫療損害賠償糾紛。在調解過程中,齊寧現場指導該調委會填寫人民調解受理登記表、製作人民調解筆錄、審查相關事實和證據、指導調委會製做人民調解協議書,引導雙方當事人向法院申請了司法確認。基於對人民調解委員會和法院的信任,糾紛賠償義務人在司法確認當天籌借16萬元,一次性賠付到位。
該案是高陽法院深入開展「一鄉(鎮)一法庭」工作以來指導人民調解組織通過司法確認方式化解糾紛的第一起案例。
2019年6月初,應小王果莊鎮綜治部門邀請,小王果莊法庭參與解決一起某加油站股權糾紛案件。該加油站為家庭經營,在經營過程中發生股權糾紛,矛盾持續兩年多,一直未妥善解決,曾一度使家庭關係非常緊張,甚至有股東揚言要炸毀加油站。
齊寧介入糾紛並充分了解情況後,根據當事人訴求,將糾紛主要內容剝離出來,並促使當事人達成股權轉讓協議。為使協議順利履行,法庭和鎮司法所啟動「人民調解+司法確認」工作模式,及時固化協議內容中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通過法院司法確認讓調解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和司法強制力。該案標的金額近600萬元,通過「人民調解+司法確認」工作模式,當事人不花任何費用,就使矛盾得到及時化解,這種簡單、快捷、低成本的糾紛解決方式,得到了糾紛當事人的認可和點讚。
02
鑽研審判業務 彰顯法官本色
隨著經濟迅猛發展,各種新興的社會矛盾隨之而生。尤其是一些因法律存在空白或規定不明確而產生的疑難複雜案件,給審判工作帶來了巨大的挑戰。對該類疑難案件,齊寧採取及時地、有針對性地排查總結,討論學習,努力把案件辦好,公正高效地化解矛盾,解決問題。
在實際辦案過程中,往往會有一些當事人由於個人原因而不服法院判決,甚至做出一些極端的事來。一旦發現這類風險案件,齊寧及時制定審理方案、預警方案,確保化解糾紛、消除風險。
在一起物件脫落、墜落損害責任糾紛一案中,該案原告在被告吊運棺材過程中因棺材傾斜掉落導致原告雙腿被砸傷。訴訟過程中,被告除要求事主承擔賠償責任外,亦請求紅白理事會成員作為共同被告承擔賠償責任。鄉村紅白理事會系幫助村民在辦理紅、白事時的自發群眾性組織,是村民互幫互助的一種形式,體現的是良好的社會風尚,倡導友善互助的善良社會風俗,屬於無償幫工行為。
齊寧認為該案發生在農村村民當中,該案的處理結果對當地善良風俗有一定的指導意義,如果處理不當不僅容易激化矛盾也影響善良風俗的傳承。通過制定審理方案,順利庭審並依法判決,對被告請求紅白理事會成員作為共同被告承擔賠償責任不予支持,判決後當事人提起上訴,二審法院裁定維持原判。
一分耕耘一分收穫。2019年,齊寧開展法制宣傳12次,培訓人民陪審員300人次,參與社會綜合治理23次,進行司法確認13件,全年共受理案件238件,審結233件,結案率達97.9%。作為一名人民法庭法官,齊寧守義持正,用心、用腦、用智慧明辨事實,衡量輕重,獨立作出裁判,在審判路上砥礪前行,克己奉公,清正廉潔,為推進鄉村治理作出了積極貢獻。
·END·
文章來源:高陽法院
厚 德
尚 法
明 辨
慎 斷
保定中院
院訓
微信號: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天鵝中路1號
本公眾號註明「來源"的內容均轉載其它網絡自媒體,版權歸原作者及原有出處所有。分享給大家的內容為原作者個人觀點,僅供閱讀學習參考,不代表本公眾號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