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小劉是個90後員工,前不久他剛入職一家網際網路公司,第一天工作,小劉就踩著點上下班了。
幾天後,部門的領導就找他談話了,領導態度很強勢,大致意思是這家公司從來沒有準點下班的文化,誰要是這麼做,非開除不可。
挨了領導一頓批,小劉受不了這氣,當場怒懟:「我籤的可是勞動合同,不是賣身契!」
次日,他就去人力部提交了辭職報告。
後來小劉說起這件事依然耿耿於懷,我很理解他的心情,畢竟誰都不喜歡被強留在辦公室加班。
我想起網絡上面的一個段子:
深圳有家公司,考勤規定五點半下班,但公司六點半有免費班車,很多人為了坐舒適的大巴回家,都願意主動加班一小時。但是六點半準備下班的時候,想起公司還有另一項福利:那就是八點有工作餐,菜的種類很豐富,還供應水果。員工想著回家還要做飯,不如繼續加班一個小時,吃完晚餐再走。八點準備下班的時候,又想起公司還有條規定:晚上10點以後打車可以報銷。這時候再去坐地鐵、倒公交,不如繼續加兩個小時班,打車回家更好。於是在這家公司的員工,沒有誰踩點下班,大家都自願主動留下來加班了。
關於踩點上下班,從工作者的角度來說,按時上下班那是天經地義之事,並無不妥;可從職場的角度看,有人會擔心踩點上下班給領導留下不好的印象,在心裡覺得這個員工偷懶、沒有事業心等等,從而影響了個人在企業的發展。
關於這個話題,我們可以從三個角度來看待。
一、踩點上下班的前提是完成好工作任務
從遵守制度的角度看,踩點上下班確實無可厚非。
但對於多數管理者而言,下屬這樣做有個基本的前提,那就是完成好當天的工作任務。
若有員工當天的活還沒幹完,踩點就走人,領導必然會感到生氣。
那麼,員工為何完不成任務呢?原因大概有三點。
其一,有的員工工作效率偏低,或者剛進入公司不久還不太熟悉業務流程,基本無法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完成任務。
其二,現在不少單位的領導都會布置超負荷的任務給下屬,目的不必說,自然是希望員工幹不完活主動留下來加班。而員工為了不影響KPI業績考核,只有吞下加班這個「苦果」。
其三,員工的責任心較差,只關注自己的工作時間,完全不在乎任務有沒有幹完。因為即便幹不完活,那也是公司的事情。
綜上三點所述,員工幹不完當天工作未必都因為自身原因,而員工若干完了工作踩點走人,領導還真不該找理由「控制」他們。
二、踩點上下班與加班是兩碼事
在我看來,踩點上下班和加班根本就是兩碼事,很多人會把兩者的概念混淆起來。
首先,員工和公司之間的關係就是「交換」關係。員工提供了規定時間內的勞動,企業就給予相應的報酬,而工作時間以外則都是員工的自由。
假如一家公司給的薪酬不高,安排員工加班還沒有加班費,那麼僅僅和員工講情懷或者談文化,是無法讓員工長久堅持下去的。
一些小公司老闆喜歡模仿大廠「996」模式,但效果卻並不理想,最終還導致人員流動性大,其根本原因就是只模仿了「996」卻沒有模仿人家的高薪資,那麼這樣的活誰願意幹呢?
其次,員工在規定時間內無法完成常規的工作任務,那麼就不是討論該不該加班的問題,而是員工不勝任本職崗位,假如不提高效率,那麼距離被公司辭退也不遠了。
最後,平時踩點上下班與臨時有情況需要加班,這兩者並不矛盾。因為在任何一家公司都會遇到突發或者緊急的事情,哪怕一個平時效率很高的員工,也可能因為工作量的激增且緊迫性而留下來加班。
三、為何年輕人越來越沒有加班的欲望了
踩點上下班這件事,在網絡上引起了激烈的討論。
有人會好奇:為何現在的年輕人都喜歡準點上下班,卻沒有加班拼事業的欲望呢?
曾幾何時,日本人也十分追求上進,進入一家公司就會加班加點工作。可到了這些年,日本年輕人則進入了「低欲望」時代,在他們眼裡,上代人為了保證有房有車的生活,背負了太重的經濟壓力,為了事業忽略了家庭,人情冷漠。
這些年輕人逐漸明白財富不等同於幸福,這並不是他們要想的生活。
電視劇《二十不惑》中,梁爽入職新公司實習期間,到點就拎包下班,主管攔住她,低聲說:「領導還在辦公室沒走呢,你怎麼比領導還走得快?」
梁爽耿直地回覆:「下班了還不能走嗎?」
可見,這屆年輕人自我意識覺醒得很快,到點就下班,該幹嘛就幹嘛,毫不做作和阿諛奉承。
過去我們總認為,職場上論資排輩,員工不能忤逆領導的意思。但是,這些權威式的管理模式在年輕人身上無法得到延伸。因為年輕人根本不吃這一套!
既然老一套的管理方式不再適用,企業就應該順勢而為做出改變,讓員工真正發揮他們的價值。
寫在最後
就拿踩點上下班這件事來說,我們其實並不反對必要的那些加班,而是不喜歡低效無意義的加班,甚至為了做給領導看的「摸魚式」加班!
很多時候並非員工沒有奉獻精神,而是許多企業管理者只以工作時間長短論好壞,而不是以效率、質量來衡量員工的工作。
用一句話總結:準點上下班沒有錯,錯的是管理者的思維與手段。
#如何看待踩點上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