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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說聯播 | 女子取快遞被惡意造謠,警方立案偵查!寶曉峰:發出的...
主播說聯播 | 女子取快遞被惡意造謠,警方立案偵查!對此,主播寶曉峰有話說。戳視頻↓↓↓寶曉峰:今天聯播報導了刑法修正的相關情況,本次修正除了對未成年人犯罪的刑責年齡進行調整之外,還包括懲治高空拋物、搶奪公交車方向盤等犯罪行為的條款。至於「冒名頂替」犯罪,比如冒用他人身份上大學,也將追究刑責並處罰金。(詳情點擊:重大修正,周知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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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低刑責年齡下調體現的是實事求是精神 追求的是社會公平正義
蘇警銳評 | 最低刑責年齡下調體現的是實事求是精神 追求的是社會公平正義 2020-12-26 23:23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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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擬對14歲刑責年齡「動刀」體現法治與時俱進
丁慎毅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10月12日透露,在原則上擬下調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相關草案二次審議稿將採用「兩條腿走路」,以方便在特定情形下,經特別程序,對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做個別下調;另一方面,統籌考慮刑法修改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相關問題,在完善專門矯治教育方面做好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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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刑責年齡下調:我不滿14歲,殺了人又能怎麼樣?
就在昨天,13屆全國人大通過了刑法修正案,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從14周歲下調至12周歲。這意味著,未成年人犯罪不犯法的時代將成為歷史。雖然2020年是百年未見之大變局的一年,但我仍然堅持認為這是今年最好也是最重要的消息之一。隨著生活質量的不斷提升,智能時代的無差別影響,加速了孩子生理與心理的雙重催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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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刑責年齡下調,大連女童被害案追責能否迎來轉機?
記者 | 牛其昌編輯 | 翟瑞民1隨著我國對低齡未成年人刑責範圍進行調整,大連13歲少年殺害10歲女童案是否能追究刑責再次引發輿論關注。12月27日,得知我國最低刑責年齡正式下調至12歲的消息後,被害女童淇淇的母親賀女士對界面新聞表示,目前家屬正在跟律師溝通,準備向法院提交材料繼續上訴。界面新聞此前報導,2019年10月20日,淇淇在從美術班放學回家的途中被蔡某殺害。因蔡某某未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警方對蔡某某實施收容教養,期限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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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刑責年齡門檻」,讓「壞小孩」在懸崖邊及時止步
文︳圳論評論員趙強近年來熱議的話題——「降低刑責年齡門檻」很有可能就要變為現實了。刑法具有相當的嚴厲性,設置最低刑責年齡目的是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過於嚴苛的刑責,而給予其更多改過自新的機會。這種設置,本身並不存在太多爭議。但是,對於刑責年齡的確定,放眼世界,各國自有不同。有將最低刑責年齡設定為14周歲,也有將這一年齡設定為12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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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責年齡擬調至12周歲」已提請審議...
記者注意到,警方抓獲的6名嫌疑人中,年齡最小的就是刺死兩人楊某傑,年僅13歲。還有兩名16歲的嫌疑人分別是侯某坡,韋某才。年齡最大的是29歲的韋某強。兩名死者中韋某儒19歲,蒙某遠17歲。據新華網消息,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審稿13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擬在特定情形下,經特別程序,對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作個別下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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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承擔刑責年齡下調
未成年人承擔刑責年齡下調 12月26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刑法修正案(十一),刑法修正案下調法定最低刑責年齡至12歲,該修正案將於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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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曉峰聯播首秀,《新聞聯播》迎來新女主播
在聯播粉看來,潘濤的加入,聯播目前男女比例為4:2(4:3),那麼至少要增補一位女播。今晚聯播由寶曉峰搭檔剛強的出鏡,坐實了大家的猜想。同時,播音中國編輯團隊準備了「聯播新女主播猜想」的選題,寶曉峰在猜測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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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刑事責任年齡擬降至12周歲?聽聽雲南法學專家怎麼說
其中,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審稿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擬在特定情形下,經特別程序,對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作個別下調。草案規定,已滿12周歲不滿14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情節惡劣的,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應當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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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主播寶曉峰:發出的信息很...
對此,主播寶曉峰有話說。寶曉峰:今天聯播報導了刑法修正的相關情況,本次修正除了對未成年人犯罪的刑責年齡進行調整之外,還包括懲治高空拋物、搶奪公交車方向盤等犯罪行為的條款。至於「冒名頂替」犯罪,比如冒用他人身份上大學,也將追究刑責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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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聯播迎來新主播寶曉峰 寶曉峰是誰寶曉峰簡歷曝光!寶曉峰說聽到聯播片頭曲手心出汗了
《新聞聯播》新任女主播寶曉峰首秀新聞聯播迎來新主播寶曉峰繼潘濤的加入後,12日晚,央視《新聞聯播》再次上新,在央視《朝聞天下》《新聞30分》等多檔欄目擔任主播的寶曉峰登上《新聞聯播》主播臺,搭檔剛強主持了當晚的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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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問題,依靠降低刑責年齡就能有效解決嗎?
要求降低最低刑責年齡、加重刑罰的呼聲,在每一次未成年人極端犯罪案件爆發後,幾乎都會出現。在澎湃新聞5月21日發起的微博投票中,1.2萬投票者中近83%認為未成年人完全刑責年齡應設在14周歲及以下,另有12%的參與者認為應「不設年齡限制」。用極端個案去度量整體,為這些呼聲增加不少合理性,但是問題背後還有另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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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草案:低齡未成年人犯罪未致死也可追究刑責?
14周歲作為「最低刑事責任年齡」,這一法律規定在我國已經實行了40年時間。制定年齡標準作為保護界限,原因在於未成年人心理、生理的不成熟,其對犯罪的認知意識也不成熟。但是社會在發展前進,在大環境下青少年的心智發育程度和速度也在發生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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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曉峰,曾因報錯地名引熱議,如今40歲成《新聞聯播》新主播
在聯播粉看來,潘濤的加入,聯播目前男女比例為4:2(4:3),那麼至少要增補一位女播。昨晚聯播由寶曉峰搭檔剛強的出鏡,坐實了大家的猜想。有人早就預到近期還會有新女主播亮相,只是沒猜到是寶曉峰罷了,其實,胡蝶、和佳、天亮也都具備上聯播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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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別下調刑事責任年齡 彰顯立法理性
近幾年來,未成年人犯罪逐漸傾向於惡性化、低齡化,尤其是有關完全不負刑事責任年齡人的惡性犯罪案件屢屢出現於輿論焦點,社會影響較大。此次刑事責任年齡下調是基於民眾呼籲和我國未成年人犯罪的客觀形勢,體現了與時俱進的科學立法理念,具有較大合理性和進步意義。 第一,有利於糾正制度性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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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提議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責任年齡下調至12歲,民眾大力支持
在四川省十三屆人大三次會議上,四川省人大代表、省法院特約監督員、四川瀛領禾石律師事務所主任曾文忠認為,對未滿14周歲未成年人惡性犯罪是否該追究刑責,實質是我國現行刑事責任年齡下限應否下調及下調多少的問題。他認為應當下調至12周歲。曾文忠談到,按我國現行《刑法》第十七條規定,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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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新聞聯播主播寶曉峰因錯見修為
寶曉峰做了新聞聯播的主播,這應該不算什麼新聞。從2001年就進入央視,也算是資深主播了。可我們看著這個熟悉的女孩,總還是覺得有點陌生。說熟悉,是因為寶曉峰曾經主播過《亞洲報導》、《新聞早8點》、《媒體廣場》、等多檔欄目,登陸新聞聯播前,她是央視新聞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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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誤讀調整刑事責任年齡
刑事責任年齡一直是敏感話題。依照我國現行刑法,最低刑事責任年齡為14周歲。然而近年來,大連13歲少年強姦殺人等惡性事件,屢次讓人們震驚於個別未成年人所懷惡意、質疑刑事責任年齡定得太高——現在的孩子「早熟」,甚至還有未成年人故意鑽年齡的空子實施犯罪,法律不該聽之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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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遭11少年圍毆致死 最低刑責年齡該不該降
人們憤怒之後,既有對社會戾氣的反思,也再次引來了關於降低最低刑責年齡門檻的爭議。這種爭議曾在去年的重慶摔嬰案中鬧得沸沸揚揚。不滿14周歲刑責年齡的兒童犯罪 ,該如何處置?現有的制度框架存在哪些問題?在兒童惡性犯罪事件頻發、犯罪者日趨低齡化的背景下,這已成為一個不得不面對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