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市市場監管局發布
連雲港市2020年度
十大虛假違法廣告典型案例
下面跟隨小編一起看一下
一、連雲港微部落網絡技術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利用其運營的微信公眾號「贛榆部落」帳號,於2019年5月分別為某公司發布「不用等房產證,憑購房合同孩子就能直接入學」等為入住者辦理入學承諾內容的廣告及「海頭最大的,也是地段最好的小區,126㎡實用三居室」等使用絕對化用語、沒有表明為建築面積或者套內面積內容的廣告;於2019年6月為某公司發布「藍莓可以防止腦神經老化、保護視力、強心、抗癌、增強人體免疫等」等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內容的廣告;於2019年6月為某理髮店發布含有「只為您提供最舒適、最優雅的環境。讓您坐在位置上,感受到是最優秀的理髮師、最舒適的環境」等使用絕對化用語內容的廣告。
當事人上述行為分別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七條、第九條等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七條,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三款,連雲港市贛榆區市場監管局於2020年2月3日對當事人處罰如下:1.沒收廣告費8077.5元;2.罰款50000元。罰沒款共計58077.5元,上繳國庫。
二、東海縣盛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為了吸引眼球,在公司網站上宣傳使用「頂尖技術,引領現代廚房健康革命,頂尖技術.專利淨水器」等用語,全方位對商品的質量、製作成分、性能、用途等進行宣傳推廣。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九條第(三)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東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20年8月13日決定對當事人處罰如下:1、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2、罰款1.5萬元,上繳國庫。
三、連雲港市宏順造船廠發布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於2015年12月委託一電話推銷員在阿里巴巴平臺上建立網站,在該網站的宣傳網頁上設計製作含有「旅遊景點的最佳選擇」、「質量最好的漁船」絕對化用語內容的廣告。當事人於2015年12月發布上述廣告內容,並於2019年10月9日刪除上述含有絕對化用語內容的廣告,期間廣告內容未修改。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九條第(三)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七條第(一)項,贛榆區市場監管局於2020年5月14日對當事人處罰如下:罰款2萬元,上繳國庫。
四、連雲港好萊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於2019年12月5日在京東平臺自己的店鋪內上架消毒產品「排毒養宮丸」。當事人在「排毒養宮丸」的搜索關鍵詞中使用「清宮丸女性私處護理」等用語,並在商品介紹頁面中使用「常見症狀及使用療程」、「白帶異常外陰瘙癢」等用語。當事人所銷售的「排毒養宮丸」在2020年3月30日因被京東平臺自動檢測系統發現存在廣告違法行為而下架。當事人所發布的廣告為其複製他人宣傳圖片自行粘貼使用,廣告費用無法計算。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七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灌雲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20年5月13日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責令改正,並給予以下行政處罰:罰款人民幣1.8萬元整,上繳國庫。
五、灌雲縣博愛醫院發布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未經廣告審查機關審查的情況下,在醫院牆體、西側雨棚宣傳欄、東側宣傳欄,醫院大廳發布「灌雲博愛醫院骨傷微創專家」等醫療廣告、磁共振儀器等醫療器械廣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十六條。當事人在磁共振儀器的宣傳介紹中使用「國產磁共振第一品牌」的宣傳用語,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九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七條,第五十八第一款,灌雲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20年6月30日對當事人作如下處罰:1、責令停止發布廣告,責令當事人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2、罰款2萬元上繳國庫。
六、連雲港敏迅文化用品銷售有限公司違法發布廣告案
當事人為了推銷其代理的鳳凰出版傳媒集團出版的期刊,自2015年至2020年,在贛榆區部分小學校園內發放了訂閱表彩頁。訂閱表彩頁中含有內容簡介、贈送禮品及有關刊物的簡單介紹等廣告內容。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三十九條「不得在中小學校、幼兒園內開展廣告活動,不得利用中小學生和幼兒的教材、教輔材料、練習冊、文具、教具、校服、校車等發布或者變相發布廣告,但公益廣告除外。」的規定,構成了在小學校園內發布廣告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十二)項,贛榆區市場監管局於2020年11月25日對當事人作如下處罰:罰款10萬元,上繳國庫。
七、連雲港美締整形美容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的微信公眾號連結展示的文章內容及照片為真人案例展示對比。經查,上述真人案例由當事人的真實案例及網絡尋找的素材組成,自2015年公眾號製作時即存在、更新至被查處之日。當事人的網站在「醫生團隊」頁面,顯示有四名醫生簡介,分別通過照片、文字形式展示介紹醫師張某某:「張某某醫師從事美容臨床工作數年,紮實的理論基礎、精湛的技藝、深厚的藝術素養,成功為眾多求美者實施美容手術。」。經查,上述醫師張某某並未經醫師註冊取得執業證書,實為護士身份。
當事人微信公眾號內主頁和文章利用客戶和患者的真人案例做對比,進行展示和宣傳,違反《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七條第(六)項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六條第(四)項;當事人網站內虛假宣傳「張小豔」為醫師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五)項的虛假廣告,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第一款。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項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海州區市場監管局於2020年8月12日對事人合計罰款2.4萬元,上繳國庫。
八、海州區紫雲社區三元牛奶海昌路店發布違法廣告案
2014年,當事人成為江蘇三元雙寶乳業有限公司的江蘇省連雲港市市區及東海縣、贛榆區經銷代理商。為了打開市場經銷渠道及產品推廣,於2015年12月22日,當事人與江蘇三元雙寶乳業有限公司籤訂《補充協議》,使用該公司網際網路網站對當事人經銷的牛奶進行推廣宣傳,並約定發布違法信息造成後果的,由海州區紫雲社區三元牛奶海昌路店全部承擔。
2019年8月份,當事人對所代理經銷的「原味酸奶」、「高鈣酸奶」、「茯苓酸奶」在網站上使用「增強食慾、改善消化功能、緩解胃病、高血壓、便秘功能,能促進新陳代謝、美容護膚、抗癌、抗衰老增強人體免疫功能、起到預防疾病、延緩衰老和美容作用」等醫療用語進行廣告宣傳,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七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連雲區市場監管局於2020年9月4日對當事人處罰如下: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發布違法廣告;罰款10萬元上繳國庫。
九、連雲港融僑置業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開發「恆泰悅瓏府」房地產項目時,為了增加賣點、擴大影響、提高銷售量,製作標有「學區已定恭喜恆泰小區業主蒼梧小學/東港中學兩大名牌學校護航恆泰小區業主成才之路」、「恭喜恆泰小區業主!蒼梧小學、東港中學來咯!!!」、「頂級名牌學校坐鎮,價值一路飆升」等內容的廣告。經連雲區教育局查證,當事人開發上述房地產項目小區業主的學區無蒼梧小學、東港中學,也無蒼梧小學、東港中學項目在建、立項和規劃,上述情況不實。
當事人擅自發布「恭喜恆泰小區業主!蒼梧小學、東港中學來咯!!!」等內容廣告,使消費者誤以為,該房地產項目內小區業主的學區與蒼梧小學、東港中學有關,或有蒼梧小學、東港中學項目在建、規劃和立項欺騙誤導消費者,其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第一款;當事人擅自發布「頂級名牌學校坐鎮,價值一路飆升」房產升值廣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及第五十八條第一款,連雲區市場監管局於2020年10月12日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廣告,並對當事人處罰如下:罰款12萬元,上繳國庫。
十、東海縣牛山叫了個炸雞店發布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於2020年1月份至被查處之日,為便於經營,經營者聯繫廣告公司製作了一個簡易的店招「叫了個雞」進行店鋪宣傳。
當事人使用「叫了個雞」店招進行店鋪宣傳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九條第一款第(七)項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東海縣市場監管局於2020年4月28日,對當事人處罰如下:罰款5000元,上繳國庫。
(來源:連雲港市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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