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代言是現在很常見的一種營銷策略和手段。
藉助明星自身的熱度以及粉絲號召力,實現商品販賣以及明星商業價值變現是一種雙贏的選擇。
所以很多的粉絲們在幫助自己喜歡的明星更上一層樓的過程中會不斷強調「實績」。
這裡的實績其實指的就是明星的帶貨能力了。
越是優秀的明星越能夠成為大品牌的信賴對象以及合作對象,但是明星和代言扯上直接關係,卻並不一定代表著都會成為互惠互利的局面。
明星和代言商品之間的正負影響是雙向的。比如說這一次王一博的代言就吃了一次悶虧。
粉絲們也是在網上鋪天蓋地的為自己喜歡的明星「洗白」,但是效果就可想而知了。
王一博此前被一家平價百貨品牌選中成為了代言人,但是卻不想最近該百貨品牌名下的指甲油出現了問題。
網上曝光該品牌的指甲油中檢測出致癌物超標1400倍,是一個相當駭人的數字。
王一博如今的粉絲也是千萬級別的,有很多的粉絲們都是衝著王一博的面子所以才會進行購買以及多次回購。
在這樣的一種明星帶動起來的銷售熱潮之下,「致癌物超1400倍」的話題的熱度相當之高。
但是事實上明星代言產品出現的問題是否應該由明星買單或者是分攤責任一直都是一個熱議的話題。
從明星的角度來說這是一個偽命題,畢竟一款產品的質量問題不可能是從一個明星開始代言之後才出現的。
但是從消費者的角度出發的話,確實又是因為明星效應才會將明星代言的商品作為自己的第一選擇。
在這樣的兩相衝突之下,我們不免會看到一些明星代言產品出現問題之後的亂象。
不止是王一博,甚至一直在圈子中可以稱之為「德高望重」的汪涵也有「翻車」的時候。
此前汪涵代言過一款金融理財產品,其一直呈現在公眾面前的沉著可靠的形象,使得這款金融產品的銷售量相當不錯。
但是原本以為是雙贏局面的故事卻變成了經營金融理財產品方疑似捲款逃走,購買理財產品的網友們的積蓄被套牢,無從申辯。
在這個故事背景之下,汪涵也是首當其衝的受到了購買金融理財產品的網友們的怨氣。
有網友們拿著「汪涵還我血汗錢」的標語跑到了芒果臺樓下進行聲討。
其實你從理智上來思考的話汪涵對購買金融理財產品的網友們只有情理上的責任,並沒有實際的賠償責任。
因此汪涵在事發之後,也是在網上更新動態表示自己會幫助受害者們積極維權。
受害人們對汪涵的這種說法稱之為是「避重就輕」,但是汪涵從實際角度出發確實是不存在需要付出實際賠償的情況。
同樣遭遇的還有杜海濤。杜海濤也是因為自己代言的金融理財產品出現問題因此被攻擊。
從這些角度來說他們其實自己本身也是受害者。
利用自己的熱度和號召力幫忙帶貨,但是最終卻被「反咬一口」。
只能說情況還是要分開來討論。像是王一博這一次的遭遇是真的算得上是「無妄之災」了。
後續的處理肯定還是要等產品方出面解決,而王一博這邊這是要為「前期調研不足」而分攤一定的情理層面上的義務(從安撫消費者情緒的角度上來說)。
明星帶貨、粉絲購買、商家賺錢本來是一個非常完整且閉合的生態鏈。
但是因為產品質量而招惹來的非議而破壞這個閉合環的情況真的也是很讓人無奈了。
除此之外還有因為明星自身的負面影響而導致代言產品受到連帶責任的,本文中就不做探討了。
最後,還是希望明星團隊在幫助明星選擇代言的時候還是經過一定的了解再做決定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