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9 08:54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話說:輝南城下輝發河畔有個小村,最近出了件怪事,村書記與村民路邊罵罵咧咧,大打出手。只見村民眼角眉梢帶著殺氣,拿起手機咔咔亂拍。口中威脅:你這公車私用,看我不報了官去......誰知那村書記也不是個善茬兒,怒火衝了冠,追車攔截,硬是扭打作一團。
是村官公車私用?還是村民找茬兒沒夠。下面走進城下小村,一探究竟!
輝法河畔一村民,人送外號李大哥,近日硬是槓上百姓村官王書記,這一日,王書記正與妻子付大姐用村集體用車運送自家稻苗,怎料被這李大哥逮個正著,李大哥上來也不客氣,咔咔一頓拍照留痕,硬是叫嚷著這王書記公車私用,自己非要報了官去,話音未落,便駕駛自家農用車溜之大吉,未等這王書記緩過神來,再一看這付大姐也不是個善茬兒,早已駕駛電動車上前攔截,是蹤跡不見。王書記生怕付大姐吃了虧,也駕車前去追車,誰知冤家路窄、大打出手,竟也忘了分寸顏面。
李大哥自稱寡不敵眾,失了便宜,身體遭了損傷。次日一早便入住輝南縣第二人民醫院,開啟為期半月有餘的二級護理與治療。經醫院診斷,李大哥為多處損傷、右手拇指撕脫性骨折、胸5椎體壓縮性骨折(陳舊性),共花費醫療費用6000餘元,經輝南縣公安司法鑑定中心鑑定,李大哥為輕微傷。
人為一口氣,佛爭一炷香。這李大哥又怎會善罷甘休,非要對簿公堂,當面鑼,對面鼓,討個說法。遂向輝南縣法院提起訴訟申請,請求判令被告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夥食補助費等各項損失13000餘元。
話說上回說道這李大哥將王書記告上法庭,這王書記面對一紙訴狀,心中滿是苦水,面紅耳赤,聲聲辯解:這馬弱了人騎,人弱了人欺,我當天用村集體車拉送水泵給村裡安裝自來水,妻子打電話說地裡缺了稻苗,我這一看時間也晚了,就用村集體車把稻苗順便送到地裡,誰曾想,我這剛挑了一趟,這李大哥破馬張飛的在旁邊拍照罵人,更叫囂著我這是公車私用,他這明明就是和我有私怨,折騰了我一春天,我和妻子氣不過就追了上去,他可好,用車把我妻子颳倒,揮起鐵鍬就要砍人,我這當場控制住了他,避免傷人,我妻子報警尋求幫助,派出所來人用執法記錄儀拍攝留證,等待過程中他自覺理虧一溜煙跑了,人沒了蹤影不說,電話也打不通,第二天竟莫名其妙的說我打傷了人,我這心裡也滿是委屈,可這人嘴兩張皮反正都是理,我也只能尋求法律的公正裁決了。
經走訪調查情況,法院認為,雙方糾紛源於王書記公車私用,本不佔理,李大哥拍照留證也無可厚非,而王書記與付大姐驅車追攔李大哥並大打出手,造成李大哥身體損傷,雖雙方均有過錯,但結合事件起因、損害經過及後果,酌定李大哥承擔20%責任,被告承擔80%責任,遂判決王書記、付大姐賠償李大哥醫療費等損失萬餘元。
俗話說:「一個巴掌拍不響。」行使監督權是件好事兒,但切記要講究方式方法。此案法官公正審判,故事尾聲,恩怨了結。
來源:政治部
原標題:《法苑評書|公車私用?找茬兒沒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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