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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贈與車輛離婚時不予返還
2013年1月,由於感情不和李小姐向法院起訴請求離婚,簡先生在2013年3月26日開庭時確認豐田霸道PRADA汽車的出資以及購置情況。由於這輛車婚前登記在簡先生名下,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李小姐遂到法院起訴,請求法院判令簡先生返還豐田霸道PRADA汽車一輛,同時簡先生要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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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出軌承諾放棄房產,離婚時要反悔,法院如何判決?
一審法院審理後認為,原告張某雖對趙某主張的其與第三人有不正當關係予以否認,但根據趙某所舉證據,可證實張某與第三人來往密切,存在不正當關係,二人不恰當的行為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且對趙某造成傷害,故法院考慮張某的過錯程度在分割財產時對趙某予以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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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離婚財產應當如何分呢,法院怎麼分割離婚財產?
想必財產怎麼分割是準備離婚的夫妻最關心的問題之一,在離婚過程中,夫妻雙方可以就離婚財產分割問題達成一致協議,也可以申請法院對問題作出判決,那麼法院判離婚財產應當如何分呢,法院怎麼分割離婚財產?網友諮詢:法院判離婚財產應當如何分呢,法院怎麼分割離婚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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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將房產贈與子女是否有效?能否撤銷?糾紛如何處理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劉寶之、張淑雲與劉某、劉昆二審民事判決書【(2016)魯民終1204號】中認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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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內夫妻起草財產約定,離婚後拒不配合法院如何處理?
婚內夫妻起草財產約定,離婚後拒不配合法院如何處理?另主張上述夫妻財產約定實際為贈與,現尚未過戶,其可以隨時撤銷上述贈與。第三人,向本院提交的書面意見稱,我同意原告趙某的訴訟請求,同意法院缺席審理。三、判決結果針對雙方之間的爭議,法院依法向不動產登記事務中心軍產科調查,該工作人員表示軍產房不能上市交易,但可以通過離婚、繼承等變更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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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將共同財產送給第三者,法院判決:第三者不是返還一半,而是全部返還
隨後,趙某向一審法院起訴,請求確認馬某贈與李某466200元的行為無效並要求李某返還466200元及利息。一審法院認為,趙某所主張的該筆轉帳存在於夫妻存續期間,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馬某作為丈夫對其中的一半擁有支配權,但對屬於趙某的一半份額無支配權,其贈與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七條、第五十二條規定,有違社會公德,李某應當對該部分的贈與予以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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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裁判文書」離婚協議約定房產贈與子女後雖已將產權證書交...
《離婚協議書》是離婚的夫妻之間對於離婚財產如何處理的安排,而並非是與其子女之間籤訂的書面贈與合同,也不能《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28條的規定認定贈與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書(2018)最高法民申6053號再審申請人(一審原告、二審上訴人):劉俊馳,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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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職太太保衛家庭財產法律大戰
夫妻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將共同財產無償贈與他人,嚴重損害了另一方的財產權益,有違民法上的公平原則,這種贈與行為應屬無效。 夫妻共同財產是基於法律的規定,因夫妻關係的存在而產生的。在夫妻雙方未選擇其他財產制的情形下,夫妻對共同財產形成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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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很快分居,離婚時男方欲要回彩禮 法院判令女方返還10萬元
今年5月,蔣女士向崇川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認為兩人早已分居,期間沒有任何情感交流,再無和好的可能,請求法院判令離婚。法庭上,謝某表示,雙方感情確已破裂,同意離婚。但他提出,兩人雖辦理了結婚登記,但並未實質共同生活,請求原告返還彩禮33.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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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的夫妻財產約定過了麼,來看看夫妻財產約定的概念
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乃至在辦理離婚登記時或者離婚登記後,均可能發生因夫妻財產約定的履行或者效力發生爭議的糾紛,此類糾紛皆可確定為夫妻財產約定糾紛。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第十一條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並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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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時,不以結婚為目的贈與,不予返還
小明和小紅戀愛,小明給了小紅包括價值20萬的鑽戒以及100萬現金彩禮,還沒有辦理結婚登記就分手了,小明訴至法院要求退還彩禮以及交往過程中支付的巨額微信紅包共計40萬餘元。經審理,法院認為鑽戒以及170萬現金系以結婚為目的的在登記結婚前給的彩禮,考慮到雙方已同居,除去同居期間共同花費的費用,支持部分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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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義務贈與合同,如受贈人不履行義務,贈與人可以行使法定撤銷權
住院時專門給張紅玲打電話讓其回來照顧,但張紅玲接電話後拒不回來照顧。張紅玲經常連續幾天呆在解家不回來,不是每天幹兩三個小時就回家。一審判決認定張紅玲沒有履行法定的扶養義務,並判決撤銷贈與正確,請求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祁傳海向一審法院起訴請求:撤銷祁傳海對張紅玲關於桃花社區2#409室房屋的贈予,將房屋返還到以前的房屋登記狀態,張紅玲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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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案件,風險代理收費約定是否有效?一審,二審,抗訴再審,終於有...
男士、G女士沒有證據證明B律所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約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約定義務,其主張B律所未履行代理職責的事實,原審法院不予認定;B律所與H男士約定「甲方(H男士)應於離婚判決或者調解或者和解作出後,夫妻共同財產(不包括尚有爭議的鐵路運輸法院正在執行的財產)分割完畢後二個月內,支付乙方(B律所)風險代理費用」,H男士根據二審生效判決實際取得的財產包括房屋及現金共計26741252.21元已分割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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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如何分割,贈與是否可以要回
12月21日,曾引發高度關注的IT公司創始人蘇享茂家屬訴前妻翟欣欣贈予合同糾紛以及離婚後的財產分割糾紛兩案,在北京市朝陽區法院一併審理,蘇享茂家屬要求翟欣欣返還數額千萬的財產。一、贈與的財產是否可以要回根據法律規定,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而形成的合同,包括了口頭和書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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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離婚律師-戀愛期間的轉帳行為屬於借貸還是贈與?
兩人分手後,陳某以民間借貸糾紛為由將陳某起訴至法院。陳某認為,郭某在戀愛期間多次向其借款,故其以民間借貸為案由提起訴訟,但陳某未能提供雙方存在借貸關係的證據,僅有相關微信轉帳憑證,總計25萬元。郭某辯稱,陳某向其轉帳行為屬於戀愛期間的贈與行為,且贈與行為已經完成,陳某沒有返還的義務。那麼,對於該案件的焦點問題,即為戀愛期間的轉帳是借貸還是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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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釋法 | 親子鑑定次女被駁回,財產贈予大女難反悔
訴訟期間,被告石某母親劉某、祖母王某以石某、李某為被告向法院提起分家析產之訴,要求分割兩套房屋。後法院以家庭成員已對拆遷房屋進行了分配,案涉兩套房屋應屬石某、李某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劉某、王某無權要求分割為由,作出判決駁回劉某、王某訴訟請求。庭審中,石某向法院提出離婚協議中對石大女的贈與無效,並申請與石小女進行親子鑑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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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嘉祥】以案釋法 | 受贈房產卻不贍養父母 法院:支持撤銷贈與!
庭審中,小紀提出三點異議,一是原老房子並非紀大爺、陳大媽的共同財產,而是家庭共有財產,造房子時他已13歲左右,也出人出力了,應享有一定份額。1992年,他與父母進行了分家,他和妻子居住在東面,父母住在西面。後房屋拆遷,拆遷所得的新房也由其進行修繕、裝修,基於該事實,他也是房屋所有權人之一。二是他一直在履行贍養義務,為紀大爺支付醫療費、贍養費且數目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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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予支持!
女兒起訴要求支付大學相關費用2017年,蔡某向石獅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與妻子楊某離婚。隨後,法院一二審均判決蔡某與楊某離婚。判決時,小麗已年滿18周歲,法院對其撫養問題未一併處理,小麗與弟弟和母親楊某一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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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約定將房產贈與孩子,反悔了還能撤銷嗎?
可當徹底脫離一段婚姻開始新生活時,難免又要為自己謀劃。因此離婚協議中約定某一房產歸子女所有,離婚後一方又反悔要求撤銷對子女的房產贈與的情況屢見不鮮。這樣的反悔在法律上有效嗎? 黃先生和張女士於1995年登記結婚,婚後育有一子黃小軍。起初婚後生活是美好幸福的,但隨著兒子黃小軍的長大,兩人時常因教育孩子觀念不同產生矛盾,吵得不可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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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贈人因坐牢而無法履行贈與協議約定的義務,贈與人能否解除協議
,與張女士再婚後其子小張必須予以承擔張女士與柳先生老兩口養老送終及其晚年贍養義務,如張女士之子小張不能依約奉養履行其協議,其贈予財產收回協議取消,柳先生隨時可將車房一併收回,其任何財產與其子小張無關特立此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