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職太太保衛家庭財產法律大戰

2020-12-27 網易

  

  

作者:齊精智 律師(陝西明樂事務所高級合伙人)

  當今社會,全職太太恐怕是最「危險」的職業之一了!作為全職太太,沒有經濟來源、容易與社會脫節、很容易變成黃臉婆、過分依賴男人會讓自己變怨婦、逐漸和丈夫沒有共同話題、吃力不討好、孩子大了會莫名的空虛等等。齊精智律師提示全職太太在背負巨大社會壓力的情況下,在法律上一樣處於弱勢地位。

  全職主婦時時刻刻都有可能被離婚,多年為家庭的辛苦付出付諸東流,得不到應有財產補償的同時還有可能背負巨額債務!結局悲慘異常!

  

  本文不惴淺陋,分析如下:

  一、 男方對外負債沒有用於家庭共同生活,是因為全職主婦沒有工作收入,法院很有可能判決你承擔連帶責任。

  2018年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共 同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1條及第3條明確規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基於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齊精智律師提示在上述司法解釋公布之後,證明夫妻一方對外借貸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的舉證責任在於債權人而非債務人及其配偶,債務人及其配偶不用自證清白。但由於家庭主婦你沒有收入,法院有可能直接推定男方對外負債用於了家庭生活,所以判決為夫妻共同債務。

  ①借款人配偶沒有工作家庭除借款人之外再無收入來源,應當認定借款人單方對外借款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2019)陝民申1480號認為:本案中,王某某向馬明慶借款500萬元用於礦山經營,而其家庭除王某某的經營外再無其他收入,陳顯霞在家中只是負責照顧家庭,一直未參加工作,因此,借款雖是王某某單方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但其配偶陳顯霞一方分享了經營收益,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生產經營所負債務,屬夫妻共同債務,二審認定借款為夫妻共同債務並無不當,二審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三條正確。

  ②債權人能夠證明夫妻一方借款用於共同經營,債務人夫妻未證明家庭共同生活開支與其投資的其他產業相互分離,為夫妻共同債務。

  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2020)陝民申1157號認為:紀鬥貴與李梅系夫妻關係,紀鬥貴為甘泉縣豐源天燃氣有限責任公司、甘泉豐源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梅為陝西紀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紀鬥貴認可從趙桂英處的借款用於甘泉豐源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且在2016年借款確認上加蓋有甘泉豐源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的印章,李梅作為陝西紀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向趙桂英歸還過借款,紀鬥貴亦認可其與李梅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三家公司的盈利又用於投資其他行業,本案二審認定紀鬥貴與李梅未提供證據證明家庭共同生活開支與其投資的其他產業相互分離,涉案借款系紀鬥貴與李梅夫妻共同債務,判決李梅承擔連帶償還責任並無不當。

  二、 登記在男方名下的股權是多麼的危險!

  婚後取得但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的股權,未經配偶同意 的股權轉讓協議有法律效力。目前我國法律對婚後以夫妻共同取得但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的股權是否為夫妻共同財產尚有爭議,但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的股權由單獨轉讓的合法性,已經沒有任何爭議。

  男方把登記在自己名下的股權轉讓給他人不需要女方的同意。

  案件來源:最高人民法院,艾梅、張新田與劉小平、王鮮、武丕雄、張宏珍、折奮剛股權轉讓糾二審民事判決書[(2014)民二終字第48號]。

  裁判要旨:股權屬於商法規範內的私權範疇,其各項具體權能應由股東本人獨立行使,不受他人幹涉。股權轉讓主體是股東本人,而不是其所在的家庭,並非必須要徵得其配偶的同意。未經配偶同意籤訂的股權轉讓協議,並非無效。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登記在配偶一方名下的股權,另一方雖就由該股權產生的分紅、轉讓價款等財產性收益有共有權,但其並不享有該股權的處分權能。包括轉讓在內的股權的各項權能應由股東本人行使,不受他人幹涉。配偶一方與受讓人籤訂的股權轉讓協議,並不因未經另一方的同意而無效。

  三、 男方將夫妻共同財產中自己的一半財產贈與給第三者的行為無效。

  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具有平等的 權利,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夫妻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將共同財產無償贈與他人,嚴重損害了另一方的財產權益,有違民法上的公平原則,這種贈與行為應屬無效。

  夫妻共同財產是基於法律的規定,因夫妻關係的存在而產生的。在夫妻雙方未選擇其他財產制的情形下,夫妻對共同財產形成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根據共同共有的一般原理,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共同財產應作為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夫妻對全部共同財產不分份額地共同享有所有權,夫妻雙方無法對共同財產劃分個人份額,也無權在共有期間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處理權,並不意味著夫妻各自對共同財產享有半數的份額。只有在共同共有關係終止時,才可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確定各自份額。離婚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是平分的,但未經司法程序或者行政程序合法有效地分割之前,無法確定一方的份額一定是一半。離婚時財產分割的原則是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根據實際情況,男方也許只能分到40%的夫妻共同財產,故一方究竟得到多少份額是未定的。因此,夫妻一方擅自將共同財產贈與他人的贈與行為應為全部無效,而非部分無效。

  四、 男方單方債務也可能執行登記在妻子名下的夫妻共同房產。

  王某與劉某系夫妻關係,雙方有共同財產房產一套,登記在丈夫王某名下,因王某為他人提供擔保,被法院判令與他人共同對A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案件執行中,A公司申請法院查封了王某名下的涉案房產。法院作出執行裁定書,裁定拍賣被執行人王某名下的該房產。劉某對執行涉案房產提出執行異議,請求確認涉案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主張一審法院對涉案房產的整體執行對其財產份額造成了實質損害,應當排除強制執行。因其訴訟請求被一審法院駁回,劉某遂提起上訴。

  二審法院經審理認為,因王某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生效民事判決所確定的義務,一審法院查封登記在王某名下的涉案房產,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並無不當。涉案房產系夫妻共有財產,其可在拍賣程序中主張享有財產份額及優先購買權,但不能排除對涉案房產的整體執行。

  故對劉某訴請不得執行、拍賣涉案房產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據此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五、 協議離婚時註明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各自債務各自承擔,不能對抗債權人。

  2014年10月某日,小唐向大強出具親筆籤名的借條,從大強出具親筆籤名的借條,從大強處借款10萬元,期限一年,年利率10%,並約定以北京市大興區某門面產權證書作為抵押。次日,大強將10萬元現金交給小唐,小唐將親筆籤名的收據、寫有小唐媳婦名字的同意書及產權證交給大強。2015年8月,小唐與媳婦協議離婚,離婚協議約定雙方各自承擔債務。2015年10月借款到期後,小唐一直以各種理由拒不還款。大強要求小唐及媳婦共同償還借款及利息。小唐媳婦認為自己並未籤過同意書。該借款是小唐的個人債務,且雙方已經離婚,對債務負擔有了約定,大強不應該向自己要錢。

  《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財產清償。同時,《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按照夫妻共同債務處理,即,對於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發生的債務,推定夫妻共同債務,除非借款時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夫妻採用分別財產制且為債權人知悉兩種例外情形。

  本糾紛中,小唐的借款發生在夫妻雙方存續期間,且不存在上述兩種情況,按照法律規定,應推定為夫妻共同債務。並且,債權人大強有權利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小唐媳婦不能以離婚協議對夫妻共同財產及共同債務作出的約定,以雙方各自債務歸各自承擔為理由對抗大強的債權主張。

  六、離婚協議中將登記在男方名下共同房產分割給女方但未過戶,男方對外負債也能執行該房產。

  離婚協議約定房屋歸一方所有,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不能排除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書 (2017)最高法民申3915號案例要點: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雖然夫妻雙方籤訂《自願離婚協議書》,約定涉案房產歸夫妻一方所有,但是雙方未進行不動產物權的轉讓登記,物權的轉讓不發生效力,涉案房產仍屬於夫妻共同所有。該約定不能排除人民法院對標的物的強制執行。

  七、離婚時,男方不同意給女方分割股權的,女方不可能取得公司股權。

  夫妻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就配偶一方股權分割未達成一致而堅持要求分割份額時法院對其訴求不予支持。

  裁判要旨: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時,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中以一方名義在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額,另一方不是該公司股東的,若夫妻雙方不能就股權分割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為了保證公司的人合性,應對另一方請求分割的股份折價補償。因在本案二審審理過程中,出資一方配偶堅持要求分割股權,不同意折價補償,也不同意評估股權價值,故法院對其要求分割股權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案件來源:《劉奕、王軍卿離婚後財產糾紛案》【(2018)最高法民申796號】

  八、離婚時,男方即使同意將股權分割給女方的,女方也不一定能得到股權。

  離婚中,夫妻協商一致、過半數股東同意、其他股東明確表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

  《婚姻法解釋二》第十六條: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中以一方名義在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額,另一方不是該公司股東的,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一)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將出資額部分或者全部轉讓給該股東的配偶,過半數股東同意、其他股東明確表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

  綜上,全職主婦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防患於未燃,家庭生活才能幸福美滿。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並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相關焦點

  • 民法典下的全職太太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在追一部熱播劇《三十而已》,其中一位女主「顧佳」,把老公從煙花編程師打造成了「許總」,也把自己打造成了裡外一把手的全職太太,顛覆了觀眾傳統認知的「黃臉婆」型全職太太,人設走紅後,微博上開始了一個熱議話題「全職太太算獨立女性嗎?」
  • 全職太太能否主張離婚經濟補償?
    這個社會,目前的現狀是,全職太太的價值好像一直被低估,反而在一些人眼裡,全職太太和「好吃懶做」、「躲避工作」、「只用帶帶孩子做做家務」等詞語掛鈎。好多女性明明有很好的工作,自身條件也不錯,拋開家庭孩子等原因,如果在職場一直奮鬥,也會有不錯的結果。
  • 【檢眼追劇】《三十而已》--《民法典》與全職太太
    人設走紅後,大家開始了一個熱議話題「全職太太算獨立女性嗎?」不贊同的人則認為全職太太連收入都沒有又談何獨立。小編對所有的全職太太充滿了敬佩,這是一個偉大而神聖的「崗位」,但不是每一個全職太太都能活得像「顧佳」,現實生活中更多的是沒有獨立的收入還得問老公要錢、被孩子束縛連姐妹們的聚會都不能參加的全職太太。
  • 全職太太
    以我年少無知的淺薄理解,以為做全職太太回歸家庭圍著鍋臺轉是一個女人的巨大失敗。畢竟我從小接受的教育也是「婦女能頂半邊天」,「同工同酬同勞動」,「男女平等」,等等。時光荏苒啊。去年在網上看到山口百惠的最新消息,說她出版了一本書,《花束的時間》,書中展示的是她的70件布藝作品。一晃快四十年過去了,我對全職太太的評價完全站在了當年的對立面。
  • 「張桂梅反對當全職太太」上熱搜,婚姻家事律師怎麼看
    上海法治報記者就此採訪了三位婚姻家事律師,聽聽她們對「全職太太」的看法,同時談一談在婚姻家庭中,「全職太太」們該如何保障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做到既照顧家庭又不失獨立?「不自立在於她們有能力在社會立足時卻成為家庭主婦,似乎不能回報培養她的貧困家庭和學校的付出;同時,現代社會家庭易變故,一旦因離婚導致家庭瓦解,家庭主婦若失去財務能力及對家庭財產的掌控處於被動地位,會面臨『人財娃』皆空的局面。」丁律師從這兩個角度分析了張桂梅校長的初衷。
  • 全職太太與獨立女性,是矛盾的嗎?
    許多全職太太,尤其是受過不錯教育的全職太太都會說自己是「經過選擇」,放棄事業而回歸家庭。但是仔細分析來看,多少人的選擇是出自於各種不得已?比如,明明本來在職場發展得不錯,但各種各樣的「過來人」和早教中心都會紛紛給媽媽們花式洗腦。「錯過孩子的『黃金陪伴期』就是一輩子的遺憾。」「媽媽不在家的時候孩子可孤獨了。」
  • 全職太太離婚獲5萬家務補償,值嗎?
    但全職太太_闞_沒有經濟來_仇_源、承擔大_卓_量的家務、_郜_對家庭的付_侯_出不被認可_陶_……在現實_閻_生活中,她_談_們的生活並_馬_非是童話。_強_近日,被熱_蒲_議的#全職_夏_太太離婚獲_束_5萬家務補_徐_償#相關新_吳_聞,讓人看_滕_到了以法律_卻_形式承認家_遊_務勞動價值_簡_的可能。
  • 奚夢瑤支持全職太太受爭議?全職太太真的有那麼難嗎?
    「全職太太」們被迅速推上輿論的風口浪尖。但是聊到「全職太太」這個話題,總會牽扯出一地雞毛。而全職太太們則反攻:你累死累活上班回家還是得幹家務,比我們的處境好得到哪去?雖然主流聲音一直在抨擊全職太太,但完全否定她們的價值也有點以偏概全了。
  • 全職太太沒有人生意義?做全職太太很丟臉?
    葉小白的爸爸因為受不了葉老師的強勢,早年間拋下了母女兩人來到了深圳組建了另外一個家庭,所以葉老師從小教育女兒女人要獨立,要靠自己,千萬不要依附男人。這下好了,葉小白好不容易碩士畢業,來到大公司後辛辛苦苦地熬過了試用期,她還期待女兒可以在職場上大展拳腳時,女兒竟然說要結婚生子了?不,應該說奉子成婚!更令葉老師生氣的是,葉小白竟然同意了管一鶴的建議,要從公司辭職,做全職太太?
  • 一個全職太太的風險
    ,故而做全職太太的女人,賭的就是對方的良心。一、全職太太的隱形價值全職太太絕對不是閒賦身份,這裡我來量化一下她所貢獻的價值和意義:1、買菜、做飯、拖地、洗衣、打掃整屋衛生,若請一個家政人員來承擔如上勞動,月薪5000元已是保守估價。
  • 為什麼我反對基層女性當全職太太?全職太太到底有多慘?
    我很佩服張桂梅校長,也就是這位校長,明確提出反對她的學生成為全職太太。當然網絡上也有其他的聲音,覺得做全職太太挺好的,但我是同意張桂梅校長觀點的。在別的文章中我也談到過,從來不覺得全職太太一定就是依附於他人的,不是獨立女性。事實上全職太太完成的家務勞動價值是很高的,全職太太本身的身份並不比一個職業女性貢獻小。
  • 韓國影視圈的編劇是全職太太。網友:就是家庭婦女的意思
    要說亞洲國家裡,對女人的寬容程度,中國是最好的,做中國的全職太太是最幸福的。韓國社會,都知道女人沒有不整容的。連打工的大媽們都打扮的利利索索,化上紅嘴唇。你要是不打扮精緻得體,韓國社會容不下你,唾沫都能淹死你。
  • 偽裝獨立的全職太太,非《三十而已》的顧佳,是未出走的「娜拉」
    但她卻如她的名字「顧家」一般,選擇成為一名全職太太,安心於自己的生活,為丈夫的事業和二人的家庭出力。借著電視劇的春風,熱搜下富有偏向性的導語試圖讓人承認全職太太的獨立自主,但仍舊免不了受到群嘲。海爾茂給予娜拉一個看似美好的家庭夢,《三十而已》的顧佳則給一部分人看似美好的「全職太太」夢。
  • 「全職太太算獨立女性?」別開玩笑了!趕緊洗洗睡吧
    全職太太算獨立女性?法律都不認可的事情,你們亂鼓吹什麼??整個社會環境都在告訴我們這些全職太太,算不上獨立女性,又何必給我們一個容易毀滅的假希望。法律允許你了?有工資嗎?有五險一金嗎?做的貢獻會被計算入GDP嗎?全職太太的工作多得數不盡,還得36小時on call ,必須隨時隨地上線狀態。
  • 《三十而已》:全職太太顧佳把控家庭,隱藏著婚姻不妙的走向
    顧佳是一位全職太太,985畢業並且全能,把老公從煙花編程師打造成了「許總」,然而當這個家有了入侵者,婚姻的走向已非常清晰。開始,顧佳和她老公許總顯得非常恩愛,而她也會因老公喜歡女下屬的一個橙子,跑遍了周邊所有的小店,暗中就化解了困難。甚至,我佩服她這樣的裡裡外外平衡,連老公公司客戶的問題都靠她來解決,與其說是顧佳的老公打拼賺錢,不如說是顧佳把控著家庭。
  • 事業和家庭只能單選?《三十而已》讓我們看到被低估的全職太太
    這一頗具女性風採的回答也讓我們重新審視全職太太和事業女性這兩個看似對立的選擇,難道女性就不能事業愛情兩手抓嗎?也許在看到《三十而已》中那位全職太太后,我們會有更多答案。在《三十而已》中,童瑤飾演的顧佳能把任何事情做到優+,包括全職太太。
  • 全職太太真的那麼糟糕嗎?
    關於全職太太的話題,已經不是第一次引發網友討論了。這個探討了長久的話題,因雲南山區女校長張桂梅,因舊日學生做起全職太太,不留情面的發言,「看不起這名學生,看不起全職太太」,再度被送上了熱搜,在社交網絡引起熱議。
  • 《三十而已》:瑪麗蘇之進擊的全職太太
    最近熱播的《三十而已》帶紅了一批人——全職太太,之後又引起「全職太太算不算獨立女性」的廣泛討論。最終也沒個定論。抱歉!我接下來寫的東西可能十分刺眼。誰能代表廣大的全職太太群體?俗話說:「藝術源於生活。」但藝術有時候會遠離現實中的大多數人。
  • 張桂梅校長反對當全職太太,為什麼好好非要用偏激的方式來表達?
    所謂全職就是指專心在做一項事情,當然,這也是相對而言的。所謂的全職太太是指社會上把不工作、在家的婦女稱作全職太太。一部分全職太太是因為孩子的出世,為了照顧好家庭和孩子而放棄工作,而另一部分則是因為生孩子而被解僱,等孩子大一點了又找不到合適的工作,而成為了全職太太,以職業眼光看待全職太太,就會發現她們雖身在家中,卻擔當著保姆、幼師、心理諮詢師、理財師、營養師等10種社會職業角色。
  • 《三十而已》顧佳離婚:全職太太面對婚外情怎麼辦?
    顧佳和我們傳統印象中的全職太太並不一樣,相反她完全滿足了現代三十歲女性的全部幻想:名副其實的學霸,上得職場入得廚房,人情練達,她對生活有自己的標準,也是老公許幻山事業上的得力助手,熟悉商場上的規則,更懂得拉攏人心,在「鑑婊」方面也拿捏的非常精準,堪稱教科書級的示範…說她是集美貌才華智商情商於一身的全能太太也不為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