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有沒有在追一部熱播劇《三十而已》,其中一位女主「顧佳」,把老公從煙花編程師打造成了「許總」,也把自己打造成了裡外一把手的全職太太,顛覆了觀眾傳統認知的「黃臉婆」型全職太太,人設走紅後,微博上開始了一個熱議話題「全職太太算獨立女性嗎?」
有大概9.1萬網友說算,8.2萬網友說不算。
同意的人認為只要有勞動就有價值,更何況「全職太太」身兼廚師、保姆、司機、教育家等數職還不算獨立女性嗎?
不贊同的人則認為全職太太連收入都沒有又談何獨立。
孫律師對所有的全職太太充滿了敬佩,這是一個偉大而神聖的「崗位」,但孫律師認為全職太太不等於獨立女性,個人對新時代獨立女性的定義是生活獨立、思想獨立、經濟獨立。
不是每一個全職太太都能活得像「顧佳」,現實生活中更多的是沒有獨立收入還得問老公要錢、被孩子束縛連姐妹們的聚會都不能參加的全職太太,這樣的全職太太又談何獨立。
現行的婚姻法對全職太太的保護存在漏缺,根據《婚姻法》第四十條的規定只有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時,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才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
但是2021年即將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對「家務補償制度」進行了完善,不再局限於約定分別財產制才能要求補償,只要是照顧老人、撫養孩子、協助另一方工作、負擔了較重的家庭義務的一方,在離婚時就可以要求另一方補償,且不考慮請求補償一方對婚姻是否有過錯。
需要注意的是請求補償權須在離婚時提出,離婚後請求補償權消滅。
目前暫時沒有法條對「家務補償制度」的賠償標準進行規定,請求補償方要求另一方補償時,可以雙方協商確定補償金額,無法協商的由法院參照當地的生活水平、貢獻程度、另一方的經濟能力等綜合考慮決定。
民法典時代的到來,為全職太太們謀取了更多的福利。
但孫律師還是要提醒各位女性,全職太太不是那麼好當的,法律規定的家務補償是有形財產,而你失去的是更多的無形財產,這是用金錢無法衡量的。
當然,無論選擇做全職太太還是職場女精英,都是每一個女性自我的選擇,不管走哪條路,活出自己的精彩才最重要。
看看《三十而已》的「顧佳」,即便是離婚,即便是失去許太太的身份,她的人生也絕對足夠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