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評論員 屈旌
2019年7月,河南新鄉多名孕婦參加新鄉市平原示範區第二批中小學教育公開招聘,因體檢項目中缺項「胸透檢查」被拒絕錄用。為此,在所報考崗位考生中總成績第一的鄒某對河南新鄉平原示範區文教體衛局、平原示範區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提起行政訴訟。今年12月11日,該案在原陽縣人民法院開庭。(據12月12日北青網)
涉事招聘方表示:招聘公告中明確載明了「在規定期限內不能編制完整體檢報告的考生,視為體檢不合格」,不招錄鄒女士,不違反任何行政、民事法律法規,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但顯然,無論當事人還是旁觀者,都很難認同這種說法。
孕婦不能做胸透,否則會對胎兒發育造成不良影響,嚴重的話會導致流產、畸形,這是個基本常識,正規醫院也不會給懷孕女性進行這項檢查。但是,如果不做胸透,就一定達不到招聘單位所要求的「體檢報告完整」,也就是說,這些孕婦們面臨的是生育健康和工作機會的「二選一」,為此,有人提前剖腹產,有人無奈流產,有人忍氣吞聲,有人不甘心憤而維權,遭遇波折,付出諸多代價,只是為了得到一個公平就業的機會,令人何其不忍。
其實,孕婦求職的情況,並非沒有以往規範可參考。國家公務員局曾有文件,孕婦報考公務員,可保留入職資格,暫緩體檢。而今年,平原示範區最新發布的《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體檢及考察通知》中也專門提到,受孕者事先告知工作人員並登記,勿做X光檢查。迷惑的是,去年招聘時就沒有這個規定,也不知道是去年疏忽了,還是今年突然醒悟了。
為了讓自己的決定顯得更有依據,平原示範區文教體衛局稱,要求必須做胸透,是遵循防疫要求,考慮到廣大師生和人民群眾的健康。聽上去相當顧全大局,但如果是這樣,是否應事先說明。據鄒女士反映,此前曾有人打電話詢問,懷孕是否影響錄取,得到答案是不影響。招聘公告中也沒有特別說明,體檢時也沒有提醒,等到求職者付出了時間、精力、機會等多重成本,考出優異成績後,再來「一刀切」,就是用看似公平的規則,製造不公平。
事實上,在回復求職者訴求時,涉事單位負責人,已經說出了心裡話:這批教師急需上崗,孕婦無法達到要求。說白了,這還是那個老問題,用人單位需求與孕期女性特殊保護相衝突,但如果在招聘公告中寫明,就容易落人話柄,所以故意將門檻卡死,又想鑽空子,又想要面子。
但是,法律有邊界,人心亦有衡量。但以冷硬規則逼迫孕期女性做兩難的選擇,無視《勞動法》和《婦女權益保障法》的相關規定,剝奪孕婦平等就業的機會,怎麼看都難言合情合理合法。類似的職場孕婦歧視已有許多前例,要求女性入職一年不能懷孕,將懷孕女性調離崗位或變相辭退等種種過分的做法,都是對女性的偏見和苛求。而政府部門招聘教師,本應嚴格履行法律規定,彰顯對婦女權益的保護,卻玩起了文字遊戲,成為「負面典型」,更讓人深深體會到,女性尤其是孕期女性,面臨著多麼嚴峻的就業困境。
在求職、就業上為難孕婦,本質上仍是觀念落後狹隘,將生育看成是女性個人的私事,不願意承擔保障孕婦權益的相關成本。然而,生育是人類存續繁衍的基礎,關乎社會發展和國家未來,絕不僅僅是個人和家庭的事情。否則,世界各國不會一直如此關注生育率,並出臺各種措施來鼓勵生育。然而,一邊對總和生育率跌破警戒線憂心忡忡,一邊讓孕婦求職遭遇如此坎坷,實在與國家鼓勵生育的政策取向南轅北轍。與其不停追問現在的年輕人為什麼不想生孩子,不如在每一個具體個例中,去體現關懷和保護孕期女性,分擔女性生育成本、保障女性平等權利的誠意,這才是將激勵生育意願落到實處,才是真正令人信服的合情合理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