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寵物犬傷人事故頻發,近日在廣東佛山,一名老人被寵物狗的牽引繩絆倒後騰空摔下,經搶救無效死亡,更是引起了廣泛的熱議。揚州市民對「加強犬類管理、倡導文明養犬」的呼聲越來越高。昨日,揚州市公安局特別發布了文明養犬警方提示,遛狗不牽繩,最高可罰款200元。
遛狗不牽繩,最高可罰200元
1.攜犬出戶必須牽繩,且犬繩不得超過2米,注意避讓行人和車輛。違者依法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2.未繫繩犬只一律視為流浪犬收容。
3.禁止在主城區飼養烈性犬和大型犬。
4.禁止攜帶導盲犬以外的犬只乘坐公共汽車。違者依法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5.不系犬繩出戶造成犬只傷人,驅使或放任犬只傷人,給予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禁止攜犬進入學校、醫院、展覽館、影劇院、體育場館、遊樂場以及設有犬只禁入標識的風景名勝區等公共場所。違者依法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7.攜犬人應當及時清理犬只在公共區域排洩的糞便。
8.養犬人應當配合、服從小區物業人員的勸告和管理。應當配合公安、城管等部門執法人員的管理。阻礙執法人員執法的,給予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今年已收容各類犬只28條
今年以來,揚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治安秩序監督管理大隊,組織重點管理區內各分局開展養犬管理基礎調查,排摸出寵物犬20989條,寵物醫院(動物診療)33家,寵物店90家,建立養犬管理社區服務站1個。
今年至今,大隊接分局求助,累計出動捕犬車輛21次,幫助分局收容各類犬只28條,其中大型犬、烈性犬14條,市犬只留檢所接收分局、派出所移送犬只51條,接受群眾棄養犬只107條,幫助社會團體、群眾個人領養犬只93條。成功處置城區一流浪漢利用犬只乞討事件,收容6條流浪犬;成功處置湯汪一群眾飼養5條藏獒事件,收容藏獒5條。 通訊員 潘振宇 記者 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