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地區,有養「站樹」的習俗,即為老人種養一棵適合做棺木的樹,在老人去世的時候將樹砍下後做成棺木用於安葬老人。「站樹」對於種養的人家來說,有著特殊的意義。
近日,黔西縣金碧鎮有一戶人家為老人養的「站樹」被他人錯砍,雙方發生矛盾難以調和,樹主人一氣之下訴至黔西縣人民法院金碧人民法庭,請求判決砍樹人賠償其樹木的損失。
法庭受理該案後,分別與原、被告兩家人進行談話,了解了原、被告雙方在此之前也有一些其他矛盾,導致此次砍錯樹後雙方矛盾激化。法庭充分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後,多次組織了雙方進行調解,為雙方明晰了各自的權利、義務。經釋法明理後,被告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對原告家的「站樹」被砍後的憤怒心情予以理解,並表示願意積極賠償原告,希望取得原告的諒解。最終,在法庭調解下,被告賠償原告損失3500元,雙方握手言和。
【來源:天平陽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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