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權力更廣大的是良心——讀埃裡克.方納《自由之路》
1838年9月4日,十九世紀最著名的美國黑人第一次嘗到了自由的滋味。
這是埃裡克.方納《自由之路》歷史敘事的開始,如同電影的開場鏡頭,如同張開風帆的呼吸,這一幕直抵讀者靈魂柔軟的腹地,——當「自由的滋味」定格在一個日子,當小人物的境遇定格在歷史的大框架中,那種難以言喻的狂喜,載著歷史的凝重,讀之有點令人淚目的衝動。
自由的滋味,自由的珍貴,不自由的人,未曾經歷過不自由的人,是不會知道的。
《自由之路》,是一本關於逃奴的書,它圍繞19世紀上半葉廢奴主義者的活動與奴隸的自身反抗,講述了逃奴和紐約城「地下鐵路」的歷史。
「地下鐵路」是指幫助逃奴的廢奴組織和個人形成的網絡,當時紐約主要的廢奴組織是警戒會和反奴隸制協會。
「地下鐵路」為幫助逃奴付出了很多,也承擔了很大風險。有人因為被控幫助奴隸出逃而陷入獄中,也有人因為幫助逃奴被法院判處高額罰金,因無力償還而被賣為奴隸。
當時的《全國反奴隸制標準報》記者麥金在給朋友的信中曾說,他相信會有那麼一天,奴隸制壽終正寢時,那些令人崇敬的英勇作為,那些高尚的自我犧牲,那些堅韌不拔的受苦殉道,後世來者會為之歌,為之哭……誠如他所言,這些故事令每一個讀到的人為之動容。
最高人民法院法官何帆說:好的歷史學家,既是「講故事」的高手,也能象社會調查記者那樣,窮盡多元視角。埃裡克.方納這部作品,再次證明他無愧於當代美國最有影響力的歷史學家之稱號。揭開這部秘史,我們看到的不僅是大時代的傷口,更能看到諸多小人物穿越歷史夜空的人性光輝和勇氣擔當。
《自由之路》是一個時代的豐功簿,裡程碑,足以喚起每一個美國人的自豪之情。然而書寫歷史並不僅僅為了銘記,歷史留給後人更多的是沉思。
是誰解放了奴隸?歷史似乎把這面錦旗交到了林肯手裡。但事實上林肯並不是廢奴主義者,1861年3月4日,他在就職演說中還重申了憲法中規定的歸還逃奴義務,廢奴主義者道格拉斯甚至認為,在逃奴問題上,林肯的道德水準和奴隸主無異。
誠然是林肯發動了內戰,但內戰開始的目標並不是廢除奴隸制,而是恢復聯邦統一。內戰開始後,很多奴隸奔向聯邦軍隊尋求庇護,卻被林肯政府返還或關進了監獄。內戰開始三個月後返還的逃奴,比布坎南總統整個任期返還的還多,華盛頓的監獄也塞滿了逃奴。
林肯最終發布《解放宣言》,宣布叛亂邦聯州土地上的奴隸全部獲得自由,其實也是一項戰略措施。這樣的宣言,九十年前英據期間,北美殖民地上,鄧莫爾伯爵就發布過。當然,林肯此舉仍然意義非凡,它不僅意味著他個人奴隸制立場的轉變,它也從根本上改變了內戰性質。
是誰解放了奴隸?很多歷史學家把美國人與奴隸制鬥爭的歷史,描繪成富有人道精神的白人拯救黑人的徵程。但在埃裡克.方納看來,不是黑人自己向著自由奔跑,這一天不會那麼快來到。他說,是這些軍營中的黑奴把奴隸制未來的問題推到了政府面前。
而今捧讀《自由之路》,相比是誰解放了奴隸,更引人注意的問題似乎是:是什麼解放了奴隸。
反觀「地下鐵路」不難看出,如果沒有警戒會的努力,不會有那麼多奴隸成功逃出;沒有那麼多奴隸成功逃出,就不會有更多的奴隸想逃的心受到鼓勵;不是警戒會把他們的悲慘境遇公之於眾,也不會喚起整個社會那麼多人對奴隸境遇的同情。為了防止奴隸被拐賣,為了幫助逃奴逃脫奴隸主的追捕,警戒會成員常常登上船隻尋找逃奴,碼頭黑人只要發現逃奴也會立即傳報信息,幫他們取得聯繫。
若沒有反奴隸制協會的努力和堅持,奴隸們也許也能得到自由,卻不可能是真正的平等,因為他們可能免不了被移民的命運,而不是在美國實現平等,尤其是與白人間種族上的平等。在那個奴隸不被當作人、而是被當作牲口可以隨意買賣、處置和鞭打欺凌的時代,反奴隸制協會首先身體力行給了黑人真正的、事實上的平等,他們接納黑人入會,他們與黑人一起出席活動,一起演講,一起在刊物上發表文章。
是什麼解放了奴隸?毋庸置疑,是愛,他們用愛喚醒了奴隸,也用愛喚醒了國家的良知。
而今在美國,從當初觀念上理想的訴求,到重建時期獲得法律上的保障,平等早已在事實上得到了實現,——2008,歐巴馬成為美國總統,就是個有力的證明,他是美國歷史上第一任黑人總統。他的當選,是廢除奴隸製成功的一枚勳章,也是他對黑人與白人同樣傑出、同樣優秀的有力證明。他的當選也反過來證明,種族平等的觀念,在這個國度的確已經深入人心。
奴隸是怎樣被解放的呢?——知識是「由奴役通往自由的路徑」。這是本文開頭,也是埃裡克.方納這本書敘事開始時,提到的那個「19世紀最有名的美國黑人」的感悟,這個黑人名叫弗雷德理克.貝利,當初為了追求自由,他偷偷學會了讀寫。他後來加入了廢奴組織,寫了回憶錄,用他的經歷,將奴隸悲慘的非人遭遇公知。知識,文字,也正是廢奴組織改變世界的工具。
這本書的第184頁,有這樣的描述:這次事件甚至沒能在公共輿論中激起一點兒小水花,《全國反奴隸制標準報》說,這讓人對「這座偉大城市的民情」十分失望。
這段話的背景,是一個逃奴被引渡,也就是說,在法律的允下公然被奴隸主抓走,而輿論對此表現得相當冷漠。
託爾斯泰說:「人們一切不幸的根源,不是饑荒,不是火災,也不止是那些作惡者,而在於他們各自為生。」沒有一滴雨會認為自己造成了洪災,但當冷漠成為一種普遍的民情,每個人都是惡勢力的幫兇。
廢奴主義者所做的,就是要改變這「民情」,如同魯迅先生當時說的:醫治靈魂。他們創辦刊物,舉辦集會,發表演講,從「令人失望的民情」,到廢奴運動的成功,媒體發揮了很大的積極作用。這對我們今天,這個自媒體蓬勃發展、冷漠之風正成為一種「民情」的今天,如何發揮文字的力量和媒體的功能,值得每個人借鑑和反省。
「有奴隸制的地方,就有逃跑的奴隸。」埃裡克.方納說。有逃奴的地方,就有追捕逃奴的故事,就有逃奴案。在法律人眼裡,《自由之路》更象一本案例集,同樣的案情,在不同的法官手裡,在同樣的法律——《逃奴條例》下,做出的可能是完全不同的處理,有人因此名垂千古,有人因之臭名昭著。
法的精神背後是人的精神,即便是「惡法亦法」的時代,好的執法者依然能夠在判決中閃現人性的光輝,並倡揚一種進步的時代精神。法律人為什麼要讀歷史,為什麼要讀《自由之路》?我想答案就在這裡:歷史留下的不僅僅是故事,比故事更多的是沉思,是啟迪。
比權力更廣大的是良心,——打開奴隸制枷鎖的是權力,而鑄成這把鑰匙的,是良心的精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