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在社會活動的過程中,總是難免有命案的發生,無論是人為的因素導致的,還是天降橫禍,都會給無辜的生命帶來毀滅性的災難。
作為一座城市也好,一方鄉村也罷,人與人在交際的過程中,難免不會有糾紛與矛盾的產生,一時不忍拔刀相向就會導致命案的發生。
今集寧採訪間針對烏蘭察布市區(不包括各旗縣及豐鎮市)近年媒體報導的命案作一簡單整理,以警示大家,退一步海闊天空,忍一時風平浪靜,這樣我們就有一個更和諧的生活環境。
畢竟,有些命案是可以避免發生的。
當然,有些命案真的是駭人聽聞的。
今集寧採訪間整理出來以下具有代表性命案,是為了警示世人,生命誠可貴,活著原本不容易,小心做人,謹慎做事,讓我們的生活環境充滿更為和諧和歡樂的篇章。
趙志紅被審判現場
趙志紅,男,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涼城縣永興鎮永興村農民,小學文化,木工,家中排行老二,家裡有大哥和小妹。趙志紅涉嫌搶劫、強姦、殺害女性27起。被稱為「微笑殺手」、中國的「BTK」。
1996年4月至2005年7月
烏蘭察布和呼和浩特兩地流竄作案
內蒙古呼格案真兇
變態殺人
在10年的時間裡,姦殺11人、強姦10起、殺人未遂6起。
1996年04月~2005年07月,趙志紅在呼和浩特和烏蘭察布兩地往複流竄、大肆作案,10年間盜竊兩起,搶劫、強姦、殺害女性27起,其中6起強姦後殺人未遂,有11名女性慘遭其強姦殺害,最年幼者僅12歲。
犯罪嫌疑人叫張某某,男,24歲,興和縣團結鄉臺基廟村委會小城子村人,現暫住在集寧城區。
2008年9月26日6時許
烏蘭察布集寧區紅樓菜市場西邊建設街的東側一飾品商店
「9.26」特大碎屍焚屍殺人案
搶劫、強姦、殺人、分屍、毀屍滅跡
9月21日18時許,一個素不相識的中年婦女單獨走進張某的商店,挑選了一枚發卡,付了錢。就在這名中年婦女拉開錢包取錢時,他看見錢包裡裝著一疊百元鈔票,就萌生了搶劫的念頭。
就在這名中年婦女轉身要走出店門之際,他用胳膊卡住她的脖子,把她拖回了裡屋掐昏,之後準備實施強姦,但是,中年婦女躺在地上拼命掙扎,張某某害怕別人發現,就殺了她。
張某購買了手鋸、尼龍繩子、 塑料布後,返回到他的小飾品商店裡,用手鋸肢解了中年婦女的屍體。
因為鋸不開,張某放棄了繼續肢解,轉而把屍體彎成蹲曲狀,裝入了編織袋中。等待路燈熄滅後,他用電動自行車馱著屍袋來到了城東環城路西的荒山坡拋下了屍袋。為了避免有人發現屍體後認出,他澆上汽油點火焚屍。
犯罪嫌疑人王老漢
王老漢,70多歲,原本興和人,居住集寧六七年。
2017 年3 月10 日上午
烏蘭察布市集寧區
兒子長期酗酒,孽待老人
3 月9 日晚上8 點鐘左右,他又要喝酒,逼我出去買酒。我說「你剛喝完,就別再喝了。」他還是喝斥我「倒酒咯!倒咯!」我告訴他,「今天,我就是死了,也不能給你倒酒。」他就對我拳打腳踢,我一把推倒了他,他在這兩天喝酒都是「咕嘟咕嘟」把一整瓶喝光、吃飯沒食慾,所以軟得起不來了。我想起了他在這麼多年裡又打又罵地虐待我,就突然冒出了打他的想法,於是騎在他肚子上用手掐了他脖子大約半個鐘頭,他不動彈後,我還怕他緩過氣來,就去廚房拿了菜刀在他的頭上和脖子上砍了幾十刀。
犯罪嫌疑人孫某,集寧區一家種子公司人員。
2014年1月31日18時許
烏蘭察布市集寧區恩和大街的一家宜家樂超市
由於孫某生病已經休假在家,因為感情不和,與老婆和孩子已經離開了。超市的老闆知道後,經常用話語刺激孫某。
僅用36小時
經初步調查,死者是超市老闆娘,被人用刀捅傷心臟位置後,經搶救無效死亡,超市內金錢和貨物並沒有損失,櫃檯上放著一盒紅塔山和100元錢。
聲明:本文由集寧採訪間根據當地媒體報導的部分文章收集整理而成的,轉載請標明「集寧採訪間」等字樣,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