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這個詞在不同的領域有不同的含義,但一般來說它跟人的意識是相結合理解的,而精神損失費指的就是個人的精神世界與意識遭受過非人的打擊,然後所提出的賠償訴訟。而在我國的江西,最近有這樣一個男子提起了國家賠償申請,因為他在牢裡白白度過了8年,最後卻是無罪的,想要申請精神損失費,最後得到的就只有5000塊。
被捲入毒品案
這人姓黃我們姑且稱其為黃某,黃某在2011年的時候,因為捲入了一起毒品案,所以被有關部門抓獲,當時黃某是涉嫌販賣毒品,並且夥同他人組織一個完整的毒品銷售鏈。在我國,毒品是一種絕對被禁止的非法物品,它有害人的身體健康與家庭和諧,所以在一開始,黃某是直接被判處了死刑。
當時雖然將黃某抓獲,但其實證據是不足的,經過多番的認證與調查,黃某的疑點逐漸被洗清,這一過程同樣表現在了黃某即將要面臨的命運上,一開始他是死刑,後來又被改成了死緩,之後更是被取消了死緩變成了無期徒刑,而如今的證據不足以表明黃某有罪,所以在關押整整3076天之後,黃某被無罪釋放了。
人身自由賠償
被關押了8年,人身自由被徹底限制,黃某在這方面得到的賠償是100萬零66603元,因為按照目前的標準賠償費用是每天346.75元。雖然這方面得到了百萬的賠償金,但是黃某依舊是不太願意妥協,因為他還提出了更多的賠償訴訟,首先他旗下的一輛奧迪Q5越野車,就因為這件案子被扣押了。
這奧迪車被扣押到現在已經無法正常的使用,所以黃某提出了50多萬的賠償金,100萬都給賠了,還要因為一輛車子再賠50萬,吃瓜群眾也是直呼傻眼,這哥們被關了這麼多年怨氣很重能理解,不過這動不動就要賠個幾十上百萬,是不是太過分了一點呢?
精神撫慰費
不過其實爭議最大的還是在精神損失費這方面,法院判定的精神損失費是5000塊,而黃某要求的精神撫慰費是100萬,5000塊跟100萬相差確實很大,這根本就沒法調和。黃某要求賠100萬精神損失費的原因,是因為自己在這8年的時間裡,經常被戴著手銬腳銬,並且被限制了自由。
這樣的生活確實是非人的生活,被關了8年也有資格提出賠償,但黃某在已經得到了100萬人身自由賠償金的情況下,一開口就是一百萬大鈔,而漫天要價,落地還錢,法院以黃某的精神很健康,沒有遭受實質性的打擊為由,只賠5000塊,這個也是有點太逗了。
到底應不應該賠?賠多少合適呢?
精神損失費的重點就是在於精神痛苦這方面,精神痛苦分兩方面,對方使你的身體生理上遭到痛苦,這會將痛苦轉移到你的精神世界中,其二是你的人格尊嚴、姓名權以及自由等遭受了限制與侮辱,最後導致精神世界出現問題,這些都屬於精神痛苦,可以提起精神損失費賠償的那種。
被關了八年,無法接受到外面的美好世界,以及在牢裡物質生活的不豐裕,都屬於精神世界遭受的痛苦,但具體的痛苦能夠折現多少就有爭議了。好了,今天的內容就到這裡,歡迎大家在下方評論留言,大家覺得賠多少合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