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長的話
每天后臺都有很多站友給站長留言,資訊各種買房、賣房、租房的大事小情,站長都會竭盡所能地回答。但有些問題重複度較高,逐一回答的話難免造成資源浪費。因此從本周開始,站長會選一些有代表性的問題,發到平臺上來,與大家分享。也希望大家走過路過別錯過,保不齊這裡面就有你關心的話題。
歡迎大家踴躍提問,站長如果沒有及時在後臺相應,你也可以在每周看看我們的《站長答問》欄目,也許你的問題已經在這裡了。
1、之前看到站長回答過「在廣州工作、在周邊城市買房」的問題。我也是這個情況,打算去湛江買房,因為房價相對更便宜,而且這幾年在修高鐵,說是過幾年就有「一小時生活圈」了。想要問問站長,在湛江買房有好的地段嗎?站長回答:湛江的情況還有點兒特殊,要買房,考慮的要素可能有點兒多。先說最主要的,湛江靠海,氣候潮溼,房屋的損耗比較嚴重,如果自住,儘量選擇靠市區的樓盤,否則以後可能有得哭了。當然,也不建議你買老城區,現在看老城區的規劃略顯滯後,估計近幾年不會有太大提升,你又是在異地工作,其實不太方便。現在比較適合購買的板塊,主要是赤坎金沙灣、體育中心、開發區萬達和霞山,這些區域的配套做得相對成熟,樓盤也多,選擇面比較大。下面的縣城就別買了,沒啥投資空間,也不方便生活。總之,在這種城市買房,配套還是第一位的。
2、中秋之前,我去售樓處籤了合同,當時銷售跟我吹牛說,他們樓盤的房子特別好,我這個價格是最低價了(當時沒錄音)。結果這個月我聽人說,我買的那個樓盤降價了,我心情就很複雜,該怎麼辦?站長回答:你用這個理由去找開發商給你退房,基本是不可能的。根據《合同法》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此外,《合同法》第九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簡單點說,房屋價格上漲,開發商不能要求購房人補差價;房價下降,購房人也不能要求開發商補差價,更不能以此為理由要求退房。從長遠來看,房價波動是一件很正常的事,還是放平常心。
3、我們家在西部一個小縣城,背靠大山那種,沒什麼好說的。最近這半年為了結婚,家裡在張羅給我買房。想問問站長,我以後要是不想在縣城住了,房子賣得出去麼?站長回答:打定主意賣的話,現成的房子也能賣出去。其實現在很多人對縣城的房子有一個認知誤區,覺得縣城只有新房市場,二手房沒有空間。這屬於管中窺豹了。事實上,就算是十八線小縣城,也還是有人口流動的,不是人人都會去買期房,購買二手房的人也不少。很多縣城最大的問題,是二手房中介的不普及,導致賣房的信息無法流通,二手房成交緩慢。2020年,站長還見過在電線桿上貼廣告賣房的呢,至於信息的真偽,只能到實地探查才明白。此外,找小區物業掛賣房信息的,也比比皆是。真有這個打算的話,可以先找親朋好友以及相關物業了解一下當地二手房的買賣情況。
4、最近家裡在張羅賣房的事情,南方二線城市,附近的二手房都在1w4左右一平,我家房子掛的是1w35,算是小區賣房子裡最便宜的幾家之一了。房子是2011年買的,套內面積151平,四室兩廳,開發商當時還送了樓頂。現在已經掛牌半年多了,但就是賣不出去,該怎麼辦?站長回答:頂樓房子不好賣,主要是因為隔熱層、防水以及水壓這些外在因素,導致居住條件相對不好。但是你家房子不好賣,可能還有一層原因,面積過大,在市場上本就屬於不好出手的那一類。現在市面上容易流通的房子,還是以小戶型為主,畢竟首付門檻低,方便上車。大戶型的房子首付門檻高,買這種房子的人,通常更注重改善,在這種情況下,頂樓的不利因素就凸顯出來了。站長給你兩個建議:要麼繼續降價,要麼繼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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