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人朋友圈」破案
「我現在恨死他了,我對他那麼好,他竟然騙的我如此深!」2018年3月9日來到興東派出所報案的姜某如是說。
2017年8月,姜某通過網絡認識了自稱從國外留學回來做生意的樸某,在他的甜言蜜語下,姜某答應了與其處對象,在交往的數月中,樸某以做生意資金周轉、給員工開工資、家人生病等理由向姜某借錢,姜某通過微信和支付寶轉帳借給樸某共計51000元。而在今年2月份之後,姜某卻一直無法聯繫上過年時回老家的樸某。姜某這才恍然大悟,知道自己上當受騙了。
民警首先通過樸某的微信朋友圈尋找突破口,樸某朋友圈有一張與其他女孩的合影,上面還寫有女孩的名字。民警找到女孩王某,王某稱她與樸某也是「對象」關係,樸某在2月份的時候以爺爺生病的理由向王某借10000元錢,並說在國外的母親給他轉的錢還沒到帳,就從王某這借錢應急,王某當時也沒多想,就把錢借給了樸某。王某認為樸某平時花錢大手大腳,肯定會有償還能力,但之後樸某她也聯繫不上了。
案件初期,民警在相關調查還沒有結果的時候,抱著試試看的態度將嫌疑人照片及微信名發到「百人朋友圈」中,沒想到竟然有人認識樸某。根據其提供的線索,3月11日,民警在振安區某超市將樸某抓獲。到案後,樸某對其虛構事實詐騙姜某51000元、王某10000元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民警了解到,所謂「海龜」的樸某並不是留學生,所騙錢款已被其用於吃喝玩樂揮霍一空。目前,犯罪嫌疑人樸某因涉嫌詐騙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警方提示:近年來,利用「戀愛關係」詐騙錢財類案件時有發生。這些行騙者,或男女配合布陷阱,或嫌疑人一人自編自演獨角戲,或借親朋介紹設騙局,詐騙手段並不高明,卻能夠屢屢行騙得手。最主要的原因是行騙者利用被害人的善良,處對象過程中的無戒備心理,或打著與其結婚的旗號,讓被害人放鬆對他們的警惕,陷入了他們的圈套。
一個騙子幾句花言巧語就騙走了巨額錢財,最後落得人財兩空。如果你交的「男/女朋友」隔三差五以各種藉口叫你轉帳打錢就一定要提高警惕了。你可能交了個假男/女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