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跟大女兒聊天,她發給我一張在韓國網站上看到的父女對話,她截圖給我:
女兒開玩笑地問爸爸:「爸爸,我好孤單,要不要交個男朋友?」
爸爸回答說:「你交男朋友就不孤單了嗎?孤單並不是你是單身一人才有的。而是你無法獨立產生的。而且,因為孤獨,所以找個人交往的話,那麼會因為想要自由而分手的。」
從這段對話中,我們能夠了解到的信息是:能不能享受獨處的時光,可以直觀地衡量一個人是不是精神獨立。或者反過來說,精神不獨立的人,往往無法享受一個人的日子。
說到精神不獨立,其實我們身邊這樣的情景處處可見,大家回想一下:
在學校裡女孩子們下課去廁所,都喜歡成群結隊地去;逛街、吃飯、看電影的時候,女孩子們都喜歡邀上兩三個閨蜜一起;她們不喜歡一個人吃飯,覺得太冷清,不願意一個人看電影,覺得很無趣,在同行的路上有人陪伴,才讓她們更安心。因為她們沒有把自己視為獨立的個體,只有在群體中才能找到依賴感和存在感。
還有的女孩在戀愛時,在一起時卿卿我我,離開對方就不知道幹什麼好,空虛無聊,無法忍受對方,除了關注自己之外還享有自己的愛好和朋友。一旦不能成為對方的核心,內心就會產生一種被忽視的弱小感,把愛情當成了逃避孤獨,綁架對方的藉口。最好的愛情,是各自獨立,又相互成就,最終合二為一。如果你總是希望對方賦予你生活的意義,不斷侵入、霸佔、爭奪對方,慢慢的,你會令對方厭倦。最終,愛情會逐漸枯萎。
還比如有的男性總是喜歡身處喧囂的環境裡,身邊各類朋友圍繞著,朋友誰家有個什麼事他肯定第一時間到,看中朋友的義氣,甚至比自己的家人更重要。也許他是在家庭中沒有存在感,總是不能接納自我的存在感,因為內心空虛,需要在外界不斷的刺激和肯定下才能體會一份內心的慰藉。
我們也經常在一些影視劇中,會看到媽媽們,總是喜歡掌控自己的孩子,甚至包辦他們的一生。對於這樣的情況,其實我們現實生活中也比比皆是,雖然不如影視劇那麼誇張,但是追其原因,大致是相同的。
一部分原因是她們愛孩子,在孩子幼小的時候,她們事無巨細地照顧他們,可以體會到完全徹底的被需要感。但是,孩子大了,開始有獨立的思想,要離開她們去選擇自己的人生,這些媽媽們,就會覺得失落,生命被掏空,因此會用控制孩子的方式,來獲得持續的被需要感。
另一部分原因是這樣的女性,缺乏自我的表現是必須附屬於某一種角色和關係上,當男人或者是老公讓她們失望, 她們就會把所有的附屬關係轉移,寄希望於孩子身上。既然不能掌控老公,就掌控孩子,來得到精神上的安全感。
精神獨立的人有些共同的特點,比如強烈的自我信念,知道人際關係中的邊界,內心沒有弱小感,更專注於解決問題而不是抱怨他人。這種精神獨立不是突然形成的,不是孩子長大了就可以突然變成了一個精神獨立的人了,而是家庭教育和培養的結果。
當一個孩子在家庭和教育中能夠體會到被信任和尊重的感覺,父母不是全都包辦代替,也不是壓制貶低,而是鼓勵孩子以自己的能力去完成一些事,讓孩子相信自己可以勝任為心靈的主人,自己有能力選擇成為自己想要成為的人。 他(她)才能逐漸地體會到自己身上所蘊藏的力量,在生活中體會成功和失敗;既體會成功後的榮譽感,也通過失敗了解自己的局限。經過這樣長期不斷的暗示和指導,孩子才會成為一個精神上可以獨立存在的人。
在現代社會生存法則中,我們對於女孩的教育,更是要區別於男孩。但是很多老一輩的人都信奉老觀念:「嫁漢嫁漢,穿衣吃飯。一個男人成了家,就得老婆孩子一肩挑,要咬緊牙關吃苦耐勞來維持一家溫飽平安。女人往炕頭上一坐,等著收家用,這就是女人的安全感。」
很多女孩從小就被教育,「你不能這樣,不能那樣,因為你是女孩。」不斷暗示女孩將來還是要靠男人養,你再努力 ,長得好看也是沒用,沒男人要也是失敗。
最近熱播的《親愛的自己》中,張芝芝的人生目標就是守護好自己家庭的一方小天地。在劉洋的媽媽把二胎生兒子掛在嘴邊,逼著她喝藥的時候,她的女性價值被不斷踐踏。面對著自己的孫女雨薇,婆婆竟然說:「你看她能有啥出息呀!雨薇一個月至少要花八千塊錢,這些錢養個兒子富富有餘,女人能幹是假的,男人能幹才是真能幹……」
我還記得有一個媽媽跟我說:「我覺得自己的女兒一點也不幸福。」
我詢問:「您是如何得知孩子不幸福的?」
這位老媽媽說:「我每次打麻將的時候,總會有一些跟我女兒同齡的牌友,她們在家吃喝不愁,也不用辛苦上班掙錢,在家玩玩麻將,回家做做飯,輕鬆又舒服。相比我女兒,每天要辛苦上班,帶孩子,還要經常參加各種考試熬夜背題,看著她每天忙的、累的,哪裡有什麼幸福?」
這位老媽媽對於女性幸福的定義就是從依附中獲取安全感。而女兒對於幸福的定義則是:自我努力中獲得物質與精神的獨立。她的幸福是在這些忙碌中逐漸獲得。
努力實現精神獨立,這是每一個人成長的終極目標,而精神獨立並不是一句空話,也不是孤僻、隔絕、抗拒,而是自己對自己的接納、信任和尊重。具有獨立人格的人不會為自己的利益去做駕馭他人的事,不以自己的的意志去束縛任何人,雖然以自我為中心,但卻能尊重他人的思想和意志。
「智之所貴,存我為貴;力之所賤,侵物為賤。」《列子·楊朱》中的這句話正是古人對獨立人格精神最生動地描述。「以自己的存在為存在,同時又能尊重他人的存在。在與他人的交往中保持自身的獨立性,並以個體的獨立價值參與社會生活。」
這種精神與內心的獨立,會給到我們更多面對人生的勇氣。走到哪裡,在任何人生階段都能意識到自己的力量「一個人不孤獨 , 兩個人不擁擠」。
昨天寫完這篇文字,已是傍晚時分,華燈初上,窗外有風聲挾來的嘈雜,但是我卻能心安理得地享受獨處的安然,因為那時,我是自由的,我的心靈屬於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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