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位於山東青島的「新冠高架橋」因名字引熱議。有網友致信青島市市長信箱建議對該道路改名,2月25日,青島市政府辦公廳政務服務熱線辦公室發布了對此信件的答覆信息:新冠高架橋是2011年由市政府命名,命名合法合規,為了保持地名的穩定性,可改可不改的地名,一般不予更改。(2月29日澎湃新聞網)
在疫情防控期間,居然有網友出於對新冠病毒的仇恨,跟青島的「新冠高架橋」幹上了,但是只要稍有理智的人都知道,建議青島新冠高架橋改名,既無必要,也無可能。
首先,命名時間有先有後。2月25日,青島市政府辦公廳政務服務熱線辦公室的答覆稱:「對您反映的問題,市民政局進行了落實,新冠高架橋是2011年由市政府命名的,北起杭鞍高架路,南止莘縣路立交橋,命名合法合規,符合《青島市地名管理條例》的規定,為了保持地名的穩定性,可改可不改的地名,一般不予更改。」而新冠病毒的名稱比新冠高架橋晚了9年。青島的路橋名與病毒名不慎撞車,如果硬要更改其中的一個名稱的話,從道理上說也應該是保留前者而修改後者,怎麼可以反其道而行之呢?
其次,名稱來由互不相干。青島的新冠高架路沿冠縣路、新疆路、渤海路向北高架,分別跨過普集路、鐵路貨場後接入昌樂河右岸,向北主線分為兩幅,分別沿昌樂河兩岸高架,經昌樂河立交接入杭鞍高架路,全長約3.5公裡。不難看出,其名稱由來是取新疆路的「新」和冠縣路的「冠」,也沒有「新的冠軍、新的成功、新的突破、新的收穫、新的希望、新的衣冠」等牽強附會的多重吉慶含義。而新冠病毒的命名過程是這樣的:2月8日國家衛健委曾發布疾病的暫命名,統一稱「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簡稱「新冠肺炎」,英文簡稱NCP。2月11日晚,WHO世界衛生組織總幹事譚德塞在日內瓦的全球研究與創新論壇上宣布,2019年底出現的新型冠狀病毒正式命名為「COVID-19」。在此之前,這個新型冠狀病毒並沒有正式的名字,此前流行的名字是2019-nCoV/novel coronavirus。可見,路橋名、病毒名兩者風馬牛不相及,沒有半毛錢關係。
再次,改名浪費公共資源。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道路改名後,連帶路牌、站牌等都要換,社會成本巨大。道路改名還會給市民生活帶來諸多不便。一條道路的名稱更改後,附近居民家的門牌要變更,接著便是戶口簿、通信地址、房產證等證件的變更,而企業、商戶也要進行土地證、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一系列證件的變更。由於老百姓對新的名稱要有一個很長的適應期,有的地方還出現道路改名後,當地居民找不著北的尷尬現象,2001年2月,江蘇省設區市淮陰市改淮安市,當地本來就有淮安縣,直至今天,當地還有不少人「淮陰」「淮安」到底說的是哪裡還傻傻分不清,請問青島新冠高架橋能隨便改名嗎?
網友給青島政務網政府信箱寫信,建議政府給「新冠高架橋」改名,理由是這個名字不吉利,有人還兩次寫信。一封信中說,新冠疫情讓全國人民不寒而慄,有網友建議青島市將「新冠」高架路改名為「武漢」高架路,以表示武漢必勝,中國必勝的信心。我看這些網友真的被新冠病毒給嚇破膽了,以至於聞「新冠」而色變。正所謂「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如此草木皆兵,改個名稱就有用嗎?
在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公眾可別把網友建議青島「新冠高架橋」改名當笑話,這一建議暴露的是一部分人戰勝疫情的信心嚴重不足。阻擊疫情,信心是第一劑良藥。陰霾終將散去,春天即將到來。大疫當前,只有堅定信心、同舟共濟、科學防治、精準施策,才能最終打贏這場疫情防控阻擊戰!